八旗制度是清朝特有的一项社会组织管理形式。该制度起源于明末女真的氏族组织,至万历四十三年(1615)建成八旗(即后来的八旗满洲),承担政治、军事、生产三种职能。随着后金(清)势力扩大,到皇太极时期,增设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如此,三种组织对应着满洲旗人、蒙古旗人和汉军旗人三种旗人,三种旗人在清代构成了旗人社会。本书是关于清代汉军旗人的研究。清代汉军旗人既不是满洲旗人,也不是汉人和包衣汉人,而是具有一定独特性的群体。但是汉军旗人与满洲旗人、蒙古旗人有着难以分开的关系,尤其在民族融合趋势下,三者之间的相同点增多,在交往、交流中不断融合,国家认同渐趋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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