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延出土的诏书册与诏书断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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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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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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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延出土的诏书册与诏书断简

序言

汉律、汉令等汉代根本法典,由于大部分都已散佚,我们无从了解它的全貌。多年来,有许多先辈一再集成佚文,想努力复原汉代的法典。然而,只依靠现有史书里散见的佚文来复原汉律和汉令,因为数量太少,自然取得的成果也是有限的。用佚文来复原汉律、汉令,由于资料互相矛盾,又没有发现一个能综合解决这种矛盾的普遍原则,面临着不可逾越的障碍,因而困难依然存在。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发现新资料。从这种意义上说,在中国西北地区发现的大批汉代简牍,特别是一九三〇年发现的居延汉简,对于研究汉代法典,作出了很大的贡献①。这些简牍中的汉律和汉令佚文②,虽已经人介绍,但因各种原因,最近才发表了将近三十年来未曾公开发表过的原简照片,使得我们才知道以前只知其释文的律令简牍,其中有一些字的释读必须纠正③,并且,只有看了照片,才能按照简牍的形制和笔迹来进行探讨,而这是过去所做不到的,这使我们对汉代法典的研究又前进了一步。我在这篇文章里准备对汉代制诏进行的研究,也有许多地方是只有利用了居延汉简的照片才能进行的。

本文是在研究汉代诏书以前对所需要的资料进行的考证。至于各种问题的系统研究,将在本文的续编中进行④,本文只是指出了说明问题的方向而已。我之所以这样做,虽然也是由于篇幅和其他条件的限制,但主要是希望尽快向同行学者提供资料,以便集思广益,早日解开汉代法典之谜。

一、关于元康五年诏书册的复原及颁布诏书的书写格式

关于汉代颁布诏书时的书写格式,王国维已在《流沙坠简》卷二“屯戍丛残考释”·“簿书类”三中考释一百四十支敦煌简时,引用了《史记·三王世家》、《孔庙置守庙百石孔 碑》、《无极山碑》等进行了考证,而劳榦在《居延汉简考证》乙“公文形式与一般制度”诏书一、二、三中,加上居延汉简六五·一八、一〇·三〇、五三·一等资料,进一步证实了王国维的考证是正确的。一句话,颁布诏书时的书写格式,就是在诏书后面接着有下面这种形式的“诏行下之辞”:

某官下某某官承书从事下当用者如诏书

这种诏书的断简,在敦煌和居延汉简中有许多例子,因此,在解释这些断简方面,就没有什么可以重新补充的了。不过,这些诏书断简并没有应该写在它前面的诏文,而在诏文中又没有应该写在其后的“诏行下之辞”。总之,一件首尾完整的汉代诏书,我不但在正史和碑文里没有看到,就是在简牍中也没有看到过。我经过种种研究之后,才知道连在一起的居延汉简是能够复原为诏书原来的形式的,所以,我才要在本文中重新探讨颁布诏书的书写格式。

第一件使人注意的文书是:

简(1)元康五年二月癸丑朔癸亥御史大夫吉下丞相承书从事下

用者如诏书 一〇·三三

这支简在劳榦的《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1949年出版,铅印本,以下简称《释文》)中,载于第21页;在劳榦的《居延汉简》图版之部(1957年出版,以下简称《图版》中,载于第70葉;在劳榦的《居延汉简》考释之部(1960年出版,简称《考释》)中是一四四五号;在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的《居延汉简甲编》(1959年出版,以下简称《甲编》)中是九六号。对于下面所引用的简,我将分别注明这四种版本的页数和号数,如 21页,70葉,一四四五号,甲九六。这支简的释文,在《释文》中释作“下丞相相承书”,衍释一个“相”字;在《考释》中则漏释“癸丑朔”的“朔”字,把“御史大夫吉”的“吉”字释作“告”字,这些都是错误的。对于这些衍字、漏字、误字,我在下面都作了注,本文除了特别重要的字外,一律不加讨论。

简(1)中所说的“御史大夫吉”,就是《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载的丙吉:

地节三年六月辛丑,太子太傅丙吉为御史大夫,八年迁。简文的意思是:元康五年(公元前61年)二月癸亥(11日)御史大夫丙吉和丞相所下诏书。下令有关官吏,一律遵诏办理。这段简文就是王国维所谓的“诏后行下之辞”。

第二件值得注意的同样文书是:

简(2)二月丁卯丞相相下车骑将=军=中=二=千=石=郡大守

诸侯相承书从事下当用者如诏书

少史庆令史宜王始长 一〇·三〇⑤

在西汉的丞相中,名叫相的人,只有魏相一个,本简中所说的丞相显然就是魏相。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地节三年六月壬辰,魏相从御史大夫出任丞相,在神爵三年三月丙午日死亡以前,一直担任这个职务。丙吉是继魏相之后接任御史大夫的,魏相死后,他担任了丞相。劳榦认为车骑将军就是韩增。他说根据干支,本简是神爵元年的简⑥。这支简的内容是,丞相魏相把诏书下达给车骑将军、将军、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太守、诸侯相。少史庆,指的是丞相少史。《汉书·昭帝纪》元凤元年冬十月条中见到丞相少史王寿,如淳注:少史是武帝时设置的,秩四百石。又据《旧汉仪》载,在武帝元狩六年的丞相吏员三百八十二人中,史二十人秩四百石,少史八十人秩三百石,属百人秩二百石,属史百六十二人秩百石,秩都是丞相府中的高级书记官。令史宜王和始长也一定是丞相府里的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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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战国秦汉史研究室.简牍研究译丛(第二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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