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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承恩集

ISBN:978-7-5161-4550-0

出版日期:2014-09

页数:317

字数:356.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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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简介

吳承恩,字汝忠、以忠,號射陽居士、射陽山人,或又號淮海浪士、野史氏,人多稱吳射陽、射陽先生。明淮安府山陽縣(今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人,生於正德元年(1506),卒於萬曆八年(1580)。

這部《吳承恩集》包括了吳承恩的詩文集《射陽先生存稿》、詞選集《花草新編》和近年發現的一些佚詩佚文,在目前情況下堪稱搜羅全面;同時也使用了最直接可靠的底本,盡可能地保證了最為基礎、也是研究者最為看重的文獻價值。

現將有關情況簡要介紹如下。

關於《射陽先生存稿》

《射陽先生存稿》四卷本身殆無異議,有關記載屢見於天啓《淮安府志》這類可靠的文獻之中。大致説來,這部詩文集在吳承恩逝世后的第十個年頭即萬曆十八年(1590,庚寅),由其表外孫丘度整理刻印行世。前有曾任淮安知府的五嶽山人陳文燭萬曆十八年的序,後有自稱“通家晚生”的吳國榮萬曆十七年(1589,己丑)的跋,是為初刻本。大約二十多年後,在萬曆四十年(1612)左右,丘度再次增補重刻,並約請當時文壇名家李維楨題序,是為重訂本。據説另有《續編》一卷,然而雖有記載卻都似是而非,既沒見到傳本也沒見到詳備描述,故學界多擱置不論。

上述版本關係本來非常簡單,但後來卻由於一些特殊的原因變得複雜起來。

從現存資料來看,明末至清初的一段時間內,《射陽先生存稿》的流播還算廣泛,因為曹溶的《明人小傳》、陳田的《明詩紀事》、朱彝尊的《明詩綜》中均有介紹或收錄。但進入清中葉之後我們就已經是只聞其名而難見其書了。比較確切的綫索也只是在《山陽藝文志》收錄的吳進的一段話中,提到乾隆四十二年(1777)曾經見到過一個殘本。再以後所有的消息大約就都是轉錄了。

1929年,北平的故宮博物院在藏書中發現了一部《射陽先生存稿》。當其時,吳承恩的大名已經由於魯迅、胡適等的《西遊記》研究而變得有點響亮,所以故宮方面對這部兩冊四卷品相不錯的《射陽先生存稿》頗為重視。隨即從本年的十二月開始,在《故宮週刊》上連續選載若干各體詩文,直至次年即1930年的十一月。同年又刊出了一個完整的鉛排本,以應付各方的研究所需。

1949年,北平故宮博物院遷往臺北,《射陽先生存稿》的原本被選中隨遷,留在大陸的就只有1930年的鉛排本了。很顯然,鉛排本屬於過錄,可靠性自然要打折扣,而由於當時排印匆忙,並未作認真校勘,這其中的折扣打得就有點令人遺憾了。但這是歷史的宿命,毫無辦法。新中國成立後,學者劉脩業先生整理出了一部《吳承恩詩文集》,1958年由當時的古典文學出版社出版,所據就是這個鉛排本。199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約請劉懷玉先生在劉脩業前本的基礎上再作校箋,出版了《吳承恩詩文集箋校》,其底本仍然是故宮的鉛排本。二位劉先生為這部《吳承恩詩文集》的校勘付出了很大的努力,除以《故宮週刊》的選載參校以外,還找出了幾乎所有能見到吳承恩詩文的各類文獻如《淮安府志》、《山陽縣志》、《山陽詩徵》、《楚州叢書》等等,在當時的條件下,校勘應稱精審。但由於故宮鉛排本的先天缺陷嚴重,從文獻整理的角度看,遺憾仍然殊多。

由於研究的需要,我對吳承恩詩文向來比較留意。2009年秋天赴臺湾東吳大學講學期間,便利用東吳大學與臺北故宮隔雙溪相望,所距僅一箭之遙且交往密切的便利,在故宮的圖書文獻館查到這部已是海內孤本、數十年間大陸學界無人目睹的《射陽先生存稿》傳本,並且以《吳承恩詩文集箋校》為底本,花費了半個多月的時間將其原貌錄囘。按故宮規定,善本不可複印,不可拍照,但在相處數日之後,管理人員網開一面,破例允許拍了兩張書影照片,大致情況可見一斑(見附圖一、二)。其餘描述如下:

所見《射陽先生存稿》傳本四卷分為兩冊,兩冊的封面上分別注有“卷一至二”、“卷三至四”字樣,紙張雖已發脆,但品相還不錯。全書高26.5釐米,寬16.5釐米;版框高20.5釐米,寬13釐米。每頁十行,行二十二或二十三字,除補版的少數外,絕大部分刻工精細,字迹清晰。第一卷目錄前有陳文燭落款萬曆庚寅的《吳射陽先生存稿敘》,三葉六頁;李維楨無年月款的《吳射陽先生集選敘》,四葉八頁,頁均六行十二字。第四卷末有吳國榮落款萬曆己丑的《射陽先生存稿跋》,草書,頁六行。

正如俗語所云:眼見為實。找到《射陽先生存稿》的傳本,不僅解決了我們這部《吳承恩集》的校勘問題,還使得圍繞吳承恩詩文的一些疑團迎刃而解,主要有以下三點。

首先,确认了《射陽先生存稿》曾经重订的事实。如前所述,《射陽先生存稿》有萬曆庚寅(十八年)的初刻本和萬曆四十年左右的重訂本两種。以往研究者根據前有李維楨序和序中的相關敍述,已經斷定傳本屬於重訂本,但這個重訂本與初刻究竟有多大區別,則還是一個待查的問題。

而現在查看傳本實物,發現有不少挖版、補刻的痕迹,這就説明傳本確實是一個大部分利用了初刻的舊版、但也經過二次整理的重訂本。根據挖補造成的字體、紙張、頁碼等等方面的差異,特別是重訂時未作改動的目錄,我們可以比較清晰地辨認出重訂本與初刻本的差別。主要在於:

1.重訂本卷一“賦”增加了《述壽賦》、《陌上佳人賦》兩篇。依據是目錄沒有這兩篇,而在正文中有;且能判斷出是補版,頁碼重復,重復的部分有“又”字樣以示區別。

2.重訂本卷一“七律”挖去《挽趙菊叢》、《壽蔣雪鶴》而補刻了《贈子价》、《庚戍寓京師迫於歸志呈一二知己》。依據是目錄中有前者無後者,正文中有後者無前者,且這一頁有明顯的挖補痕跡。

3.重訂本卷四增加了十三篇障詞——前十三篇都是後增。依據是原目錄缺這十三篇;正文中頁碼從第十四篇開始編排,插入的前十三篇雖然也有頁碼,但均加“前”以示區別。

4.重訂本卷四在卷末增加了十七首詞(十二個詞牌)以及一個由九支曲子組成的套曲。依據是原目錄無;且增加的部分字體、紙張均有差異。

順便提一下,這次筆者還糾正了臺北故宮的一個小小錯誤,那就是由於李維楨序的落款沒有年月,臺北故宮沒有細讀李序內容而僅根據陳文燭序言的落款便將這個本子署為“萬曆庚寅”,實在是搞錯了。

其次,一個順理成章的結果就是打消了我們成批發現吳承恩佚文的期待。吳承恩詩文的數量應該很多,但大多早已亡佚,所以吳國榮的《射陽先生存稿跋》說丘度搜集到的僅僅是“存十一於千百”。對早年亡佚者我們本來難存複見奢望,但李維楨在重訂《射陽先生存稿》時說“丘公……復搜集玉叔(案:陳文燭字)所未及錄者。已,病其太繁,屬不佞校刪而為之敘”。這句話很有想像空間:既然有增有刪,動作不能算小,原刻本是何樣子,刪掉哪些,被刪的還能見到嗎?因此,研究者們下意識中也留下了有朝一日那些曾經刻進《射陽先生存稿》初刻本而後又被刪去的詩文能重見天日的念想。而現在初刻本的面貌已經清楚,重訂本增多刪少,所反映的基本就是吳承恩去世時存世詩文的全貌,李維楨的“病其太繁”,所指僅僅是丘度後來補充的部分而不是初刻本吳承恩詩文的全部,因而成批發現吳承恩佚作的可能性已不存在,哪怕再有初刻的《射陽先生存稿》被發現。

再次,基本排除了《續集》存世的可能。清代淮安學者吳玉搢在《山陽志遺》中提到他曾經搜集到《射陽先生存稿》四卷的全部和一卷續集。對吳玉搢的話不能輕易表示不信,但我們卻又一直沒有見到傳本或其他的證據綫索,甚至吳玉搢自己錄出的吳承恩詩文中也未見到超出我們所知者。根據現在初刻本、重訂本基本清晰的面貌,我懷疑是否還有《續集》存在的空間。因爲重訂本補入的部分分量不輕,通常情況下編為一卷已經足夠,在此之後再形成續集一卷已經不太可能。或許,所謂《續編》就是重訂本補入的内容,在補入之前曾經單獨存在;或許,吳玉搢搜集的《射陽先生存稿》四卷是初刻本,那些重訂本補入的内容對他來説就是續集。

關於《花草新編》

吳承恩曾經以《花間集》和《草堂詩餘》為底本,編纂過一本唐宋金元詞選集《花草新編》。由於《射陽先生存稿》卷二收有《花草新編序》,陳文燭《二酉園續集》卷一也有一篇《花草新編序》,對讀互証,《花草新編》的存在已經沒有疑問。從陳《序》看,丘度似乎曾經準備刻印此書,時間與刻印《射陽先生存稿》大致同時,也就是在萬曆二十年左右,但我們後來卻沒有見過任何刻本的消息,因此是否真的已經雕版印製,還有疑問。

但鈔本存在。清末民初,非常留意鄉邦文獻的淮安學者段朝端查詢到一個鈔本:

吾友汪君澄伯,為粟庵先生元孫,老屋數椽,楹書世守。予見其書目有吳某《花草新編》一種,詫為得未曾有,亟假以來,僅一殘鈔本,黴爛幾不可讀。蓋射陽所輯歷代詞選。……第一行“《花草新編》卷之幾”,次行“射陽吳承恩汝忠甫纂輯”。凡三卷:卷三中調,卷四、卷五長調。前二卷已不存,後不知尚有若干卷。間附評注,……不知過錄,抑明經自著。惟紙墨敝渝,蠹蝕糾結,展讀不易,傳鈔料必更無此事,亦徒歸零落而已。然猶幸為予所見,得以其名附見於此,自矜創獲。……此冊極厚,約百余葉,半葉九行,行十八字,雖行楷而古意可掬。每句旁識以小朱規,上下闋中隔大朱規,至為精審。奈觸手粉碎,歎惋彌日。蔗叟附記。(《椿花閣文集·書殘鈔本〈花草新編〉後》)

這個鈔本後來的去向不明。

到上世紀五十年代,傳出上海圖書館收購到一部《花草新編》殘鈔本的消息。但當時這部鈔本似乎未曾對讀者開放,因而在此后的半個多世紀裏,很少有人述及此事。大約只有《全明詞》的編者和劉懷玉先生等很少幾位見過;而且由於他們的所見也很有限,所以後來《全明詞》和《吳承恩詩文集箋校》的介紹都很簡略。但當2010年我抱着試試看的想法去上海圖書館查詢時,竟然發現這部殘鈔本已經經過整修可以借閲了。然後三赴上海,加之又是十多天的枯燥比對,終于抄出了這部同樣是海内孤本的吳承恩詞選集的全部内容。

我覺得上海圖書館的殘鈔本很可能就是段朝端見到的本子。因爲除段朝端所謂的“每句旁識朱規”外,其餘兩者都非常吻合,極有可能是段朝端將偶見於書眉和行間的朱批誤記為“每句旁識”。

上海圖書館藏本頁面書影如附圖。所見並非如段朝端所述是一大厚本,而是經過重新封裝分為四冊,第三卷中調一冊,第四卷長調兩冊,第五卷長調一冊——第一、二卷原缺。透過裝裱可以看出原書當初漫滅不堪的狀態,所幸除少量邊角略有缺失外,主要內容尚完整。其餘則基本如段朝端所述:半葉九行,行十八字,楷書,算得上精審。由於鈔本中有不同的字迹出現,我曾經認爲此鈔本可能與吳承恩無關,但近來以吳承恩手書的《沈公合葬墓志銘》為樣本仔細對照,覺得此鈔本為吳承恩手迹的可能性非常之大。此論姑且先留存照,具體容后再証。

三卷共收唐、宋、金、元代的詞三百九十四闋(第三卷一百三十五闋,第四卷一百六十一闋,第五卷九十八闋),以宋代為主,略為點綴唐代及金元詞作;使用了二百一十一個詞牌,全部是中調、長調;其中取自《花間集》的六闋,取自《草堂詩餘》的約一百六十闋。透過這些基本統計,我們可以發現:

1.《花草新編》原本的篇幅就是五卷,缺失的僅是前兩卷小令部分。得出這個結論的主要參照是顧從敬《類編草堂詩餘》和陳耀文編《花草粹編》,他們的編排體例及分類比例與《花草新編》基本相似;到第五卷末,收錄的已經是四片長調如《三臺》、《哨遍》、《戚氏》之類,這些都已是極長的詞調,不再有延展的空間。

2.以第三、四、五卷及《花草粹編》的篇幅比照,缺失的第一、二卷小令應該有四百闋左右。這樣,全部《花草新編》應該選詞約八百闋。

3.《花草新編》雖然號稱以《花間集》和《草堂詩餘》為底本,但實際所采並非如想象中的那樣有足夠分量。吳承恩自選增補的倒占了一大半以上。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顯示吳承恩本人的愛好和審美,有一定的研究價值。

對於《花草新編》,學界一貫不太重視,追根尋源者少。大抵認為這就是一部含金量平平,明代常見的詞選集,選來選去都是他人的作品,對吳承恩研究的價值有限。《花草新編序》提到其中有若干採錄和自撰的批評,曾經多少留下一點想象的空間。但後來劉懷玉先生在《吳承恩詩文集箋校》裏以附錄的形式刊出了全部三十四條批語,讓人大失所望的是,這些批語真的沒有多少新意。

但我在得到殘鈔本全部並作初步研讀之後,卻認為如果換一個角度,即從詞學、詞史、選詞史的角度看,這部《花草新編》自有非同小可的意義。

首先,對照《花草新編》與《花草粹編》則可以肯定,現在大有名聲,已經成爲明人選詞代表的《花草粹編》,確實是在《花草新編》的基礎上形成的。陳耀文大量佔用了吳承恩的成果,攘奪了吳承恩應有的地位。

陳耀文(1526?—1607),字晦伯,號筆山,嘉靖二十九年進士,初授中書舍人,後外任淮安府推官、寧波蘇州同知、淮安兵備副使等職。在他萬曆十一年寫的《花草粹編敘》裏,提到他動手編選這部詞集的時間是在二十多年前,即嘉靖間任職淮安與吳承恩相識之後:

嗣以漂泊東南,納交素友淮陰吳生承恩、姑蘇吳生岫,皆耽樂文藝,藏書甚富。余每得之假閱,輒隨筆位序之,久之遂成六卷。

查天啟《淮安府志》,陳耀文任淮安府推官是在嘉靖三十八年(卷五《秩官志·二》)。這時陳耀文認識了已經入嵗貢,挂名在南監讀書的吳承恩,並開始與吳承恩討論對詞的共同感受。這是一種什麽性質的討論?上世紀五十年代整理吳承恩詩文集的劉脩業先生曾懷疑:

教我不能不猜疑陳耀文的《花草粹編》,也就是用他(吳承恩)的稿子改編而成的。

是否如此?確實!

證據一:《花草新編》殘鈔本選錄的近四百闋中長調,幾乎全部被《花草粹編》所收入。對這種同源關係的解釋,只能是後者吞併前者,而不可能是前者濃縮後者。因爲嘉靖三十八年(1559)吳、陳二人相識時,吳承恩五十四嵗,陳燿文三十四嵗;這時候吳承恩的《花草新編》完成(至少是基本完成,下詳)已近二十年,而陳燿文《花草粹編》的殺青是在二十四年之後的萬曆十一年(1583),其時吳老先生已長眠於淮安祖塋。

證據二:陳耀文的《花草粹編敘》脫胎於吳承恩《花草新編序》。將兩篇序分錄如下:

吳承恩《花草新編序》:

選詞眾矣,唐則稱《花間集》,宋則《草堂詩餘》。詩盛于唐,衰于晚葉。至夫詞調,獨妙絕無倫,宋雖名家,間猶未逮也。宋而下,亦未有過宋人者也。然近代流傳,《草堂》大行,而《花間》不顯,豈非宣情易感,而含思難諧者乎余嘗欲柬汰二集,合為一編,而因循有未暇者。今秋逃暑,始克為之。因複益以諸人之本集,諸家之選本,記錄之所附載,翰墨之所遺留,上溯開元,下斷至正,會通銓擇,錄而藏之。其義例:則以大小差後先,以短長為小大。字數相懸,雖同宮不必合;如《浣溪沙》、《華胥引》同是黃鍾宮而有先後之別之類。曲名本一,雖異拍不必分。如《錦堂春》、《雨中花》有古近之類。一曲而作者眾則取之嚴,作者希則待之恕。取之嚴,所以表式;待之恕,聊以備員。重其人兼重其言,如韓、范、司馬、文文山之類。惟其藝,不惟其類,如《教坊使》、《丁仙現》之類。麗則俱收,鄭、衛可班於《雅》、《頌》;洪纖並《奏》,《鄶》、《曹》無間于《齊》、《秦》。仍複批評竊比于鄭《箋》,原本上希于卜《序》。句度中分,庶詠歌之無誤;菁英旁點,示警策之當知。所媿爽彼鹹酸,狹于漁獵,蓋從吾好,祗據家藏。呈諸俊賞,庶或有同余者乎?昔人審音樂府,故律呂須精;今茲取玩文房,辭而已矣。是編也,由《花間》、《草堂》而起,故以《花草》命編。

陳耀文《花草粹編敘》:

夫填詞者,古樂府流也。自昔選詞者眾矣。唐則有《花間集》,宋則《草堂詩餘》。詩盛于唐而衰于晚葉。至夫詞調,獨妙絕無倫。然世之《草堂》大行,而《花間》不顯,固知宣情易感,而含思難諧矣。余自牽拙多暇,嘗欲銓粹二集,以備一代典章。故以紀輯《天中》,因循有未果者……(略46字,敍述生平,見前引)移疾歸來,遊息竹素,綜綴正業之餘。因複益以諸人之本集,各家之選本,記錄之所附載,翰墨之所遺留,上溯開、天,下訖宋末,曲調不載於舊刻者,元詞閑已由之。其義例:以世次為先後,以短長為小大。為卷一十有二,計詞三千二百八十餘首。麗則俱收,不無有乖于大雅;文房取玩,略窺前輩之典型。……(略70字,敍述生平)是編也,由《花間》、《草堂》而起,故以《花草》命編。時萬曆癸未冬日之吉。

下劃線部分表示內容完全相同。兩篇序文都只有四百字多一點,但完全相同的部分竟達二百字以上,事實是,除去陳耀文敍述個人經歷的兩小節之外,其餘談詞的內容全同!因此我們不難確定它們同源的關係。陳耀文的序完成于萬曆十一年,誰是源,誰是流,不言自明。這是任何理由、假想都不能解釋的,所以不能不讓劉先生懷疑。如果劉先生當年能看到《花草新編》的鈔本,一定會將懷疑更換為肯定。

雖然如此,我想我們最好不去全盤否定《花草粹編》的價值,也不說陳耀文剽竊抄襲了吳承恩的成果等等。《花草粹編》畢竟搜集了三千餘闋詞、八百多詞牌(調),數量是《花草新編》的四倍。這確實耗費了陳耀文的若干年精力,值得肯定;但《花草粹編》最初受啟發於吳承恩,並且沿襲了吳承恩編選詞集的設想、體例和已經選好的約八百闋作品,甚至佔有了吳承恩的序言,這是不爭的事實。最後僅以“納交素友淮陰吳生承恩……藏書甚富。余每得之假閱”作為交代,顯得陳耀文人品上還是有點瑕疵。《花草新編》本應有的歷史地位已經不可能完全恢復,這點也許不能太多責怪陳耀文;但我們至少應該把創意的榮譽還給吳承恩。

其次,說到吳承恩編選《花草新編》的創意設想和編排體例,這是更值得探討的問題。

近有論者以《花草粹編》刻成於萬曆十一年,《花草新編》刻成於約萬曆十八年(實際未見刻本,如前述),便以此排列二者的前後關係,取了《花草粹編》在前的立場發言。這顯然是一個很低級的錯誤,無須再説。但這裡引出一個問題,即吳承恩的《花草新編》究竟完成於何時?

陳耀文說他在嘉靖三十八年於淮安府任推官時認識了吳承恩並開始有編詞選的念頭,研究者們一般都認為這可以理解為是他受到了吳承恩啓發,而吳承恩的《花草新編》此時至少應該已經有了思路和框架。這種分析很有道理。當是時,陳的地位高,吳的年齡長,二人相處,合理的關係就是吳有值得炫耀的東西,就是有了使陳耀文感興趣的《花草新編》,否則怎麽可能設想年輕卻身居高位的陳耀文會去向吳承恩這位老貢生請教?

而我覺得《花草新編》形成的時間應當更早,嘉靖三十八年只是最後的時限。《射陽先生存稿》卷三有一篇《答西玄公啟》,蘇興先生《吳承恩年譜》攷出這是吳承恩為推辭聘請而作。西玄,馬汝驥號。馬曾在嘉靖十七年至十九年擔任過南京國子監祭酒,大約因看中吳承恩的文才而有意延聘其擔任書記之類的職務,吳承恩婉拒。其中有這麽一段:

承恩淮海豎儒,蓬茅浪士,倚門骯髒,挾策支離。……徒誇羅鳥之符,誤忝屠龍之伎。囊底新編,疎蕪自歎,懷中短刺,漫滅誰投。真懷下里之羞,訶意當塗之賞。

這是自謙,大意說自己華而不實,都是屠龍之伎,在別人看來並非實學,所以不堪重任。請注意“囊底新編”這一段,大家都認為這是說自己有了一本頗為得意但別人並不會賞識的新書,這沒有疑義。但這是什麽書?通常都認爲是《西遊記》。但我在看到了《花草新編》之後,忽然悟到:“新編”不就是《花草新編》嗎!在與任國子監祭酒的前輩打交道時,吳承恩怎麽可能炫耀《西遊記》?他明示珍愛、暗作炫耀的書只能是《花草新編》!看到鈔本之後我也才理解到編這東西確實是需要花大力氣用足功夫的,確實值得珍愛;而編選《花草新編》雖然不是丟人的事,但在科舉功名沒有著落的情況下,耽樂於此,也不會受到歡迎,吳承恩此時就此事表現出來的哀怨(別人不理解)和固執(堅持對文學的喜愛),實在可以理解。

如果此說當真,那《花草新編》最遲在嘉靖十九年前就已完成,至少已經在進行中。這樣一來,那就不僅需要我們討論《花草新編》與《花草粹編》的關係,而且要討論它與《類編草堂詩餘》的關係。

如所周知,最有影響的宋詞選集是《草堂詩餘》,何士信編成於南宋。其編排的體例後人稱為分類選詞,也就是將入選的詞以春、夏、秋、冬四季分類,以下再細分情、景、思、恨等,如春情、春景、春思、春晚、春恨等。以後,詞選漸多,但仍不出舊例,直到嘉靖二十九年顧從敬刻出的《類編草堂詩餘》,才有了分調選詞的進化——也就是使用小令、中調、長調的概念,再按詞牌將詞作歸類。這種體例,此後一直延續,成為明以後選詞的主流。

對顧從敬在詞史上的創新地位,到目前為止幾乎沒人懷疑。“明人重編《草堂詩餘》的一個重大突破是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顧從敬分調本的出現。其後,明人對分類本的改選重編活動雖未停止,但分調本迅速為詞壇所接受,在明的近百年裏,各種分調編排的《草堂詩餘》出現了近二十餘種。而且《草堂詩餘》的各種續編、擴編本大部分都採用了分調編排的形式。這種編排體例遂成為規範,對清人直至現代詞選都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劉軍政《明代〈草堂詩餘〉版本述略》,《南陽師範學院學報》2004年第2期)“明嘉靖之後按調編排似乎成為通例,各種重編本《草堂詩餘》以及《古今詞統》等無不如此。”(梁穎校點《精選古今詩餘醉》“本書說明”,辽寧教育出版社2003年出版)明清具體採用分調體例的詞選集,可以參看余意的《詞譜的出現及其詞學史意義》一文(《南陽師範學院學報》2007年第7期)。而現在把這種倡導重大變革的榮譽加之於顧從敬,我覺得有點不那麽可靠,因為吳承恩的《花草新編》正是分調的,而它完成的時間,幾乎可以肯定是在嘉靖二十九年之前,早於《類編草堂詩餘》。這倡導分調選詞的第一人,完全可能是吳承恩。

如果說《花草新編》因沒能付印而不被人知可以理解,但誰是“第一人”就是學術上值得注意、不容忽略的問題了。恕淺陋,筆者費了點周折查到了包括嘉靖二十九年原刻《類編草堂詩餘》在內的若干詞選集,但沒有查到多少顧從敬的生平事迹,還弄不清這位詞史上留下一筆的人物,是否可能與吳承恩有某種溝通。

最後說一下整理方面的問題。

由於版本的優勢,《射陽先生存稿》校訂較爲簡單,只有少數幾處明顯的筆誤、手誤,參照故宮鉛排本和其他地方史志作了訂正。自認為較有價值的是附於篇後的案語。這其中集了自《西遊記》研究開展以來各位學術前輩如趙景深、劉脩業、蘇興等先生和著名吳承恩研究專家劉懷玉先生等的成果——凡重要發現當然照例明示——其中也包括了我的一點研究心得,供研究者參考。

《花草新編》的主要問題是所選前人詞作中異文較多,作者的標示也多有不同。我認爲這應當也是其研究價值的一部分,有些完全可以補現在各種詞選之不足,所以在整理時注意做到盡量保持原貌;在此前提下再對照《花間集》、《草堂詩餘》、《全宋詞》、《全金元詞》等一一出注。但異體字的統一與規範,是校注整理的題中應有之意,故不再出注。

至於“輯佚”部分,應當已經包括了至今我們知道的所有發現。對這些詩文,突出注重了其來源出處的介紹。

最後,對淮安市及淮安區政協、淮安市吳承恩故居紀念館、長興市博物館、蘄縣圖書館、揚州市博物館、灌南縣旅遊局等單位的通力協助表示誠摯的感謝。

由於自身水平的限制,錯誤與疏忽在所難免,歡迎方家指正。

蔡鐵鷹

二零一四年元春於古楚淮陰聼湖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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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承恩集[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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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承恩集.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4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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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吳承恩集.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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