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农民学会协商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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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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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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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农民学会协商议事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指出,“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定期开展民主协商”[1],为健全基层自治制度指明了方向。广东省云浮市在2010年前后针对村级建立社区服务合作社的实际状况,通过开展“十步工作法”,按照“梳理确定议题—制定初步方案—征求社员意见—依法表决通过—公示表决结果—分流三站实施—定期开展研判—实施民主监督—组织绩效评价—事结公布结果”的工作流程,将决策的执行与决策反馈纳入工作法中,有效提升了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能力,健全了村民自治机制,推动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对于坚持走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价值。

一 “十步工作法”的具体做法

(一)梳理确定议题

1.广泛收集意见。合作社是一个由全体村民参与的群团组织。合作社的社员代表主要由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以及本村辖区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等组成,社员代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路线。围绕村民关心的问题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村务,在合作社工作例会召开之前,社员代表积极、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听取民意。

2.召开村级议事例会。农村社区合作社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例会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总结上周各项工作,安排本周的具体工作;研判村内各项工作,及时上报存在的问题或隐患等。在合作社工作例会议事过程中,由社员代表根据上级部署和群众意愿,结合本村实际状况,提出需要决策的村级重大事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议事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六个方面:一是研究保障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举措;二是制订《农村社区服务合作社章程(草案)》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三是针对集体资产、集体土地、集体经济项目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商讨农村文化、土地、环境、综合开发各方面建设;五是关注农村社会民生建设;六是讨论关于经济服务工作站、公共服务工作站、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职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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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路,冯晨晨.以共同缔造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云浮探索[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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