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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理论界论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

ISBN:3190·013

出版日期:1980-03

页数:233

字数:159.0千字

丛书名:《国外社会科学资料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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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简介

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问题,不仅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实践问题。为了给我国理论界和广大群众提供这方面的研究资料,我们编译了此书。

自六十年代末期以来,苏联理论界很重视社会主义社会阶级问题的研究,发表了不少论著,召开过多次专题讨论会,涉及的问题很广泛,主要内容有:过渡时期的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阶级;列宁关于阶级的定义是否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阶级的定义和划分的标准;社会主义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关系;科技革命对社会阶级结构的影响;研究社会主义社会阶级结构的方法论问题;苏联社会各阶级的内部结构及发展变化的情况和趋势等。

本书选辑了苏联六十年代末以来关于这个问题的比较有代表性的论文和专著中的有关章节共23篇,按内容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第二部分: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第三部分:苏联社会各阶级发展变化的情况和趋势。现将各部分的主要观点简介如下:

一、过渡时期的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

1.什么是过渡时期?

苏联学者认为过渡时期是指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这一历史阶段。主要根据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讲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4830043认为这段话里所说的“共产主义”是指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因为马克思用“共产主义”这个术语往往既表示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又表示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把向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过渡通常称作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

另一个根据是列宁谈无产阶级专政对消灭人剥削人的现象和对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必要性时的一段话:“这个目的不是一下子可以实现的,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所以马克思说,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时期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4830044可见,列宁把马克思指的“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理解为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苏联学者一般都认为,过渡时期的历史界限是从工人阶级取得政权开始到社会主义基本建成或社会主义胜利为止。多数人认为苏联结束过渡时期的时间是在三十年代后半期。

2.过渡时期的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

有的学者认为,过渡时期必然存在多种经济成分,多数国家至少存在三种经济成分:社会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因而也就必然存在和这三种经济成分相应的三个阶级:工人阶级、小商品生产者(主要是农民)和资产阶级。

由于存在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这样的对抗阶级,也就必然存在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这种斗争是过渡时期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律和动力之一。过渡时期的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而主要矛盾是工人阶级和农民基本群众与资产阶级的矛盾。这种矛盾属于对抗性质。

过渡时期的另一个特点是存在非对抗性矛盾,如:先进的政权(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劳动人民的政权)与落后的技术(经济基础)之间,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与国民经济中尚不够发达的生产力之间以及社会主义的大工业与小私有制的农民经济之间的矛盾等等。解决这些矛盾的途径是社会主义工业化与农业集体化。

3.无产阶级专政

有的学者认为,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也就是消灭对抗性的阶级矛盾。实现了这项任务之后,无产阶级的国家就转变为全民国家,无产阶级专政也就不再是必要的了。在苏联这个转变是在1936年。

在论证这一观点时指出,马克思在批判“哥达纲领”时说:“这个纲领既没谈到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也没谈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4830045从这段话里可以看出,马克思把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和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是分开来谈的,前者属于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后者属于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这说明马克思是把无产阶级专政限制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这一历史范围的。

他们还提出,当马克思和列宁尚未把新社会划分成不同阶段时,往往把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叫做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正因为这样就被一些“左”的机会主义者利用来歪曲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意,把无产阶级专政说成不仅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是必要的,而且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也是必要的。为了批驳这种观点,有人还引证列宁在《向匈牙利工人致敬》一文中的一段话,即“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时期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4830046并认为这是列宁对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范围的论述所作的精确解释。

也有人不同意把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转变为全民国家的时间界线划在1936年。他们认为,1936年的苏联宪法只是标志着国家建设中的重大变化,并为全民国家的形成创造了条件。但是全民国家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它随着发达社会主义的建成而形成。即使在剥削阶级已经丧失经济阵地之后,反社会主义分子依然可能存在并有一定的影响。这些旧制度的拥护者对国家的发展可能造成一定危险。因此,急急忙忙地把社会主义国家宣布为全民国家是不恰当的。

二、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

1.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阶级?

主要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列宁的阶级定义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存在工人阶级、集体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

这种看法自1936年《关于苏联宪法草案报告》发表以来,在理论界就一直占据统治地位。目前苏联官方和理论界的一些头面人物一般都持这种看法。

他们说,马克思和列宁确实都没有讲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存在阶级差别。因为马克思和列宁对社会主义社会只作了一般的解剖,他们那个时候还没有建设社会主义的实际经验。而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说明,当一个集团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的现象消灭之后,列宁的阶级定义所指出的那些最重要的阶级特征仍然是分析社会主义社会阶级的依据。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人和集体农民在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对生产资料的关系、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获得收入的方式和多寡都有一定差别。因此工人和集体农民是两个不同的阶级。但这两个阶级和对抗性社会的阶级有根本区别,许多共同点使它们成为友好的社会亲缘阶级。

多数人还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由于存在着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因此存在着从事脑力劳动的知识分子阶层。

关于知识分子的阶级属性问题,理论界也有不同看法。早在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就有一些人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的知识分子,尤其是工程技术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而且是最重要的一部分。这种观点在当时曾受到批判。认为这种观点忽略了知识分子的共同社会阶级特征,即知识分子的劳动性质及其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处的特殊地位。这种观点客观上会导致否定或忽视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而把最熟练的,最有学问的技术知识分子看作在社会上起主导作用的力量。

第二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不仅是非对抗性的阶级,而且是不完全的阶级。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是两个不同类型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已经不是本来意义上的阶级。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是阶级差别逐步消失过程中的一种现象,是一种不完全的阶级。因此,应该给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另外下个定义,即“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是这样一些劳动者的大集团,这些集团按其对生产资料的关系的类型、在劳动社会组织中所起的作用、收入的来源,总的说来是一致的,他们的区别在于:与之相联系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形式不同,在全国社会劳动组织中的影响不同,获得劳动报酬和从社会分配基金中获得间接收入的形式不同,以及在兄弟联盟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但多数人都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是阶级社会的“遗产”,它带有残余性质,直到阶级差别完全消灭之前,列宁的阶级定义都是分析社会阶级的依据。

第三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阶级,只存在由于分工不同、担任不同工作的“生产工作者”集团,社会主义社会是无阶级社会。他们的主要论据是:列宁把对生产资料的关系看成阶级的最重要特征,这种关系集中表现为一个集团对另一个集团的剥削关系。社会主义社会既然已经消灭了这种现象,也就意味着消灭了划分阶级的主要依据,因此应该把社会主义社会看成是无阶级社会。

苏联理论界多数人认为,把社会主义社会看成是已经消灭了阶级差别的社会,是“完全错误”的。认为这种观点的实际危害在于忽视了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和巩固工农联盟的重要意义,这就背离了马列主义的原理,并会导致否定工人阶级领导作用的资产阶级观点。

2.社会主义社会中是否存在资产阶级?

有的文献中谈到,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地主资本家的生产资料被剥夺之后,剥削阶级就不复存在。他们引证列宁的话说:被剥夺了剩余价值的资本家就不再是资本家。他们只承认在消灭了对抗阶级之后,还存在“反社会分子”,如杀人犯、强盗、小偷、贪污犯、叛国分子等。

在谈到社会主义社会是否会产生新的阶级时,有人提出,“阶级”是阶级社会留下的“遗产”,社会主义社会就其本性来说,不产生任何阶级差别,而是逐渐消灭一切阶级差别。他们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会产生资产阶级,甚至会出现资本主义阶层”这一观点是“错误的”,“这种错误观点的认识论基础是混淆了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时期这两个共产主义形态形成的不同阶段。”

3.政治思想方面的特征能否作为划分阶级的标准?

他们认为,“阶级”是根据各集团在社会经济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划分的。经济关系决定着政治思想上的阶级关系。经济基础方面的阶级差别会反映在上层建筑领域中,但把政治思想、社会心理方面反映出来的特征作为划分阶级的依据,并“以此来补充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经济的阶级定义的作法是没有根据的。”

4.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能否马上成为无阶级社会?

有的学者认为,在一切资本主义国家,不管资本主义如何发达,都不可避免地存在小商品生产者,不可能有“纯粹”的资本主义。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小商品生产者的财产多半要实行合作化,因此,所有的国家都会存在全民所有制和合作社所有制,只不过合作社所有制的比例、实行的办法和保留的时间长短,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情况。因此他们认为,所有的国家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都必然有相应的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划分。

但他们又说,假如资本主义果真消灭了一切中间的和残余的阶级和集团(小生产者、小商人、农民等),成为只存在两个对抗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纯粹”资本主义,那么社会主义在消灭了压迫者之后,就可能成为没有不同阶级的社会。但严格说来,这也不是单一性的社会,因为工人和知识分子之间仍存在重大差别,这些差别要经历整个社会主义阶段才能逐渐消除。

三、苏联社会阶级结构的变化情况和趋势

近年来苏联工人和知识分子在全国人口中的比重不断增长,而集体农民的比重则逐渐下降。(见第200页统计表)

据1978年的统计资料,苏联现有人口为二亿六千万,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25%。知识分子增长的趋势也很明显, 1926年全国主要从事脑力劳动的工作者不足300万人,1959年为1,934万5千人,1970年为3,144万5千人,而1977年初已达3,750万人。苏联理论界认为,随着农业技术装备的增长和农业劳动的工业化,农民阶级人口比重减小将是今后若干年内的一个特征。

他们认为,另一个比较明显的趋势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逐渐接近,并出现了“边缘”社会集团。但由于在当代条件下,生产过程只能做到局部自动化,因而工人阶级和集体农民内部出现了分化现象,一部分人逐渐接近知识分子,而另一部分人劳动的智力内容减少。这种现象对社会有着不良影响,如对劳动内容不满,人员流动过多,农村居民向城市迁徙,农村劳动力老化等等。

本书选入的材料有的是全译,有的是摘译。原文出处均在篇末注明。书后附有苏联党政首脑的讲话和文件中有关社会主义社会阶级问题的一些说法、苏联社会阶级结构变化统计资料、六十年代末以来苏联理论界研究这一问题的主要著作和论文的索引。

本书系内部资料,公开引用时请核对原文,注明出处时请用原著版本。由于时间仓卒,本书在选材、翻译和编辑等方面定有不少缺点,敬希读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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