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形态之中国伦理范型的先行标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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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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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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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未来形态之中国伦理范型的先行标划

中国未来形态的伦理范型的重建或建构,必须立于正在变化着的伦理架构之上;或者说,在日益变化着的伦理变迁中就充分地蕴含着未来形态的要素;如果自觉地、理性地将这种可能性合乎逻辑地先行描画出来,那么就会有目的、有方向地推动这种趋势,将可能性变成现实性。

(一)伦理基础重建的逻辑前提

对当代中国道德观念史与道德实践史之未来发展形态的先行标划,构成了“社会转型与伦理基础变迁”研究的理论旨归和价值诉求。历史的声音和民众的心声就是历史的命运,尽管命运不济、劫难重重,但人类从未失去对整体性的好生活的追问和追寻。整体性的好生活构成了好政治和好社会的重要标志。花费如此之大的功夫描画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的诸种表现,目的就是要通过“道德叙事”反思、批判、总结中国形态的现代性在构建整体性的好生活的过程中国所形成的中国经验、构建的中国道路,在朝向整体性的好生活的道路上所存在着的不足。我们试图从目的之善与手段之善及其有机统一的视角标划出未来的“伦理范型”及其伦理基础重建。“伦理范型”就是目的之善,“伦理基础”就是手段之善。德性与规范既是目的又是手段。在此,我们依旧依照已经给出的,以“人”为原点构造出的三重关系: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进一步地,我们试图用“有机体”这个范畴统领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宏观有机体(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观有机体(人与人的关系)和微观有机体(人与自身的关系),借以对应三重关系;面对这三重关系中的伦理问题,在重建的道路上,就被分解成三个主体:国家、社会和个体。

人和自然之间的生态关系,在现代性场域下,愈益成为人类的共同问题,如何在人类意义上的生态观的指导下,共同应对全球性的生态危机,业已成为人类共同的事务。无论是因人的不正确的生产方式、交往方式和生活方式造成的资源锐减、耕地变少、草场退化、全球变暖、旱灾水灾、瘟疫流行,还是自然自身生成的致命病毒,生态危机都以全球化的形式扩展开来。在应对生态危机、重构新型生态观的道路上,作为最高层次的道德哲学观或许是最为坚实的观念基础。在此一方面,最高的儒道哲学或许具有不可多得的哲学意义。当代德国现象学家罗姆巴赫在《结构存在论》一书的“导言”中,以“道路”(Der Weg)为题,展开了一个颇有启发的关于目标与道路的讨论。目标先行于道路而预先给出,一如当代之人与自然的关系那样,没有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和谐关系都将不复存在。当当代自然危机已经突显、重构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诉求已经呼之欲出,那么走向和谐的道路便被共出。除了这种哲学的思考道路与目标的方式外,还有经验的、体验的方式,它来自于对道路的经验,在道中表达自身,就通过这种方式而被描述。古希腊哲学中的逻各斯与道家哲学中的道似有本质不同:“逻各斯讨论在,道讨论无;逻各斯讨论知识,道讨论无知;逻各斯讨论意志,道讨论无为。不过这种无为与无所为无甚关系,在其中显示出的是,它能被建构一种高深的艺术。无为是如此发生的,即每个东西都在自己的构成中运行。”[1]如何实现古代自然观的现代转换,构建现代生态观,乃是当代中国人的道德要求。在生态观的三种主体中,政治领袖或政治精英集团的生态观具有权威性的、普遍性的引领作用,它不止是一种观念,更是一种行动。15年前,“两山论”的提出,标志着当代生态观开启了一个新的面貌。“两山论”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05年8月24日习近平在《浙江日报》的《之江新语》栏目中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著名的“两山论”,他指出:“我们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与社会的和谐,通俗地讲,就是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习近平接着写道:“我省‘七山一水两分田’,许多地方‘绿水逶迤去,青山相向开’,拥有良好的生态优势。如果能够把这些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等生态经济的优势,那么绿水青山也就变成了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可带来金山银山,但金山银山却买不到绿水青山。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既会产生矛盾,又可辩证统一。”“两山论”的时代价值及其重要意义是极其明显的:第一,正式开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一些地方在追求利益最大的思想主导下于1992年后大力发展重化工业,一批“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项目相继上马。大规模的重化工业发展虽然为地方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利益,但也造成大量污染物排放,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余村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痛定思痛,决定关停污染企业,开始转向绿色发展道路。第二,构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2018年5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正式确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单独以习近平命名的四大思想之一。第三,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在更广范围内推开。理论来源于实践,同时用以指导实践。“两山论”的提出源于余村的成功探索实践,在对余村样本分析研究和抽象概括基础上形成的“两山论”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在“两山论”的理念指导下,余村所在的安吉县以其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先后获评全国首个气候生态县、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首批中国生态文明奖,首个获得联合国人居奖的县级市。当代中国的生态观及其实践不仅具有中国价值,更有世界意义。

作为中观有机体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和谐,构成了当代中国道德观念史与道德实践史之未来发展的第二种形态。如果说,生态观和生态实践为人的整体性的好生活提供了自然环境,那么人与人之间和谐的政治、经济和日常关系则创造了社会环境。而建构和维系这种和谐关系的道德观念和实践基础则是正确的政治观、权力观、公正观、效率观、公平观、尊重观和平等观。在养成这些道德观和伦理观的过程中,传统的优秀文化和现当代社会主义文化将是极其重要的思想资源。而传统文化和现当代社会主义文化只有与当代中国的制度体系有机地统一起来,变成“可行能力”才会成为现实的观念和行动。

作为微观有机体的自我和谐,构成了当代中国道德观念史与道德实践史之未来发展的第三种形态。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均奠基于个体的自我和谐,所谓自我和谐便是心灵之序。从内部结构看,心灵之序首先表现为信、知、情、意四个元素的有机统一;其次表现为理论理性、创制理性和实践理性的有机统一;最后表现为生物性需要、社会性需要和精神性需要的逐级递升。表现在“观”的层面,就是构成正确的财富观、消费观、人格观和幸福观,而支撑这些“观”的人性基础则是对生命和生活之意义的创设与意义,即过一种有限度、有节制的且对自己和他人、社会高度负责的生活。

(二)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的一般性描画

任一种社会都会存在伦理道德上的问题,而由市场化社会所引发的伦理道德危机却不是局部的,而是整体的、根本的,是拔根式的。这不仅仅是一种直觉,更是一种深刻的生活体验。这种真实的深度体验指示给人们的是,无论是德性、德行,还是幸福或一种好生活都显得那么艰难。作为整体伦理的拔根使这个有着几千年伦理传统的民族陷于全面的风险境地。由现代性所引发的道德危机表现在诸多方面,但我们不可拘泥于个别的道德现象而就事论事,以致不得整体要领。立足于拔根事实而指向于扎根愿景才是伦理学研究的理论旨趣。

1.作为整体概念的伦理

人类社会虽然始终在变,但并不总是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人类始终要在变与不变之间找到一种历史的结合。只有在最低限度的秩序内,社会的运行和社会变革才有可能,也才有意义。所谓最低限度的秩序乃指社会的基本结构和伦理价值体系。社会的基本结构呈现为经济、政治和文化三种元素之间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方式,其间既不能合并为一,也不能各自为政,它们分别为社会提供着三种相对有别的价值:生活资料、秩序保障和意义支撑,与三种价值相对应的是三种价值原则:效率、正义、自由和幸福。为着能够最大化地创造社会基本价值,遵循社会基本价值原则,人们或自发形成、或由权威者供给、或通过民主讨论给出供人人遵守的游戏规则,包括习惯、惯例、风俗、禁忌;规章、条例、守则;法律;意识形态。人们通常把游戏规则中人们约定俗成的、关涉自我责任、主体间责任、完全责任和不完全责任,通过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发挥作用的部分成为伦理道德。约而言之,除去那些物的要素,社会秩序实质上就是人们的行动结构和观念结构,在这些结构中,有些是被鼓励的,有些是被要求的,有些是被禁止的。它们通常以“应当”的形式被表达出来,形成道德劝谕、戒命、律令,等等。这些以应当形式表现出来的道德命令,要么是关乎资源与机会之分配的,要么是鼓励约束人的观念与行为的。

在一个相对稳定且和谐的社会里,通常都有一个相对完整的伦理价值体系,它们可以被看作是作为整体概念的伦理,这个作为整体概念的伦理有时也被称为“伦理范型”。作为整体概念的伦理有理论的和实践的两种形态,理论形态的整体伦理是思想家构建出来的由基本概念或范畴组成、中介于内在的逻辑关系而成的理论体系;实践形态的整体伦理是人们在长期的学习、工作、交往和生活中形成的观念、规范和行动体系。

理论形态的整体伦理乃由思想家构造的有关伦理道德的“理念型”。人文思想家和社会科学家都可能拥有自己的“理念型”,但后者的“理念型”通常只是一种概念工具,它基于特定的观点,由杂多的现实里抽离出某些特征,整理成逻辑一致的“思想秩序”,反过来可以作为衡量现实的制度。而自韦伯以来,社会科学家已不满足于对“法则性知识”的建构,还致力于“表意性知识”的追寻,以便对人的行动进行“意义妥当性”的理解和“因果妥当性”的解释。而对伦理学家来说,其“理念型”则明显地拥有“意义妥当性”的理解和“因果妥当性”的解释两个元素,抑或是说事实性陈述和规范性陈述的有机结合。亚里士多德、康德、儒家伦理莫不如此。这些“理念型”的整体伦理具有自身的逻辑一致性,具有自洽性,是自足的、完备的理论体系,它成功地把价值逻辑与事实逻辑结合起来,亦因此,这种自足而完备的整体伦理极具迷惑性,以致很多人把它们当成了道德事实。许多后学,总以为雅典城邦的公民都像亚里士多德所描述的那样,既有理智的德性又具有道德的德性;既有明智和自制,又有合于德性的实现活动即幸福。也总以为,先民们都像儒家所呈现的那样,志于道、居于德,遵循着三纲五常,通过格物致知的功夫,以推究外物之理,以格心中之欲,通过修身、正心、诚意,以求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中介于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父止于慈、为人子止于孝、与国人交止于信,最后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的。然而事实上,在任何一种场景下都不曾出现与思想家供给的“伦理范型”完全符合的道德景象,出现的只是充满了缺陷、非完满的、未完成的道德事实。理想性是“理念型”整体伦理的根本特征,它部分地指向于道德事实,但更多是面向未来,是关于“应当”的逻辑体系。不过,它们也不完全是空中楼阁式的“理想世界”,也会通过向上和向下的方式发挥它们的效力:批判、规范和导向。向上的方式是将伦理学家的伦理观政治化或制度化;向下的方式是将伦理观日常生活化,变成人们的日常道德意识和道德意义,从而成为道德事实。在这个意义上,儒家伦理乃一种真正的关于实践的学问,是一种教化哲学。作为一种道德事实,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整体伦理,有若干道德核心词、核心命题,它们多半都是从思想家那里转化而来的。

实践形态的整体伦理尽管包含着思想家所言说和倡导的伦理元素,但它毕竟属于大众的道德理性知识和道德生活实践。这种道德理性知识以日常道德语言为表达和交流手段,以基本的道德范畴和命题为内容,以被鼓励的、被要求的和被禁止的命令式为规范形式,以内心道德情感和外在的道德舆论为实现方式。道德生活实践表现为一种可描述、可评价的道德事实。这种道德事实并非人们预先准备好的伦理范型,而是人们在反复进行的生产、交往和生活实践中建构起来的诸种观念、规范和行动,其深厚基础乃是人们的活动结构和关系结构,以及由此构成的利益结构,简称为社会结构。而基于社会结构基础上的整体伦理一经生成便又维系着、强化着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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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辉.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的哲学批判[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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