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思想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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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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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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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思想简议

处在先秦和魏晋两大哲学高峰之间、以董仲舒为重要代表的秦汉思想,在海内外均遭低贬或漠视,或一概被斥为唯心主义、形而上学,或被视为“儒学一大没落”。本文认为恰好相反,以阴阳五行来建构系统论宇宙图式为其特色的秦汉思想,是中国哲学发展的重要新阶段。正如秦汉在事功、疆域和物质文明上为统一国家和中华民族奠定了稳固基础一样,秦汉思想在构成中国的文化心理结构方面起了几乎同样的作用。

秦汉思想的形成与大一统帝国要求新的上层建筑相关。所谓“新”是意味,正式地摆脱极为久远的氏族传统结构和意识形态,由分散的、独立或半独立的原氏族部落基础上的邦国(春秋时期),逐步合并成为真正地域性的、以中央集权为标志的统一的专制大帝国(由战国“七雄”到秦汉)。绚烂多彩五花八门的各种思潮、学说、流派,正是在这个急剧动荡的过渡时期中产生和发展。自战国后期起,它们在长久相互抵制、颉颃和论辩中,出现了相互吸收、融合的新趋势。从荀子到《吕氏春秋》,再到《淮南鸿烈》和《春秋繁露》,这种情况非常明显。旁及《文子》、《鹖冠子》、陆贾、贾谊以及地下发现的《经法》等等,无不在各种不同的程度或不同角度上表现出这一综合趋向。从而它们不再是纯粹的某家某学,而是或未经消化的几家杂凑,或是以某家为主而吸收他家。但并非所有先秦各家都同样积极地参预了或被平等地吸收、保留在这个综合潮流中。相反,有的在先秦非常显赫的思想、学说、派别,可以逐渐衰颓以至消失。有些则始终非常活跃,绵延而强大。先秦的名、墨两家属于前者。儒、道、法、阴阳则属于后者,它们是秦汉时期建构新型意识形态的四大思潮。其间复杂错综和长期演化的历史过程,是一个饶有兴味的思想史课题,却非本文所能论及。

这里所能指出的只是,在这个过程中,尽管有许多曲折,儒家思想日益融合其他三家,占据主干地位,却逐渐明显和确定。

在荀子和《易传》中,已可看到对法家和阴阳观念的吸收。与孔孟相比,荀、易面向了更为广阔的外部世界,提出了天、地、人如何相统一之类的世界观问题,这已经很不同于往昔。可见儒家思想本身不但在不断变化、发展中,而且在这过程中,尽管孟、荀都声色俱厉地斥异端、非诸子,却仍然有尽量吸取他家的情况。这本是任何学说能真正保存和健康发展的普遍规律。到《吕氏春秋》,这种情况出现了一个转折关键。

《吕氏春秋》自觉地企图综合百家,以求思想上的一统天下:

“听群众人议以治国,国危无日矣。何以知其然也?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关尹贵清,……。有金鼓,所以一耳也。同法令,所以一心也。智者不得巧,愚者不得拙,所以一众也。勇者不得先,惧者不得后,所以一身也,故一则治,异则乱。一则安,异则危。”(《不二》)

“天下必有天子,所以一之也,天子必执一,所以搏之也。一则治,两则乱。”(《执一》)

这是明白地要求结束先秦百家群议,取得思想的统一。思想统一的必要性则是出于统一的施政要求。那么,如何统一?

“盖闻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凡十二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矣。”(《序意》)

《易传》里已经有由天而人(如“乾坤定矣……贵贱位矣”),即通过宇宙、自然来论证人事的观念,这里则把这种观念具体化和系统化。它在开始安排一种成龙配套的从自然到社会的完整系统,把人事、政治具体地纳入这个总的宇宙图式里,即所谓“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这正是《吕氏春秋》所作出的重要新贡献,主要表现为十二纪月令的思想模型。

汉高诱推崇《吕氏春秋》,说它“大出诸子之右”。“此书所尚,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以仁义为品式,以公方为验格。”各家痕迹显然并存,从而被视为杂家。但问题在于这个所谓“杂凑”里的儿家的关系究竟如何呢?其中似乎最值得注意的是,写作《吕氏春秋》的现实基础应该是在秦国已取得巨大成就(也包括吕本人的事功)的法家传统的长久实践,但这个治国大方略中却保留着那么多的儒家思想。用阴阳家的宇宙图式来作为这个方略的构架骨骼,道理比较外在而好懂,因为阴阳家与政治的关系十分直接,邹衍早就以“五行相胜”说明王朝的更替。但为什么要用儒家来作为实体主干,则不易了然。所以很值得把《吕氏春秋》里的儒家思想与原始儒学作些比较。例如,《吕氏春秋》说“凡为天下治国家,必务本而后末。……务本莫贵于孝。”(《孝行》)这与儒家强调的“君子务本……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论语》)之类的话很相似。但《吕览》强调“孝”是从人君统治的角度着眼的:“人主孝,则名章荣,下服听,天下誉。人臣孝,则事君忠,处官廉,临难死。士民孝,则耕耘疾,守战固,不罢北……夫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从者,其惟孝也?”(《孝行》)“先王之教,莫荣于孝,莫显于忠。忠孝,人君人亲之所甚欲也。显荣,人子人臣所甚愿也。”(《劝学》)从表面看,它与原始儒学相似,实则大有区别。这区别就在于,一个是从氏族贵族的个体成员和巩固宗法纽带立论,一个是从统一帝国和专制君主的统治秩序着眼。前者具有伦理感情,后者纯属功利需要。前者建立在氏族成员的血缘观念和心理基础之上,是原始儒家。后者是要求服务于皇家统治的政治目的,渗透着法家精神。这个貌同而实异,正好标志着在新社会条件下新的统治阶级对原始儒家思想所作的具体改造和利用。此外,如易“礼”为“理”[1],肯定用兵,强调“胜理以治国则法立,法立则天下服矣”(《适音》),以及《审分览》诸篇明确的法家术势理论和“主静”“无为”的君人南面术(道法家)等等,则更显然。即使对农家的吸取,也不脱从人君统治的功利需要(法家)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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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编辑室.哲学的探索——《中国社会科学》哲学论文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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