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文化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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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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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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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日本:文化财

日本在保护文化遗产(文化财),特别是建构文化遗产体系方面形成了独特的文化特点,其中之一是全民参与。在日本漫长的历史发展历程中,孕育了众多世代传承守护至今的文化遗产,作为日本全体国民的重要文化财富,受到国家和国民的高度重视。首先,这些众多的文化遗产是日本国民对自己国家的历史、文化、政治、经济、技术等方面达成正确理解不可或缺的重要文化财富;其次,也是世界各国了解和解读日本文化的重要资源;最后,也是日本文化将来发展和传承的重要基础资源。

日语中把“文化财”定义为“作为文化活动客观成果的诸事象或诸事物”。[1]实际上“文化财”一词是一个包含多种文化因素和不同形态的综合概念,涵盖了现实语境中“有形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地下埋藏物”“人间国宝”等诸多方面的具体内容。而在日本社会实际使用环境下,“文化财”又是一个专门的适用于日本法律的专用术语。1992年在日本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之后,“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新近普及开来的词语在实际使用中与“文化财”一词在含义上基本相通,但也有一些微妙的差别。为了避免引起歧义和混淆,本文将按照中文读者的阅读习惯和日文使用习惯,对有关概念进行解释,简要陈述日本国文化遗产的管理保护体系和具体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现阶段的研究、教育、宣传等诸多方面的现状。

一 日本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

(一)《文化财保护法》的诞生

日本对文化遗产进行规范管理和保护的行政体系制度、法律、法规最初始见于明治初期,当时由于西方文化思潮的传入对日本原有文化体系产生了较大的冲击,明治维新之后,很多古代寺庙、神社、工艺美术品、古代书画等都面临遭受破坏的危机。1871年(明治四年),日本政府第一次以政令的形式颁布实施了《古旧器物保护方》。具体规范了对古代美术品、工艺品、古代书画作品等器物的管理保护的行为责任和物品持有者相应的法律义务。同时,日本政府专门组织人力、物力开始了文化遗产的调查、登记工程。1888年,日本宫内省专门设立了“全国宝物调查局”,历尽多年的不懈努力,对日本全国的寺庙、神社、绘画、雕刻、工艺品、古文书等的存有量进行了深入调查、登记造册,并对其中一部分重要物品颁发了鉴定证书。在此背景下,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也进入立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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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兆荣.文化遗产的人类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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