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世纪的欧洲,自然科学的发展和资产阶级的兴起引发的启蒙运动沉重地打击了传统的宗教观念。其中休谟的经验主义怀疑论使得过去为宗教辩护的理性论证陷入了困境,人们需要一种新的理论来解释宗教这一客观现象。边沁在休谟的基础上,发展出一套功利主义宗教观作为替代性解释。
经验论指导的功利主义宗教观
边沁像他的经验论前辈一样,拒绝西方传统的宗教观念。由于受到休谟怀疑论的影响,他断定“至于宗教约束力范围内那些关于来世的快乐和痛苦,我们无法知道可能是什么样的”,进而悬置了对于启示宗教来说极为重要的彼岸许诺。至于宗教的现世部分,边沁则认为可以将其还原为自然的原理,他说“自然力量可以独自起作用,而政治官员和公众除非通过自然力量便不能起作用,上帝在这里所说的情况下非如此则不被设想为起作用”。由此可见,边沁不仅在认识论上追随经验论传统,在宗教观上也取法从霍布斯《利维坦》到休谟《宗教的自然史》的一贯思路,更关心用自然的次因而不是作为第一因的上帝来解释各种宗教现象。鉴于此,边沁便可凭借自然的名义,顺理成章地引入他的功利原理对宗教作出解释。
休谟明确地使用效用和功利的观点来解释伦理现象,而边沁则将功利原理普遍化,从而能够用来解释宗教。根据边沁的功利原理,人类自然地受着苦乐的支配,而痛苦和快乐便是“功利”一词的实质。功利原理要求通过衡量苦乐的大小来决定对事物采取赞成还是反对的立场。由于这一原理对于人类是普遍起作用的,因而宗教现象也应该按照功利原理作出解释。
基于功利主义原理,边沁对过去的宗教现象主要持批评态度。首先,在边沁看来,传统宗教普遍具有禁欲主义的特征。为了解释这一现象,边沁指出“禁欲主义不过是功利原理的误用”。传统的宗教信徒采取超验的立场,不仅拒绝将快乐作为幸福的实质,反而将功利的标准颠倒为苦乐原则的对立面。于是导致“宗教狂却经常趋于极端,以致把这当作德行,认为有责任追求痛苦”。诚然,边沁承认宗教也有同功利原理相符的情况,但“历史似乎表明,即使在其他方面具有过得去的文明程度的国家里,宗教命令也远不符合功利要求,亦即与开明的仁慈要求大相径庭,以致在这个场合显示出来的性情甚或总的来说是坏的”。就此而言,边沁将过去的大部分宗教现象作为功利原理的颠倒而加以批判。
其次,边沁指出宗教立场本身会影响人们理性地运用功利原理。“宗教种类五花八门,不可胜数,因而宗教命令极为多变,以致很难知道给予它们什么样的一般说明,或将它们所属的动机放在什么位置上。人们谈到宗教时,首先想到的当然是他们自己宣称信奉的那种宗教。这很容易引起错误估算,很容易把这类动机抬到名不符实的过高的位置上。”人们很大程度上根据自己短视的利益判断扭曲了那些宗教观念,结果在功利的衡量上犯了错误。
基于经验论的理论基础,边沁的功利主义宗教观有着鲜明的批判色彩。然而,边沁并非宗教的反对者,通过贯彻其功利主义原理,他认为宗教在社会上应具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