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民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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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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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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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民公德

(一) “五爱”公德提出的背景

新中国成立后,饱受欺凌的中华民族从此站起来了。广大劳动群众翻身得解放,成为新社会的主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和巩固,要求相应的上层建筑必须以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宗旨。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为指导,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在共产党人和先进分子中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共产主义道德是反映社会主义公有制发展要求的、以广大人民利益为根本价值取向的崭新的道德体系,对全体社会成员发挥着引领和导向的重要功能。然而,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只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在人民群众中完全普及共产主义道德的条件尚不成熟。能否找到为全体公民所普遍接受的、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增强社会凝聚力的新的国民公德,取代各种腐朽的过时的旧道德,以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建设社会主义制度,为共产主义道德实践奠定基础,就成为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关键。

毛泽东说过:“一个崭新的社会制度要从旧制度的基地上建立起来,它就必须清除这个基地。反映旧制度的旧思想的残余,总是长期地留在人们的头脑里,不愿意轻易地退走的。”[1]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必然伴随着人们公私观念的根本转变,具体表现为经济、政治和文化等领域中公与私的复杂矛盾和斗争。在以往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封建主义思想观念的影响根深蒂固,并且某些思维和行为方式已经模式化。要超越小生产者自私自利的小圈子意识,抛弃狭隘封闭的家族观念,割断由情感或血缘连接的旧道德纽带,树立大公无私的观念和行为准则,需要面对许多严酷的现实问题。首先,几千年私有制残余的深刻影响,家族观念、狭隘自私和小集体主义盛行,偷盗、贪污、拐卖、赌博、腐化堕落及各种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各种以私德为主的思维和行为方式,相当严重地存在于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其次,在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期,还存在着多种复杂的利益矛盾有待解决,诸如公私关系、城乡关系以及合作社和农民的关系等。能否按照统筹兼顾原则有效地处理各种关系,改造历史上的各种道德文化(尤其是公德和私德)传统,树立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观念,都影响到对社会公德问题的理解和应用,关系到新兴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新中国成立之初,落后的经济条件和政治文化环境,决定我们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总目的,就是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并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进政治和文化建设。新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道路。然而,反映公有制要求的道德理论不会自动产生。党在革命时期创立的优良道德传统,可以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动力。但是,过去的道德理想,现在已经部分实现;革命时期形成的道德规范,已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的需要。随着“由解放生产力向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转变”,以往以革命斗争为主的道德文化,必须逐渐过渡到以和平建设为主的新道德。新时期出现的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也需要依靠习惯、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等道德手段加以解决。我们与世界上一切文明国家之间的交往,学习其他民族的先进文化和管理经验,也必须遵循一定的道德准则,在和睦友好的氛围中进行。因此,新中国建设时期的道德理论和实践,必须面对客观现实的发展要求,注重对话性和建设性地解决问题。在继承中国革命道德传统的基础上,我们必须结合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要求,在道德文化领域不断增添体现时代要求的新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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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立涛,曾繁敏.新时期社会公德建设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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