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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一体化进程:在理论与实证之间

ISBN:978-7-5161-5388-8

出版日期:2015-01

页数: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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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简介

两次世界大战,使欧洲与世界格局均发生了重大改变。欧洲国家均意识到组织和制度的创新是保障战后欧洲共同利益的途径。此后,政治家与学者们对于欧洲一体化的可能性、目标和进程展开了充分的想象、论证和实施。欧盟委员会的成立与发展,是欧洲历史上一个新时代的标志,其核心特征就是主权国家与超国家机制的共存与互动。可以说,到现在为止,欧洲的精英政治力量始终在推动欧洲一体化的进程。这种精英政治力量包括主流的政治力量和主流的学术力量。它们共同构筑了我们所看到的已经历时60余年的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发展,使这样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着的实践命题存在于理论与实证之间。欧洲一体化的学术研究,像任何其他问题的研究一样,经历了一些理论与认识上的变化、起伏。第一波理论是聚焦于新功能主义和政府间主义对欧洲一体化的路径的解释及影响。后来,学者们对欧盟的研究更趋于理性,通过制度主义的理论及设想来思考欧洲一体化。虽然使用的名称不同,但是都是通过制度主义的理性设想来完成的,或者是在同联邦主义的比较中得出的,也或者是同建构主义的分析分不开的。在这些理论方法中,欧盟被看作一个政治实体,它的形式可能是单一的,但是,在这一政治进程中,却再生了很多政治决策的方式,也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多层治理。从理论上看,欧洲学者已经达成一致的观点,自有欧洲一体化的研究以来,按照理论派系,大体可以划分为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两类。现实主义主要是指坚持将成员国或成员国政府作为研究基本单元的理论,这种理论大体与关于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各种方案相对应,其渊源可追溯到关于欧盟未来形态的联邦主义模式与邦联主义模式之争。政府间主义与新现实主义理论,以及博弈论等相关学说,共同构成了一体化理论的现实主义流派。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之一是斯坦利·霍夫曼(Stanley Hoffmann),以他为代表的政府间主义者对欧洲一体化进行了现实主义的解读,他们假定,共同体的成员国仍然是决定结果的主要行为者。无论欧洲层次的制度化程度有多高,这种制度也只有在成员国的同意之下才能存在。超国家制度的关键决策仍然掌握在成员国手中,成员国之间的政治讨价还价决定了欧洲合作的特点和欧洲制度的范围与限度。这种根植于国家中心范式的理论具有精英主义色彩,集中关注各成员国尤其是英、法、德等大国领袖以及欧洲一体化组织领导人对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影响。而自由主义一体化理论主要包括以米特兰尼(David Mitrany)为代表的功能主义理论,以哈斯(Ernst Haas)为代表的新功能主义理论和以多伊奇(Karl Dentsch)为代表的沟通理论。相对于现实主义的一体化理论而言,自由主义的一体化理论更注重一体化政策由高政治领域向低政治领域的转移,注重政治精英向普通民众的意识形态宣传和沟通,因而相对有了多元主义的意味。但是,这种理论的本质仍是精英主义的,是对精英主义一体化模式出现转型的理论回应。而在主要的理论流派背后,欧洲的一体化研究没有脱离实证研究。在欧洲一体化的研究与实践过程中,我们也偶有能够听到对欧洲一体化理论及实践行动的批判的声音。但是,迄今为止,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证的角度,对欧洲一体化进程都不存在明显的支持派与反对派的分歧,因为无论是精英还是草根,无论是主流还是非主流群体都没有形成否定或反对欧洲一体化的较为有影响力的力量,即便是处于现在的欧债危机后的艰难时期。这些年来,不同群体对欧洲一体化的争执大致集中在这样的范围,即,政治家们侧重于探讨欧洲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应该是什么;而学者们则更偏重于讨论什么是欧洲一体化最好的途径,谁领导欧洲一体化,欧盟的实质是什么;草根政治则强调谁受益于一体化,一体化的利益分配如何更为公正。这些问题,是近十年来欧洲政治与欧盟政治研究的核心问题。2005年的制宪失败可以看作是欧盟的一个转折点。在此之后,欧盟处在一个十字路口,不是因为制宪失败本身,而是因为欧盟治理的进程不能摆脱制宪失败的影响。欧盟的本质是什么?欧盟能否继续扩大?欧盟的扩大无论是为了扩大地理版图,还是为实现精英政治家的野心,其前提是不出现内部的纷争。那么,什么是欧盟的核心政策得以持续下去或者得以改变的根源呢?制宪危机使这些问题摆在了欧盟研究者的面前。因此,也可以认为2005年的制宪危机是欧洲一体化研究的一个转折标识。但是我们也看到,制宪危机并没有影响欧盟的运作基础,至少到目前为止欧盟运作基础失灵的事件还没有发生,布鲁塞尔的一切工作都在正常运行。从环境问题到竞争政策,从电视广播到食品安全,委员会、理事会、议会都在忙于规范内部市场,欧洲央行也是持续地管理欧元。在贸易方面,欧盟在积极地拓展双边及多边贸易关系。在对外政策上,它也一直在寻求对外事务的连贯性。前文的描述说明,在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许多“主义”,也不断地面对理论与实践方面的问题与难题。在欧洲学者中,产生了对这样问题的讨论:欧洲一体化是否需要属于什么“主义”的理论?Sophie Meunier(ed.),Making History:European Integration and Institutional Charge at Fifty,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同时,在欧洲一体化的研究过程中,人们也不得不思考,驱动欧盟政治与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力量是什么?由于在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前后缺乏一致性,因此,仿佛不能一贯地说什么对它来说是最重要的。而社会科学家们关于欧盟的本质这个重要的命题也一直没有得到一致的答案。他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经常是从自己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法出发反映出对欧盟的理解。这其中包括,欧盟是一个国际组织,或是一个拥有自己的权利的政体,或是一个建构认同的来源,或是一个公共政策的制定方法等。我们看到的已有理论似乎都是在框定欧盟本质的前提下,来试图回答问题的。这样,由于欧盟是一个例外的或特别的复合体,各方对于欧盟的本质界定都有所不同。欧盟委员会主席德洛尔(Delor)曾经提到过欧盟是一个“不明身份的政治主体”,有点像北约(NATO)或者像联合国(UN)一样的国际组织,有点像德国或者加拿大一样的联邦国家,也有点像一些合法的组织领导体系如世界贸易组织(WTO),但是,又都不像。故此,对于欧盟政治研究来说,根本不会有最好的理论。欧盟本质的不确定也使欧洲一体化的研究方向发生了变化。研究者们不再仅仅集中于欧洲一体化的理论研究,他们更侧重于在研究方法和研究角度上的新变化,也由此生成了相互不同的成套理论工具。总结起来,现有的欧盟研究方法大致分为以下五类:1.国际关系方法国际关系学者为欧洲一体化的研究提供了宽阔的视野。他们的研究集中于在国家间政治中提出一些难以解决且具有刺激性的问题,并且他们在欧盟的研究中,一直试图证明,在某种程度上没有国际性政府的参与,地区、国家间的合作也是可能的和可持续的。在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的过程中,国际关系的学者们增加了价值与规则分析的渠道,讨论关于欧洲一体化的本质及重要性。首先,将欧洲一体化进程作为一个体系之下包含的另外一个体系来进行研究,即在全球政治的宽泛体系之下来研究一个地区联盟,从而鼓励大家不断地提出这样的问题,即为什么欧洲国家愿意让渡主权?对于功能主义者来说,这一问题的答案在于这些国家在决定通过自由贸易而增强经济独立性的时候,他们发现与其他国家贸易的选择与路径减少了。Borzel,T.(ed.),“The Disparity of European Integration:Revisiting Neofunctionalism in Honour of Ernst Haas”,Special Issue of Journal of European Public Policy,Vol.12,No.2,2005.欧盟的机构与利益集团组成的联盟,引导与鼓励一个区域范围内(内部市场)的合作向新的范围“外溢”(如环境政策)。成员国保有权利,但是他们必须与布鲁塞尔的欧盟机构或者非机构行为体以及那些国家和地区的政治首都进行合作。对于功能主义者来说,最重要的是关于欧洲一体化是如何以及为什么不停地向前推进。在国际政治中,欧盟成员国与一般民族国家存在本质的区别在于,在某种程度上,欧洲一体化是不可逆转的。对于政府间主义来说,“欧洲一体化不断推动成员国去保持自由选择欧盟如何运作的权利”。Moravcsik,A.,The Choice for Europe:SocialP urpose and State Power from Messina to Maastricht Ithaca,N.Y.and London: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and UCL Press,1998,p.188.由于欧盟是建立在成员国间一系列讨价还价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在追求欧盟的经济利益的同时,也是成员国自利和理性选择的结果。当然,成员国间讨价还价而引发的矛盾也在不断增大,他们从中获得的利益也不会是同等的。但是,这种状态会因为国家利益而被可以接受的折中打破,尤其是被大成员国的国家利益所打破。也可以说,这些成员国政府都期望在委员会、议会和法院中的代表数使之能够决定成员国政府间讨价还价的结果。也正由此,对于政府间主义来说,如何在政府间的讨价还价中调和国家利益是欧盟问题研究的重点所在。欧盟国家都是传统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它们的国家利益催生了相互的制度合作。政府间主义者认为,欧盟在欧洲的风景线中占据了长久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成员国政府期望这样做。由此,他们的分析得出的结论往往是:欧洲一体化是可能逆转的,而且这种可能性一直存在。2.比较政治研究方法随着欧盟政策与制度范围的不断增多和扩大,许多比较学派的政治学家,尤其是欧洲的学者,发现他们时常不能理解自己的研究主题——即不能够理解欧盟是如何运作的。此时,新制度主义者,开始对欧盟是如何运作的进行了有洞察力的分析,他们也对比较政治学和社会科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新制度主义者认为,欧盟作为一个体系来说,至今为止,它的运作是符合规则,也是能够被接受的。布鲁塞尔的政策制定者们已经完成了创建一个共享权力的体系,特别是在它的主要组成机构之间。人们看到,日复一日的讨价还价,在普通的欧盟政策机构之间与成员国政府之间是一样多的。而与简单的讨价还价相比,它看起来更是以政府间协作为基础,并围绕条约改革来进行的。决定现实政策的核心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制度化,而激进的政策改革似乎已经被制止。Pierson,P.,“The path to European Integration”,Comparative Politics Studies,Vol.29(2):123-163,1996.新制度主义与新功能主义有相近的设想,特别是在关于欧洲一体化作为一个持久的过程方面。但是,制度主义试图研究欧盟作为一个政治体系本身,类似于对国家体系的研究,以反对其作为国际关系体系的研究。对于他们来说,解释欧盟政治的关键在于,欧盟机构如何遵循自身的议事日程,并发挥优先权,而使欧盟去除单纯为取悦其他方而不得不接受的结果。在他们看来,欧洲联盟是特别的,首先是因为它有那么多特别的机构。在新制度主义的各种理论模式中,历史制度主义因其鲜明的不同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制度主义的特征,以及它不拘泥于欧盟机构执行力研究并将欧盟发展目标具体化的突出优势,成为近年来欧洲一体化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为此,本书将在后文部分中将其单独列出来,作专门的介绍。3.公共政策方法在公共政策研究方法看来,研究欧盟政治而不研究它的政策规则,就如同研究一个工厂而忽略了它制造的产品。我们看到大多数的欧盟政策是规则政策,具备相当的技术含量。我们也看到欧盟机构的资源是有限的,他们对布鲁塞尔之外或者作为非公共行为人的专家和资源的依赖程度很高。政策网络分析坚持欧盟政策的结果是由非正式的讨价还价所决定的,而这些大多发生在正式的机构或者政策过程之外。Peterson,J.,Policy Network in A.Wiener and T.Diez,European Integration Theor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pp.117-133.到目前为止,理事会或者欧盟委员会部长们的合法的全体投票议案经常需要经过一系列官方的或者是说客们的一道道详细审查。为此,其结果经常是,这些提案的最终面目已经与最初的草案相去甚远。也可以说,政策网络分析往往因为试图去追求建立普遍一致的政策细节而与欧盟委员会的政治世界相去甚远。并且,欧盟的一个重要的特殊性在于它的政策执行缺乏分级:没有政府去强制执行政策的执行日程,这导致政策的利益相关方对于政策执行的日程安排相互讨价还价。而且,欧盟也没有具体的行为体作为政策执行的负责方。因此,成员国必须在一起共同讨论和交换意见——关于合法性、财政、专业,以便来实现这些目标。对于政策网络的分析家来说,解释欧盟最关键的任务就在于它按照什么政策和准则来制定这些政策。了解政策的结果意味着调查研究网络各部分的结构:他们的成员国是否稳定或者是可变的,欧洲一体化的关系是紧密的还是松散的,内部的资源如何配置,等等。在他们看来,从影响上来说,欧洲一体化是通过一系列不同和多个次级体系做出的各种不同的政策选择。欧盟的行为体之间相互独立行动但同时也在复杂地相互交叉,即便是那些最高的正式权力——在成员国与欧盟机构之间,也是建立在高度相互依赖的基础之上的。对于各级行为体来说,根本就没有正式的执行权力者的存在。4.社会/文化方法欧盟最重要的特征是什么,如何去解释?对于建构主义者来说,欧盟是利益与认同的建构。欧盟的决策者与任何人都一样:他们都是社会的存在。但是他们与大多数其他政治行为体又有不同,体现在他们与其他行为体之间向内与向外相互作用,而这些行为体的民族认同、语言与文化却又相互不同。布鲁塞尔所连接的卢森堡与斯特拉斯堡仿佛成为一个真正的多民族的十字路口——世界上再没有其他的政治首都具备这样多元而又复杂的文化。但在感觉上,布鲁塞尔又不像欧洲的其他地区一样,它的另一个作用似乎在于将欧盟与它的成员国相断开,它也很少被看作或被大多数公民认为是欧洲认同的核心来源地区,它最大的作用似乎是发挥在欧盟的制度设计与政策制定之中。这为欧洲认同的社会与文化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再者,应该强调的是,与政府间主义或者制度主义相比,建构主义不是一种固定不变的地区一体化理论。它更是一种哲学思考,甚至是一种形而上学。它坚持社会的现实是人类的建构与日复一日的实践不断再生产的结果。其主要的结果在于我们不能仅仅通过简单的叠加来解释每一个成员国、欧盟机构或者说客们的现实利益,然后将布鲁塞尔设想成为一个真空,在其间他们的利益都是不变的,不受事实上正在不断提高的欧盟治理的讨价还价等非正式的游戏规则的影响,或者在不触及欧盟作为一个政治体系的存在的前提下,如何来看待自身的集体政治行为。当然,欧盟的决策是自利的。欧盟可能也会在某些方面没能将效用发挥完好,但是它却创造了迄今为止比任何体系都要多的集体行动。可以说是对多边国家间利益的可调和的一种创造,也可以说是一种“建构”。建构主义不可回避地,也应从本质上去解释这是为什么。这是欧盟研究的社会/文化方法的主要内容。5.历史制度主义方法前面在介绍比较政治研究方法时已经提及了历史制度主义方法。这一方法通过分析欧盟政策在过去发生的一系列变化,用历史的眼光解释欧盟制度在变化中的持续性。在此过程中,历史制度主义方法也为这些变化分析提供了有用的工具。这一方法尤其适用于当前处于相对低潮发展期的欧盟。从时下来看,欧洲一体化研究最重要的问题莫过于研究欧盟如何处理当下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挑战,当然,目标也是着眼未来。但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这些都是建立在欧盟已经经历的一体化历程基础之上,并需要沿着这一路径继续研究。也就是说,为了把握欧盟如何面对挑战以及其将来能否战胜这些困难、解决这些问题,应该从欧洲一体化的历史和理论的视角对现实进行解析,也就是用历史制度主义的方法来进行研究。在这一方法基础之上,学者们的研究扩大到论及欧洲一体化的本质问题。历史制度主义作为理论来讲,最早是在皮尔森(Paul Pierson)的文章中讨论,它经过许多学者的发展与贡献后更为清晰。一般认为,“制度主义是用来阐明政治斗争是如何在机构的设立过程中得到调解的”。Steinmo,Thelen and Longstreth,Structuring Politics:Historical Insititutionlism in Comparative Anlysis,Cambri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2,p.207.换句话说,机构影响政策,不仅仅反映了政治权力的分配与喜好,而且,可以对政策选择路径产生独立的或者干预性的影响。机构在这里包括正式的组织(理事会和委员会),也包括非正式的社会管理机构(如一些在实践中具备表达一致通过或者是否决权的机构)。这些机构在欧洲一体化的发展中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从宽泛的意义上讲,历史制度主义的学术领域也是多元的。建立在对现实材料的分析和观念因素的基础之上,在比较政治领域、国家关系领域、美国政治学、经济历史和社会学领域都可以找到历史制度主义的影子。它试图建立一个理论和经验主义相结合的方法。斯坦默和西伦(Stenmo and Thelen)最初确定了制度主义的历史偶然性及其研究的本质特征,皮尔森(Pierson)分析了历史制度主义研究的三个主要影响因素:巨大的世界难题、暂时性和历史背景,I.Katznelson & H.Milner(eds.),Politics in Time:Historical Institutionlism in Contemporary Political Science,Iondon an New York Routledge,2004,pp.304-316.进而得出正是这三个因素创造了一系列的战略性思维,提出并回答了机构如何限制和影响政治行为体的行为这一历史制度主义的核心问题。这使得历史制度主义清楚地区别于其他政治科学的研究方法:它是一种行为主义或理性选择的模式。历史制度主义研究方法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特征是,历史制度主义学者将视角放在一个大的世界问题之中,而不仅仅是学术问题。这些问题包括,稳定的民主是如何发展的?道德认同什么时候成为政治的重要因素?这些问题是世界性难题,不是方法论和狭隘的理论所能解释的。正因为如此,历史制度主义提出的问题是关于欧盟的本质,它的过去与未来。第二个特征是它具有明显的暂时性,它使时间变得紧迫。历史进程是历史制度主义研究的中心。特殊的历史事件往往产生偶然的结果,但是这种结果往往又带来事物本质的变化。暂时性会带来一个结果,就是,许多学者发现,机构一旦建立起来,它就是富于黏性的,并对变化有抵制性。这种现象就使机构和群体与制度联系在一起而具备了他们自身的功能。投入在机构上面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力量使它保持下去并具有强大的利益与能力。Ikenberry,After Victory:Institutions,Strategic Restraint,and the Rebuilding of Order After Major Wars,N.Y.: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01,pp.69-70.历史制度主义的第三个特征在于历史背景和构成形态对于结果的作用。显然,在历史制度主义的研究中起核心作用的是制度本身,但是它的确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制度方法研究,区别于其他形式的制度主义研究。如制度理性主义和社会制度主义。Hall and Taylor,“Political Science and Three New Instituionlisms”,Political Studies,1996,Vol.44/5,pp.936-957.历史制度主义侧重于分析宏观的历史进程并试图寻找制度对宏观历史进程的影响以及历史与现实之间的关系。我们也能看到,历史的背景在理论处理中也是有缺陷的,它需要学者们用传统的方法来思考问题,探索问题的复杂性。但它是一种能够用必然性来解释问题的工具,因此,它又是一个有明显优势的结构理论。我们也看到,理论的成功与受到的挑战都来自对结果的预测,这也是理论变化的根本原因所在。但是对于历史制度主义来说,这不是一个问题。历史制度主义研究的是变化的世界中具有偶然性的事件,并在其中探索制度的作用及制度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在这其中,制度可以是变化的,历史也是在改变的,制度与历史都会不断出现新的问题。因此,当历史制度主义用在国家层面时,它能够提供理解国家行为体的内容;当它利用在欧盟层面上时,它又打开了理解一体化路径变化的道路。以上的五种方法,基本可以概括目前欧洲一体化研究的主要方法和模式。在中国国内,对于欧洲一体化进程的研究主要沿着三个方面的路径:第一,较为系统、全面地介绍具有代表性的各理论流派,如联邦主义与邦联主义,功能主义与新功能主义,政府间主义和自由政府间主义,治理理论(包括治理架构和治理网络分析)与新制度主义(包括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和社会制度主义),社会建构主义与欧洲认同,等等。内容涉及理论产生的背景、前提和核心假设、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和贡献、局限性及其历史地位等。这对厘清各主要流派的内容本身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第二,对各派理论作系统的比较研究(国内已有此类专著问世)。这种路径的价值在于,可以更加清晰地理解各派理论之异同,包括其各自的核心假设与理论边界,合理性与局限性,竞争性与互补性,从而既在理论层面,又在现实层面(因为理论发展往往与一体化实践存在着对应关系)加深对欧盟制度创新与“多维特性”的理解。陈玉刚:《国家与超国家——欧洲一体化理论比较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章。第三,在译及欧洲最新理论专著的基础上,评价、归纳并梳理一体化的理论与研究方法,从划分研究基本路径与主导范式切入,将各派理论纳入三种路径和三大主导范式,使得理论流派的宏观阐释框架具有更高的概括性和清晰度。参见朱立群《欧洲一体化理论:研究问题、路径与特点》,安特耶·维纳、托马斯·迪兹主编《欧洲一体化理论》“译者前言”,朱立群等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8年版;另外,“译者前言”的删节本还可参见《国际政治研究》2008年第4期。总体看来,国内研究成果的重点在于结合欧盟发展实践,阐释一体化理论。通过实践对照来验证各组理论,显然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其解释力及其限度所在。又如,有学者从欧共体/欧盟政治模式的发展历程入手,先是分别阐述这种模式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特点,归纳出三种基本模式,然后从每一模式出发,逐一阐释欧洲一体化的三种主要理论,即新功能主义、政府间合作主义与治理理论。试图将现实发展与理论观结合起来,明确欧盟政体形式演变与主要理论产生之间的对应关系。顾俊礼主编,闫小冰撰写《西欧政治》,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1、12章。在国内学者的观点中,三种理论均被视为中观理论,因为能够阐释欧洲一体化所有模式的宏观理论尚不存在。以上资料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欧洲政治研究十年述评:2001—2010》,http://ies.cass.cn/Article/cbw/ozzz/201108/4128.asp。这与欧洲学者关于从理论研究向理论工具与方法的侧重转移是相辅相成的。可以看出,国内学者已有的成果大多是对欧洲一体化按阶段就理论与实践关系所进行的解读。本书正是在已有丰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图从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问题”视角,对欧洲一体化中的政治、经济、文化、认同及一体化困境等专题,进行理论与实证关系的分析与研究。选择这样的一个视角的原因,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首先,正如前文所阐述的,欧洲一体化必然是需要理论支撑的,但是,欧洲一体化本身又是一个实践的过程。欧盟研究的难点在于,其政治与经济研究的每一个因素都需要一体化实践的成功与否来解释。而这些实际问题的复杂性在欧洲一体化60年的发展中已经为我们所见。一些理论会因为一体化的挫折而缺乏根基,一体化的步伐也受到特定时代的经济、政治背景的深刻影响,因此,一体化从理论到实践都经受了各种更迭与冲击。那么,这些是否意味着对欧盟未来的研究是不可预期的呢?应该说,如果欧盟政治与经济的研究是一个可以假设的,其目标是使国家终结的欧洲联盟的发展路径的话,它的确是不可预期的。但是,如果欧盟的政治、经济、文化研究是对欧洲一体化体系发展的相关因素的判断与考证,进而证明其结果的可能性的话,它又是可以预期的。不同研究者会对此得出不同的分析结论,供我们思考欧洲一体化的未来及其对区域一体化的借鉴与意义。也由此,显示出对欧洲一体化进程按“问题”专题进行研究的价值与意义。其次,需要说明的是,至今为止,还没有哪一种方法能够在欧洲一体化的研究中处于“垄断”的地位。所有的这些方法都能够折射出欧盟政治运作的某些本质特征,在一种方法中被低估或忽视的因素,在另一种方法的讨论中被认为是重要的;或者是在合适的环境下,在决定利益主体从欧盟应该获得什么或获得了什么的时候,人们自然会选择对之有益的方法。Helene Sjursen,“The European Union between Values and Rights”,in Helene Sjursen (ed.),Questioning EU Enlargement:Europe in Search of Identity,Routledge,2006,p.203.那么,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在笔者看来,这其中主要的原因在于:学者与政治家们共同的愿望都是试图通过合理化的工具、语境和表达来阐述欧洲一体化的合理性、合法性与前景。单纯的一体化理论,也是对一体化从各个不同的政体形态和方法进行抽象的研究与展望。而经验主义的现实问题又使一体化的研究面临这样的现状,就是欧盟是一个特殊的政体现象,它的研究主要目标应该是解决实际的问题——促进和保护成员国的利益。欧盟作为一个建立在共同价值基础上的共同体应该是在传统基础上的再生;以及吸收越来越多的欧洲共同价值;或建立在普世权利和民主程序基础上的后国家时代的联盟。这已经为欧洲一体化的研究定下了基调:欧洲一体化的不同理论与研究方法、模式之间不存在根本上的矛盾。笔者正是试图在这样的思路下,沿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发展,利用不同的相对适用的分析方法来解释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政治、经济、文化、安全合作等方面的问题,进而对当前一体化面临的困境问题做出分析,对一体化的未来进行评估与展望。这也是本书的研究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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