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祉工作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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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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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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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福祉工作的基本知识

福祉研究属于应用科学,而福祉工作则属于专业职能。从事社会福祉工作需要掌握专门知识,唯有掌握专门知识,通过资格认定,方能从事福祉工作。而福祉工作所要求的专门知识,大致由三方面构成:(1)福祉思想理念知识;(2)福祉理论知识;(3)福祉实践知识。

首先,福祉思想理念知识既来源于社会实践,又是实践的理论升华,亦可以理解为是对福祉实践的哲学思考。其主要包括:福祉与福祉工作的价值观、职业伦理道德观。而福祉与福祉工作的价值观与职业伦理道德观,因国家、民族的历史、文化、哲学、习俗之不同,而有所差异。东方的价值观、伦理道德观之形成,因深受儒、道、佛三家学说之影响,于古代各成体系。儒学的核心是:崇尚“仁”,即“仁者爱人”之精神;强调“以人为本、以德为体、敬天保民、天人合一”;讲究“修身、齐家、和谐、诚信、中庸与忠恕”之道;要求对国家民族须尽忠,对父老须尽孝,而“仁义忠孝”则构成了伦理道德的体系与内涵。道家崇尚遵循自然法则与规律,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主张:回归自然、摈弃功利、珍惜生命、以德养生[2]、长生之本,惟善为基[3];佛家崇尚“大慈大悲”,“慈”则以爱心安乐施与众生;“悲”则以怜悯之心解众生之苦;主张普度众生,故要求僧侣“爱无偏党,不宜差别”,“常无懈倦,恒求善事”。[4]尽管体系不同,不过在“以人为本”“珍惜生命”“关爱民众”这一点上,儒、道、佛的主张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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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久富.福祉与福祉学:如何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福祉社会?[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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