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蒲鲁东小资产阶级立场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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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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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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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对蒲鲁东小资产阶级立场的批判

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历程中,特别是在他构建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方法的过程中,蒲鲁东始终是一个无法绕开的人物。综观马克思的著作,其中不乏大量的围绕着蒲鲁东展开的讨论。[1]以蒲鲁东的两本重要著作——《什么是所有权》和《贫困的哲学》为分析对象,马克思对蒲鲁东的论述和批判是多维的和全方位的。这一方面折射了马克思与蒲鲁东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2];另一方面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全面地呈现这些阐述和批判。受篇幅的限制,我们只能在这里选取与本文主题——平等问题相关的争论进行考察和阐释。那马克思是如何围绕着平等问题对蒲鲁东展开批判的呢?这些批判又对马克思本身的思想发展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呢?这些问题构成了本节讨论的重点。

一 《什么是所有权》与《贫困的哲学》

在探究马克思是如何围绕着平等问题对蒲鲁东展开批判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对蒲鲁东的《什么是所有权》和《贫困的哲学》以及二者之间的内在逻辑进行简要阐述。

面对法国社会日益严峻的财富分配不均和贫困现象,蒲鲁东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了政治经济学,他试图通过批判以往的政治经济学来重建政治经济学,进而解决贫困问题并实现人类的自由与平等。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最早集中在《什么是所有权》一书中。蒲鲁东当时将政治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定位在所有权上,认为只要完成了对所有权的批判和重建,就能实现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然而,在《什么是所有权》中,蒲鲁东只完成了对所有权的批判并提出了重建“第三种社会形式”,而对这种新社会形式的内容却没有进行具体的阐释,这一阐释在《贫困的哲学》中得到了完成。

1840年,蒲鲁东的《什么是所有权》一书出版。他在书中明确指出,自身的理论目标是“求得一个绝对平等的体系”[3],然而,为了缔造平等,必须首先消灭所有权。因此,他提出了“所有权就是盗窃!”[4]的口号。

在蒲鲁东看来,所有权是不合乎正义的。对此,他的论证策略是步步推进的:他首先指出,在所有权理论的思想史中,人们不外乎通过自然权利(《人权宣言》、杜利埃)、占用(西塞罗、格劳秀斯、雷德、特拉西、杜当、古尚)、民法(包梯埃)和私有(萨伊、孔德)、普遍承认(萨伊)、时效(杜诺、杜利埃、卡西奥道尔)、劳动(萨伊、孔德、圣西门、傅立叶)确立所有权;然后对这些确立所有权的方式一一进行批判,认为这些方式不能构成所有权的有效基础,并得出了他的结论,即“占用权妨碍所有权”和“劳动权摧毁所有权”[5];在此基础之上,蒲鲁东主要从收益权出发,提出了十个论题,进一步证明了“所有权是不能存在的”[6]

在完成了否定所有权的论证之后,蒲鲁东探究了取代所有权的新社会形式。在蒲鲁东看来,要想找到取代所有权的新社会形式,就必须探究所有权的起源问题。那所有权产生的根源何在呢?蒲鲁东指出,造成社会混乱的“贫困、犯罪、叛乱和战争”是地位不平等的产物,地位不平等又是所有权的产物,而所有权则是“自私产生的,它是个人的见解产生的,它是理智的专制统治的直接后果”[7]。当人的个性与社会性相互冲突和矛盾的时候,就会造成道德祸害以及社会混乱。为了解决二者之间的冲突,蒲鲁东认为,我们必须找到一门科学,平衡本能和思考这两种能力之间的对立关系,强调人的本能而且纠正由思考能力引起的所有权及其产生的道德祸害和社会混乱,而这门科学就在于确定正义原则和平等原则在人类社会中发挥的善的作用,进而解决所有权所导致的各种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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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晓静.马克思平等思想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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