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一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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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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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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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一点体会

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的南巡谈话中指出,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实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是小平同志的一贯思想。早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他就提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由于辛勤努力,生活先好起来。生活先好起来的人必然会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带动其他人向他们学习。这样,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向前发展,使全国人民比较快地富裕起来。在改革开放的十几年中,这一经济政策已显示出巨大的活力,小平同志又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多次论述共同富裕的思想,使它包含着更深刻、更丰富的内容。

第一,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小平同志多次讲过,达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的目的,是我们为之奋斗的根本目标,“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1]。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概括起来说,就是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资料极大丰富,可以满足每个社会成员的一切合理需要,并保证人的全面发展。小平同志把共同富裕当作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不仅是继承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而且是针对着中国的实际情况。十年内乱,“四人帮”掀起的极左思潮,流毒深广。他们蛊惑人心的论调之一,就是“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叫嚷要搞“穷社会主义”,越穷越革命,胡说共产主义主要是精神方面的。对这些论调,小平同志斥之为“荒谬之极”。为了肃清极左思潮的影响,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决策准备思想上、理论上的条件,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反复强调,社会主义一定要消灭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我们的目的是共同富裕。要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体现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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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启源.论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关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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