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日期:201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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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161-2968-5
简介:
新时期,中国形成法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在改革开放中坚持、调整和完善原有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产物,体现了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坚持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当代中国国情相结合的必然要求。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在1956年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中形成和建立的。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对此做出的结论是:“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同时《决议》也指出“这项工作中也有缺点和偏差”,即“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长期遗留了一些问题”,包括“对于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而论,是指中国由此形成了“一大二公三纯”的社会经济结构,致使个体和私有制经济基本绝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比重最高时达到97.9%,几乎囊括了一切经济领域。这样,就不太适合中国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优越性难以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在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