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简介
胡玉冰
地方舊志在中國傳統的古籍“四分法”中屬於史部地理類,但它所記載的內容遠遠超出了歷史學、地理學範疇,舉凡政治、經濟、語言、文學等亦多有涉及,故舊志往往被稱為一地之全史,其學術研究價值也就不言而喻。對舊志進行規範整理與研究,既有助於準確理解其內容,也有助於客觀分析其價值,從而達到古為今用、推陳出新的目的。規範的舊志整理會為今人研究提供極大的便利,否則就會有誣古人,貽誤後人。開展陜甘寧三省地方舊志整理與研究工作,是以筆者為學術帶頭人的學術團隊長期堅持的學術方向。2012年,筆者著《寧夏地方志研究》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正式出版。該書首次對寧夏舊志進行了系統全面的研究,基本摸清了寧夏舊志的家底,尤其梳理清楚了寧夏舊志的版本情况。同年,筆者主持的“寧夏地方文獻整理與研究”獲批為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以此為契機,筆者提出了全面整理寧夏舊志的科研設想,計劃用三年左右(2015—2018)的時間,將傳世的寧夏舊志全部規范整理,成果分批出版,匯編為叢書《寧夏珍稀方志叢刊》。
自元迄清,嚴格意義上的寧夏舊志有38種,
一 整理前的準備工作
整理舊志,前期需要全面了解整理對象,對其編修者、編修經過、主要內容、文本的語言風格、版本傳世情况等要深入研究。規范整理舊志,要以扎實的研究成果為基礎,以便選擇最佳底本,準備合適的參校文獻,制定規範的整理方法。
(一)確定整理對象
為保證舊志整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高工作效率,確定整理對象是正式開始舊志整理前首先要做的,也是必須要做的工作。確定整理對象時,要綜合分析其學術價值、史料價值、傳世情况及今人閱讀理解該對象的困難程度等,一方面要認真通讀原作,另一方面,要同步查檢古今目録文獻對原作的著録情况。
通讀原作,有助於全面了解志書的內容及其史源、結構體例及其語言特點等情况。對內容及其史源的了解,可以幫助我們確定該志有無整理的必要。如傳世的民國十四年(1925)朱恩昭修纂6卷本《豫旺縣志》一直被學界當作寧夏同心縣重要的地方文獻在利用。實際上,這部舊志是撮抄之作,並非編者獨立編修。編纂者直接把(民國)《朔方道志》中與同心縣前身鎮戎縣有關的內容撮抄出來,參考《朔方道志》的體例,再雜以(光緒)《平遠縣志》的部分內容,把資料匯為一編,取名《豫旺縣志》行世。在明晰了《朔方道志》與《豫旺縣志》的關係後,我們認為沒有必要再整理《豫旺縣志》,只需將《朔方道志》整理出來即可。
對舊志結構體例的了解有助於對舊志存真復原。如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寧夏歷代方志萃編》、海南出版社2001年版《故宮珍本叢刊》等叢書都影印出版了明朝楊壽等纂修的(萬曆)《朔方新志》,所據底本原有補版現象,某些版面的內容重複,特别在卷二有幾處嚴重的錯頁、錯版現象,天津、海南的影印本都未能給予糾正。這些問題若不能發現,整理成果就會出現內容錯亂現象。
每種舊志的編修都有其具體的時代背景,舊志的語言與內容一樣具有時代性,通讀舊志,了解其語言特點,掌握其語言規律,有助於更好地開展標點、分段工作。凡古籍,遣詞造句都有一定的時代風格和特點,只要其內容或文字無誤,就不能按當代行文習慣或理解對原文進行增、删、改等,否則就是替古人寫書。有些舊志語句原本就是通順的,符合特定時代的語言規範,若整理者在原志語句中隨意增加“之”“於”“以”等字,看似符合當代人的閱讀習慣了,實則畫蛇添足。
同步查檢古今目録文獻對舊志原作的著録情况,將著録內容與通讀舊志時了解的情况相對照,一方面,可以加深對舊志基本情况的了解,使得對舊志的了解更具條理性。另一方面,可以驗證著録是否準確,糾正存在的問題,以求對舊志基本信息的了解更符合實際。如 編修的《寧夏志》,明朝周弘祖編《古今書刻》上編中就有著録,這是目録學著作中最早著録《寧夏志》的。張維1932年編《隴右方志録》時,據(乾隆)《寧夏府志》所載內容著録《寧夏志》,由於他未經眼《寧夏志》,以為該書已佚,故著録其為佚書,且將書名誤著録為《永樂寧夏志》,《寧夏地方志存佚目録》《稀見地方志提要》等,都沿襲了張維的錯誤。較早披露日藏《寧夏志》信息的是《日本主要圖書館研究所所藏中國地方志總合目録》,但將“朱”誤作“朱”。《中國地方志聯合目録》《寧夏地方文獻聯合目録》《甘肅省圖書館藏地方志目録》《中國地方志總目提要》等對《寧夏志》也作了著録或提要。其中《中國地方志聯合目録》以《寧夏志》重刻時間定其書名為《萬曆寧夏志》,巴兆祥《中國地方志流播日本研究》下編《東傳方志總目》沿襲此說。
(二)了解整理對象的研究現狀
確定整理對象,並對其有基本的認識和了解後,還需要梳理、分析整理對象的學術研究現狀,主要包括目録著録、研究論著、整理成果等三方面的信息。
1.目録著録
查檢古今目録的著録內容,可以對舊志修纂者、卷數、流傳、內容、館藏、版本等情况有基本的了解。對著録的每一條信息,都要結合原志進行核查,發現問題,一定要深入研究。如《中國地方志聯合目録》《甘肅省圖書館藏地方志目録》均著録了一部(乾隆)《平凉府志》,為“清乾隆間修,光緒增修,抄本”。
2.研究論著
充分梳理、分析他人對整理對象的研究成果,一方面,可以使我們清晰地看到學界對整理對象研究的角度及深入程度,避免重複勞動。另一方面,發現已有成果中存在的問題,結合自己的研究糾正這些問題,提高對整理對象的研究水準。如現藏於日本東洋文庫的海內外孤本(光緒)《寧靈廳志草》是研究寧靈廳的一手材料,張京生最早撰文研究,
3.整理成果
充分重視研讀已有的整理成果,可以幫助我們了解目前整理所達到的水準,明確重新整理所要達到的目標。如《寧靈廳志草》出版過兩種整理本,通過比較研究,我們發現,兩種整理本在整理體例、整理方式、整理結論等方面都存在缺憾。兩書出現多處標點錯誤,誤識原抄本文字,任意剪接原書內容,變亂原書體例,校勘粗糙,原稿中的多處錯誤未能校出,注釋不嚴謹,出現多處誤注現象,等等。有鑒於此,儘管《志草》已出版了兩種整理本,但我們决定還是要重新整理它。
(三)確定底本,選擇參校本及其他參考文獻
通過查檢目録著録,實地開展館藏調查,將目驗的各本進行分析比較,梳理出舊志的版本系統後,最終確定一種為工作底本。原則上,底本當刊刻或抄録質量較優,內容最全。底本確定後,還要確定一批參校本和他校資料。一般而言,若舊志版本系統不複雜,建議將傳世各本都列為參校本,以最大限度地發現底本中存在的問題,整理出最優的文本。
他校資料的選擇,在通讀舊志時就開始着手進行。整理者可在通讀原本的基礎上,將舊志中明確提到的他書文獻進行梳理,列為基本參考文獻,並在其後的整理實踐中不斷充實、完善。他校資料的確定,有的可以根據舊志本身提供的信息來選擇。如《弘治寧夏新志·凡例》言:“宦蹟在前代者據正史,在國朝者序其時之先後而不遺其人,備參考也。”這就提示我們,校勘《弘治寧夏新志》的《人物志》《宦蹟》時,一定要以正史如《史記》《漢書》等為他校材料。《凡例》又說:“沿革、赫連、拓跋三《考證》,悉據經史及朱子《通鑒綱目》、本朝《續綱目》摘編。”這提示我們,《弘治寧夏新志》的三卷考證內容,必須要以宋朝朱熹、趙師淵撰《資治通鑒綱目》、明朝商輅撰《續資治通鑒綱目》為基本的對校資料。《凡例》之後的《引用書目》列舉了編修《弘治寧夏新志》所引的42種文獻,基本按引書成書時代排序。這些文獻,只要有傳世,就一定要將其列入參考文獻之中,因為它們都是《弘治寧夏新志》最直接的史料來源。
選擇他校資料時,切不可畫地為牢,只關注某一地區,而是要結合一地的地理沿革情况,擴大他校資料的搜集范圍。歷史上,西北地方陝甘寧三地的地緣關係和政治、文化等關係都非常密切。寧夏在明朝隸屬陝西布政使司管轄,在清朝則隸屬甘肅省管轄,成於明清時期的陝西、甘肅地方文獻特别是舊地方志中,散見有非常豐富且重要的寧夏歷史資料。(嘉靖)《陝西通志》、(萬曆)《陝西通志》、(康熙)《陝西通志》等三志是陝西舊通志中寧夏史料最豐富者。(嘉靖)《平凉府志》所載明朝固原州、隆德縣史料非常系統、豐富。(乾隆)《甘肅通志》、(宣統)《甘肅新通志》是甘肅舊通志中寧夏史料最豐富者。上述六種陝甘舊志中的寧夏史料,為明清寧夏舊志編纂提供了最豐富、最系統的基本史料。明清寧夏舊志多因襲陝甘通志的材料和編纂體例。如寧夏(萬曆)《朔方新志》自(嘉靖)《陝西通志》取材,嘉靖、萬曆《固原州志》自(嘉靖)《平凉府志》取材,(光緒)《花馬池志蹟》自(嘉慶)《定邊縣志》取材,(乾隆)《寧夏府志》、(民國)《朔方道志》從體例到內容分别受(乾隆)《甘肅通志》、(宣統)《甘肅新通志》的影響,等等。同時,明清時期的寧夏舊志也是研究陝甘文史、整理陝甘舊志的重要資料,如明朝正德、弘治、嘉靖三朝《寧夏志》成書時間均早於(嘉靖)《陝西通志》,都可為整理後者提供重要的參校資料。所以,整理陜、甘、寧任何一省的舊志,尤其是通志及相鄰地區的舊志,確定他校資料一定要同時關注另外兩省的舊志資料。
另外,出土文獻和檔案材料也是重要的他校資料,過去的研究者均未予重視。如慶靖王朱 之名,文獻中還出現過“朱栴”“朱旃”等兩種寫法,筆者據出土於寧夏同心縣的《慶王壙志》,結合明清傳世文獻,考證認為,慶王之名當為“朱 ”而非“朱栴”,更非“朱旃”。再如,《寧夏府志》卷十三《人物》載,寧夏鄉賢謝王寵“壽七十三卒”,而據寧夏靈武出土的《清通義大夫謝觀齋墓志銘》載,謝王寵生於康熙十年(1671),卒於雍正十一年(1733),享年六十三(虚歲),故可據以改正《寧夏府志》記載的錯誤。
(四)編寫校注說明
校注說明的主要作用有二,一是規範整理方法,二是方便利用整理成果。校注說明要扼要、準確,方法力求易於操作,切忌繁瑣。一篇規範的校注說明是需要反復完善的。舊志正式整理之前,可先據常規的古籍整理規範,就標點、注釋、校勘等工作草擬出基本的校注要求,選擇部分舊志內容先開展预备性整理工作。再結合遇到的具体问题,對校注說明不斷完善。凡多人合作開展舊志整理工作,或在相對固定的時間內整理多部舊志時,校注說明的這些完善步驟尤其重要。必要時,可選擇典型問題,集體討論,形成統一意見。待整理方法合乎規範、易於操作之後,再最後定稿校注說明,让它成為大家都要遵守的原則要求,不能輕易改變。
二 整理的具體環節及方法
整理的前期準備工作結束後,就進入具體的整理環節了。下面主要從“録文”“標點”“校勘”“注釋”等幾方面談談具體的整理方法。
(一)録文、標點
具體整理舊志的第一個環節就是録文。高質量地將底本文字轉録為可以編輯的文檔,可以有效减少由出版機構照原手稿重新録排造成的錯誤。一般來說,録文要求在內容上一仍底本原貌(包括卷帙、卷次、文字、分段等),不改編,以保持內容的原始性、完整性和獨立性,便於整理者與底本對校。將以繁體字出版的舊志,特别需要重視底本存在的異體字、俗體字、通假字、古今字等用字現象,除因特殊的出版要求外,志書原字形不當以意輕改。如有的整理者改“昏”為“婚”,改“禽”為“擒”,改“地里”為“地理”,等等,均顯係誤改。利用軟件進行繁簡字轉换時,要注意其識别率。有些簡體字,軟件無法將其轉换成繁體字,有些甚至會轉换錯誤,如動詞“云”誤轉作“雲”,地支“丑”誤轉作“醜”,職官名“御史”誤轉作“禦史”,表示距離的“里”誤轉作“裏”。因出版要求,還要注意新舊字形問題,如“戶”“呂”“吳”“黃”“彥”等為舊字形,相對應的新字形則是“户”“吕”“吴”“黄”“彦”。舊志用字,常有字形前後不一現象,如“强、彊、強” “蹟、跡、迹” “敕、勅、勑”“為、為”等幾組字,可能會在同一部舊志中交替出現,這類字的字形統一當慎重。整理時原則上遵從舊志原版的用字習慣,盡量用原書字形(俗字或異體字)。多種字形混用者,可統一為出現頻次較多的字形。但有的整理者將“並、幷、竝、併”“采、彩、綵、採”“升、陞、昇”三組字分别統改為“並”“采”“升”,就很值得商榷了。
不同的字形,若有其特殊的用途或意義,就不能隨意地合并統改。特别是地名用字,一定不能以今律古。如寧夏平羅縣之“平羅”係清朝開始使用的地名用字,(萬曆)《朔方新志》卷一《地理》中作“平虜”,(康熙)《陝西通志》卷二《疆域·寧夏衛》避清朝諱改作“平羅”。整理時不能將《朔方新志》的“平虜”改為“平羅”,因為明朝原本就叫“平虜”,清朝因避諱而改,因此不能因其今名而改動明朝舊志的地名用字。同樣,整理清朝舊志,就需要把明朝的地名回改為當時的用字。如《乾隆寧夏府志》卷二《地里·疆域·邊界》 “北長城”條“雖有平虜城”“以故於平虜城北十里許”兩句,“平虜”原均作“平羅”,當據《朔方新志》卷二《外威·邊防》回改為“平虜”。
整理者録文時對文稿要做一定的文檔編輯工作,認真閱讀原志,合理區别內容層次及隸屬關係,規範標注各級標題。舊志常用不同的版式風格和大小字體來區分不同類型的內容,録文時要給予充分的考慮。舊志常用不同類型的符號來標示內容的層級隸屬關係,充分理解了這一點,有助於録文時對內容進行分段。舊志原版中多雙行小字,有的雙行小字是補充說明性質的文字,有的雙行小字是解釋性文字。録文排版舊志原版中的雙行小字,若字體、字號同正文文字,就有可能使讀者不能正確判斷原志內容的隸屬關係,有的還可能造成標點符號的混亂,影響對文意的理解。故録文時,最好以不同的字體、字號把舊志原版雙行小字與正文區别開來。
處理舊志中的地圖等圖像文獻時要注意,舊志往往不用一整幅版面來呈現完整的圖像,而是分兩個半版來呈現,今人整理時最好能將其合二為一。合成後的圖像文獻盡可能保持版面清晰,必要時可將原版中模糊不清的字蹟、綫條等修飾清晰,以便他人的正確利用,但有一個原則,那就是不能以意亂改。不要改變原字體,不能改變原綫條走向等,盡量保持原版原貌。有些整理者會請專業的繪圖人員照舊圖另外繪制新圖,上述原則也應該遵守。修飾原版中模糊不清的文字時,盡量結合正文中的相應內容如《疆域》《城池》等內容,避免出錯。
舊志標點,可根據現行標點符號的用法,結合古籍整理的通例,進行規範化標點,具體可參考中華書局編寫的《古籍校點釋例(初稿)》(原載《書品》1991年第4期)。為統一舊志的標點工作,某些要求可以細化。如整理寧夏舊志時統一規定,凡原書中用以注明具體史料出處的“通志”“府志”“郡志”“縣志”“新志”“舊志”之類,能考證確定所指文獻者,在正文中均加書名號,標點作《通志》《府志》《郡志》《縣志》《新志》《舊志》,並腳注說明具體所指文獻。如:“府志:指(乾隆)《寧夏府志》。”凡不能確定具體所指者,則不加書名號,亦腳注說明。如:“縣志:具體所指文獻不詳。”
(二)注釋
以往舊志整理,多注重對疑難字詞、典故、人名、地名等的注解,為進一步提高舊志的利用價值,還應加強以下幾方面內容的注釋工作:
1.史料出處的注釋。舊志於行文中有時會注明史料出處,但無定制,如朱 《寧夏志》卷上《河渠》所引史料出處包括:“酈道元水經”“周禮”“西羌傳”“唐吐蕃傳”“李聽傳”“地理志”“會要”“元和志”“元世祖紀”“張文謙傳”“郭守敬傳”等,考諸其文,分别指酈道元《水經注》、《周禮·地官司徒·遂人》、《後漢書》卷八七《西羌傳》、《新唐書》卷二一六下《吐蕃傳》、《新唐書》卷一五四《李晟傳附李聽傳》、《新唐書》卷三七《地理志》、《唐會要》、《元和郡縣圖志》、《元史》卷五《世祖本紀》、《元史》卷一五七《張文謙傳》、《元史》卷一六四《郭守敬傳》,如果整理者不對其引文細加考究並給予注明,讀者恐怕很難判斷引文的具體出處。
2.原文體例中資料互見者的注釋。地方舊志行文時,常常會出現“見前”“見《進士》”“見《藝文》”“詳見《人物》”“詳見《鄉賢》”等字樣,對這些內容進行注釋,一方面可以驗證原志記載是否可信,另一方面,省去讀者查檢之勞。
3.干支紀年及缺省内容的注釋。舊志紀年多以干支為主,有的会承前省略帝王年号,有些行文中常常不出现人物全名,只称某公,或只称其职官名,具體年代及人物在原文中沒有交代,故整理者當結合上下文來注釋,以幫助讀者正确理解。如多種寧夏舊志中均收録有唐朝楊炎《靈武受命宫頌并序》一文,其中有“丁卯,廣平王俶、太尉光弼、司徒子儀、尚書左僕射冕、兵部尚書輔國”句。“丁卯”指何時,廣平王等具體指何人,若不熟悉該序寫作時間及歷史背景的話,很難搞清楚。整理者通過查檢文獻注明,“丁卯”即唐玄宗李隆基開元十五年(727),人物分别指廣平王李俶、太尉李光弼、司徒郭子儀、尚書左僕射裴冕、兵部尚書李輔國,這樣的說明顯然有助於更好地理解原文。
(三)校勘
以往寧夏舊志的整理本中,有價值的校勘成果非常少見,由此更說明,舊志整理一定要加強校勘工作。校勘的方法,常用的是校勘四法,即對校、本校、他校、理校,此四法往往需要综合运用,不能只是简单地运用其中的某一种方法。筆者校勘《寧夏志》卷上《祥異》“永樂甲戌歲金波湖產合歡蓮一”句,查明成祖“永樂”年號紀年干支名(自癸未至甲辰,1403—1424)中無“甲戌”。《寧夏志》卷下《題詠》録有凝真(朱之號)七律《戊戌歲金波湖合歡蓮》一首,所詠即為永樂年間金波湖出“祥瑞”合歡蓮一事。故知“永樂甲戌歲金波湖產合歡蓮一”句中“甲戌”當作“戊戌”,永樂戊戌歲即永樂十六年(1418)。
古籍整理要充分吸收已有研究成果,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原始文本中存在的錯誤,避免利用者以訛傳訛。 編修《寧夏志》卷下録有兩篇重要的西夏文獻,其中《大夏國葬舍利碣銘》有“大夏天慶三年八月十日建”句, 考證後認為,葬舍利時間“乃夏桓宗純佑天慶三年、宋寧宗慶元二年丙辰也”。寧夏舊志編者甚至許多當代學者都認同這一結論。據牛達生《〈嘉靖寧夏新志〉中的兩篇西夏佚文》考證,“天慶三年”句當作“大慶三年”,故 的考證結論當改作“乃夏景宗元昊大慶三年、宋仁宗景祐五年戊寅也”。
校勘所用他校資料不能失之過簡,亦不能失之過濫,某些關係明確的他書資料當作為重要的他校資料重點利用,如《寧夏府志》大量內容來自(萬曆)《朔方新志》和(乾隆)《甘肅通志》,我們就要將這兩種舊志作為《寧夏府志》最主要的他校資料。關於這一點,可以結合整理前要進行參校文獻篩選工作來理解。校勘成果的表達要規範、簡練,術語使用要準確。校勘時凡改必注,改動一定要有堅實的證據,否則只出異文即可。
三 整理研究舊志規範
(一)整理力求存真復原
整理舊志,不能變亂舊式,隨意在原文中增加原本沒有的文字內容,切忌以今律古。舊志,特别是明清舊志,都有一定的編修體式,不應隨意去變亂它。如許多舊志每條凡例之前都會有“一”這一符號,以使凡例眉目清晰,可有的整理者誤認為其為序號,將其改成阿拉伯數字或漢語數目字等。有舊志整理者為便於讀者統計,往往在山名、河名、人名、詩題、文題等之前添加序數詞,看似眉目清晰了,實則違反了古籍整理的原則。實際上,古人在刻舊志時,往往有一套符號系統表示層次及隸屬關係,今人的隨意增加,實在有畫蛇添足之嫌。更有甚者,會調整原書內容的次序、位置,任意删併原志,這就完全變成是當代整理者編修的地方志了。宋人彭叔夏在其《文苑英華辨證自序》中記載:“叔夏嘗聞太師益公先生(指宋人周必大)之言曰:‘校書之法:實事是正,多聞闕疑。'”舊志整理要力求做到存真復原,按照一定的整理原則對舊志進行規範的整理。
(二)研究需要實事求是
評價舊志,一定要事實求是,充分了解舊志編纂的時代性特點,不可苛求古人、求全責備。評價一部舊志的價值,常常從體例、內容兩方面着手,而內容猶重。譚其驤先生曾說過:“舊方志之所以具有保存價值,主要在於它們或多或少保留了一些不見於其他記載的原始史料。”
加強舊志的比較研究,會有助於提升舊志的研究水準。比如,以往從事西北古代文史研究特别是寧夏古代文史研究者常將寧夏舊志當作第一手資料來利用,而從史源學角度看,這些資料實際上並非“一手”,而多是從陝甘地方志中輯録的。從現有的寧夏舊志整理成果看,學者也多沒有把陝甘方志資料當作必需的參校資料來利用,致使寧夏舊志沿襲自陝甘方志的文字錯訛衍倒、內容遺漏及新增的文字、內容錯誤問題都沒有得到糾正,使後人以訛傳訛。同時,從事陝甘古代文史研究、開展陝甘舊方志整理研究,也要注意借鑒寧夏舊志的整理研究成果。辨明史料正誤,以避免以訛傳訛。
(三)成果確保完整呈現
一部完整的舊志整理之作,至少要包括五部分內容:第一,前言。主要介紹舊志的整理研究現狀、編修始末、編修者、版本、內容、價值等方面。第二,校注說明。說明底本、校本等選擇情况,列舉標點、注釋、校勘等原則。第三,新編目録。舊志一般都有原編目録,但不便今人利用,故要據整理成果編輯眉目清晰、層次分明、使用方便的新目録。第四,舊志正文。第五,參考文獻。目前出版的舊志中,有些不列舉參考文獻,有些參考文獻或按文獻出版時間排序,或按在文中出現的順序排序,或按書名、作者名首字的音序排序,這些都起不到指導學術研究的作用。參考文獻要便於按圖索驥,最好能分類編排。依四庫法進行排列,就是很好的選擇。某些舊志,可根據需要增加索引、附録等內容。編索引可方便使用者查找相關專題資料,附録可在一定程度上彌補舊志正文內容不足的缺點。如民國時期寧夏地區對土地、資源等進行過較為詳細地調查,形成的調查報告是最原始的檔案資料,這些資料往往散見且不能單獨成書,但它們對有關舊志而言具有很好的補充作用,故應該在附録中予以保留。
作為《寧夏珍稀方志叢刊》主編,筆者非常感謝對本叢書出版給予支持的各位學界同仁、學校領導、研究生、責任編輯及家人們。劉鴻雁、柳玉宏、邵敏、蔡淑梅等寧夏大學人文學院青年教師作為本叢書首批成果的作者,盡心盡力,不厭其煩,堅持不懈,保證了書稿的學術質量,為完成好本項目帶了個好頭。按計劃,田富軍、安正發等老師將會在本叢書計劃框架內陸續出版整理成果,期待他們也能推出高質量的學術成果。2011年為寧夏大學“學科建設年”,感謝何建國校長、謝應忠副校長,感謝部門領導王正英、李建設、陳曉芳等老師的大力支持,在他們的直接推動下,以筆者為學術帶頭人,配合學校開展的學科基層組織模式改革試點工作,組建了“寧夏地方民族文獻整理及阿拉伯伊斯蘭文化研究”學術團隊。寧夏大學提供的制度保障和經費支持促成本學術團隊不斷推出新成果,步入了良性發展階段,本叢書順利出版,當是本團隊對學校的最好回報。人文學院研究生在本叢書出版過程中也貢獻良多。孫佳、韓超、孫瑜、曹陽等是本叢書首批成果的作者,張煜坤、何玫玫、馬玲玲、魏舒婧、穆旋、徐遠超、孙小倩、李甜、李荣、张倩、曲絨、張娜娜、劉紅、蒲婧、王敏等同學在舊志整理、書稿校對過程中也付出了辛勤的勞動。這些同學中有的已畢業離校,有的還將繼續求學。無論他們將來身處何方,從事何種工作,大家共同追求學術的這段經歷應該是難忘的。研究生同學的青春朝氣讓我更加堅信:薪火相傳,學術常新。出版社張林等責任編輯的精心審讀,也讓本叢書學術質量得到了提升。本叢書的順利出版,也要感謝各位作者家人的理解與支持——你們默默無聞的奉獻精神,已幻化成萬千文字,在作者的成果中熠熠生輝。學術成績從來就不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有了巨人的肩膀,我們才會看得更高、更遠。在寧夏,有一批從事地方文獻整理與研究的學者,他們的探索和努力為我們今天的成績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吴忠禮、陳明猷、高樹榆等老一輩學者更為我們樹立了治學的榜樣。因篇幅所限,對學界各位同仁,恕不一一列舉大名。
此次全面整理寧夏地方舊志,主要由我策劃並組織實施。舊志整理的每一個環節,由我提出具體建議,各舊志底本的選擇、《總序》《前言》《校注說明》的撰寫等也皆由我完成。具體整理過程中,各團隊成員所取得的注釋或校勘等學術成果大家互享,這也體現了我們團隊合作的特色。宋朝沈括在《夢溪筆談》卷二五《雜志二》記載:“宋宣獻博學,喜藏異書,皆手自校讎,常謂‘校書如掃塵,一面掃,一面生。故有一書每三四校猶有脫謬。'”宋绶(謚曰“宣獻”)家藏萬卷,博校經史,猶有“校書如掃塵”的感概,我輩於整理寧夏地方舊志而言,只能說:“盡心而已!”更如《诗經·小雅·小旻》所詠:“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我們從主觀上力求圓滿,但因學識水平所限,成果中訛誤之處肯定在所難免,敬請學界同仁批評指正。
2015年7月23日於寧夏銀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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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明華 (清)王天民 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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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正德潁州志校箋
作者:張明華 劉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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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清代散曲研究
作者:兰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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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嘉靖潁州志(李本)校箋:全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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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清代《左传》学研究
作者:孙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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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清代碑学研究
作者:吴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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