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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规制改革问题研究:理论、内容与绩效

ISBN:978-7-5161-5955-2

出版日期:2016-01

页数:391

字数:409.0千字

点击量:59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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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简介

日本学者植草益在其《微观规制经济学》中将日本政府规制分为八个方面:(1)财税金融政策;(2)提供公共产品的政策;(3)应对不完全竞争的政策;(4)应对自然垄断的政策;(5)应对外部不经济性的政策;(6)应对信息不对称的政策,(7)与多样化的市场失灵相关的政策;(8)劳动政策等其他方面政策。他指出,财税金融政策为宏观经济政策,劳动政策属于劳动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因此没有纳入《微观规制经济学》研究范围之内,其余六个方面的政府规制进一步分为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根据规制对象的不同,经济性规制又可以分为针对自然垄断性产业的政府规制和针对竞争性产业的政府规制。植草益教授是日本著名经济学家,曾经担任多个日本政府规制机构的审议委员会委员,对日本政府规制有着深刻的理解和研究,因此本书认为,按照植草益教授的归类研究日本规制改革比较合适。鉴于此,本书的规制改革研究主要选取了两个方面:自然垄断性产业的规制改革和竞争性产业的规制改革,社会性规制不是本书研究的重点,只是在需要的地方有所涉及。全书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论,包括前三章,其中第一章规制改革的经济学分析是本书理论基础,是指导研究日本规制改革的分析框架,这一章主要探讨如下几个问题:垄断性产业分拆模式的经济学分析、分拆后垄断性业务的激励性规制方法、竞争性业务公平竞争的制度设计和国家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普遍服务的理论依据。第二章主要探讨日本推进规制改革的制度设计与影响因素分析,主要研究日本历届政府为推进规制改革而设计的实施机制。日本规制改革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1983年以前的传统模式由首相咨询机构制定规制改革内容、中央各省厅(部委)据此实施。1983年以后,为了克服国会议员、政府官僚和产业界组成的“利益集团铁三角”对规制改革的阻碍,将以往的传统模式改为由首相咨询机构制定内容、中央各省厅实施、首相咨询机构监督评判。1994年以后,这一方式又发生变化,采取由第三方独立机构制定内容和改革路线图、中央各省厅根据改革路线图实施、第三方独立机构监督评判的模式。从趋势来看,日本中央各省厅在规制改革中的决策权和裁量权越来越小,因此这些官僚机构搪塞、推诿、拖延涉及自身权益的规制改革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小。第二章将传统的规制改革研究向源头方向推进了一步,即不但关注日本实施了什么样的规制改革(传统研究内容),而且进一步研究这些规制改革的内容是如何决定并通过何种机制去实施的。第三章主要研究日本规制影响分析的对象、分析过程、使用的定性和定量方法以及具体的事例研究。本章的内容是将对日本规制改革的研究向后方延伸了一步,即对第二章所述的规制改革内容、路径、推进机制的效果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为自然垄断性产业规制改革研究,包括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章,分别选取电信、电力、铁路和航空作为研究对象。在分析各个产业的规制改革内容时,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该产业在产权改革(民营化)、治理机制(股份制改革)、分拆模式(横向、纵向)、竞争措施(撤销进入和退出规制、替代产业发展)、价格规制方面的改革。第二,上述改革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及其实施的时机。日本规制改革中的民营化相当于我国的股份制改造,比如日本政府于1987年将原来的国铁实施分拆和民营化改革,但实际上直到现在三家亏损的铁路客运公司仍是国有独资企业,并没有民营化,但是公司治理机制有了质的变化。从总体看,日本的实践表明股份制改造相对容易,但对在位垄断企业的分拆阻力重重。撤销进入规制相对容易,但是确保在位企业和新进入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却一波三折,这一点在电信和航空产业尤为明显。在分拆模式上,以横向分拆为主,因此克服区域垄断(比如铁路和电力)、强化接入规制(比如电信)是规制改革的重中之重。第三部分为行政性垄断产业的规制改革研究,分别选取石油、烟草作为研究对象。在第三部分中,第八章和第九章主要讨论竞争性产业的规制改革,内容涉及改革的背景、过程、对各自产业的影响及这些产业的现状。从结论而言,烟草行业虽然实施了民营化改革,但是出于对烟农的保护,香烟生产仍然是垄断经营。本书之所以选取日本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笔者曾经在日本留学并工作过十几年,在第一手资料的收集、运用方面有一定的优势。之所以选择规制改革研究,是因为作者所在单位(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在该领域有着扎实的研究基础和浓厚的研究氛围。另外,正如查默斯·约翰逊在《通产省与日本奇迹》中将通产省比作“日本株式会社”所反映的那样,日本曾经是发达国家中的规制大国,因此它的规制改革具有较高的可研究性。尽管具备了上述客观优势,笔者也有以勤补拙的思想准备,但是因为能力有限,书中错误与谬论在所难免,恳请各位前辈和同人不吝赐教。感谢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创始人于立教授,是他将笔者引入了该领域的研究。感谢前中心主任肖兴志教授,是他激发了笔者撰写本书的热情。感谢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于左研究员、副主任吴绪亮博士和郭晓丹博士,感谢钱勇研究员、姜春海博士和李姝博士等各位同人给予的帮助与厚爱。感谢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学术委员和兼职博导王俊豪教授及戚聿东教授,两位老师的系列著作对本书研究框架的构建起了决定性作用。感谢中国社会科学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研究员、东北财经大学特聘教授张昕竹博士,他关于垄断行业改革的理论研究使本书的日本分析能够深入展开。感谢一直为笔者提供指导和资料的原日本东北大学桥田坦教授和西泽昭夫教授,他们分别是我的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为笔者的研究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感谢日本东京大学名誉教授植草益先生,他多次为笔者提供了珍贵的文献资料和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情长纸短,感谢为本书的完成贡献了智慧和观点的规制经济学的专家和学者。书稿的完成,让笔者感觉自己又站到了一个新的起点。李宏舟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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