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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202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作者:原文刊发于2022年1月6日《人民法院报》第4版。
发布时间: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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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

徐某某(家住三楼)与王某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徐某某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向楼上质问,徐某某听到质问声后,又去厨房拿第二把菜刀,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见状报警。

202131日,溧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判决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祁建建点评: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高空抛物罪是我国积极运用刑法治理社会生活风险的体现。现代生活中高楼林立,公民对日常生活中高空抛物的危险性尚无足够的规范意识,这使得近年来高空抛物案件逐渐增多,有些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了严重的人身、财产损失,引起刑法上罪名适用的争论,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此,刑法中增设独立、专门的高空抛物罪名,对高空抛物的危险行为予以刑事规制。这有利于贯彻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使执法、司法有法可依、规则明确,并促进公民守法与自律意识。

高空抛物对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的破坏,可见于其危害的高风险、严重性、不可预见和不确定性。本案被告人与他人争吵之际故意向楼下抛掷菜刀,作为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其应知该行为会对楼下不特定的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造成现实的危险,可能构成严重伤害,甚至会造成他人死亡或重伤的严重后果,但其被楼下质问后不思悔改又向楼下抛掷第二把菜刀,虽侥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显而易见其主观恶意大,确属情节严重,以高空抛物罪予以刑事处罚,能够充分发挥刑法预防犯罪之目的,并发挥刑法保护法益、保卫社会、化解风险、安定人心的功能。

徐某某高空抛物案对警示公众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通过修订刑法、运用刑事法规范对高空抛物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有利于加强对高空抛物人员的震慑,提示公众自省自律、提高守法意识。本案楼下居民发现高空抛物险情立即通过大声质问、报警等行为警示楼下过往行人,并促使徐某某受到应有惩罚,也具有示范意义,这进一步提示和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与高空抛物行为作斗争,鼓励社会成员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有助于提升刑法规制高空抛物行为的实效性,应对高空抛物案件的证据与证明难题。

 

8 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案

2008年至2018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索取财物共计17.88亿余元。伙同特定关系人侵吞、套取单位公共资金共计2513万余元。此外,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并育有子女。

天津二中院一审判决,赖小民犯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决定执行死刑。天津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129日,天津二中院依法对赖小民执行了死刑。

祁建建点评:

此贪污、受贿、重婚案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并执行死刑的第一案,赖小民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目无法纪,极其贪婪,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刑事审判制度体系是依法肃贪、重遏制、强高压、惩治震慑的有力武器,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长效反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人民法院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加强金融领域反腐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在金融领域肃贪反腐审判实践中,通过对赖小民的严重贪腐犯罪行为予以严惩,消除金融领域内部存在的一大严重隐患,对金融领域贪腐人员予以震慑,推进了金融领域反腐审判工作,加强了对金融领域犯罪打击力度,获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一致赞许,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赖小民案充分体现了我国政法机关在党中央领导下强力肃贪反腐的高压态势没有变,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维护党的先进性、廉洁性、人民性的坚定决心。

 

9 仇子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2021219日,在卫国戍边官兵誓死捍卫国土的英雄事迹被报道后,仇子明为获得更多关注,使用其新浪微博账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2条微博,歪曲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诋毁贬损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精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上述微博在网络上迅速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仇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令其通过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祁建建点评:

随着2018年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出台和施行,社会对英烈名誉、荣誉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罪名,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入刑,对于维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维护民族情感,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本案通过适用刑法规定的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名,对不法行为人仇子明定罪量刑,予以刑事处罚,以惩罚促保护,以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加大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保护力度,向全社会传递了对类似行为绝不姑息、对英烈名誉荣誉坚决保护的明确信息,对无视或者不尊重英雄先烈的潜在不法人员予以震慑,符合立法目的,获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许,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案是不法人员利用网络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件,在互联网上发表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言论具有传播迅速、影响力大等特点,甚至比线下言论的危害性更大、后果更恶劣。但本案的及时立案侦查和定罪量刑表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公民在网络空间和社交媒体的上的言行受到法律约束,在网上发表言论应以法律边界为限,尊重先烈、遵纪守法,否则会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

本案体现了人民法院弘扬英雄烈士精神、保护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的坚定立场,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学习英烈革命气节,维护英烈荣誉名誉,营造学英烈、崇英烈、敬英烈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祁建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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