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意识形态与不是意识形态论引起的论争——兼论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逻辑起点及其历史生成

¥7.81

购买
下载 语音 收藏 纠错 引文

章节信息 目录

出版日期:2013-01

字      数: 51174

所属分类:
 关 键 词:
换肤
字号
×

“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当前显示为试读部分,购买后可阅读全文×

文学意识形态与不是意识形态论引起的论争——兼论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逻辑起点及其历史生成

一 论争的由来

约20年来,“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在文论界较为流传,最近一段时间受到置疑与批判,质疑者与批判的组织者主要是北京大学的董学文教授,他是我国的马列文论研究家。

其实,将文学仅仅视为意识形态或是审美意识形态,董学文教授早就论证过。比如20世纪80年代末董教授提出“承认不承认、坚持不坚持文学艺术的意识形态与非意识形态的结合,同样是个‘原则问题’”[1],措辞十分严厉。90年代,他指出毛泽东所说的观念形态就是意识形态,极大地发展了马克思关于意识形态的原理,对指导我国文学艺术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他于《文学理论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一书中就采用了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说。

2004年马列工程中《文学理论》一书立项,童庆炳教授任课题组“首席专家”,持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说(我同样持有此说),而董教授则是课题组的“主要成员”。小组讨论文学的本质特性时,董教授对于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说提出了不同意见,这自然是值得重视的。从2005年起,他迅速地写了一批“考论”、“献疑”的文章,考论出“马克思本人从来就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说过文学是某种‘意识形态’”,而文学审美意识形态就是“审美”加“意识形态”的“硬拼凑”。《北京大学学报》、《文艺理论与批评》等报刊相继发表这位“考论者”和他学生们的多组文章,批判审美意识形态论[2]。2006年4月7—8日以北京大学等两校和马列文论研究学会的名义,在北京大学联合召开了全国性的“文艺意识形态理论研讨会”,一些人进一步批驳文学是意识形态说与“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会上发出了不许“谬种流传”的号召。他们提出,文学“审美意识形态”在组词结构上是个所谓的“偏正结构”。在这个框架里,一会儿他们判定这个“结构”中的“正”是审美,“偏”为意识形态,于是审美虚化了意识形态,是个“没有‘意识形态’的审美意识形态”,是“去政治化”,所以这是“纯审美主义”;或是说这是把意识形态“中性化”了。一会儿有的批判者判定在这个“偏正结构”里,“审美”是“偏”,它不过是虚晃一枪,“正”还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就是思想体系,就是政治,而文学与政治是无关的;又说如果文学属于意识形态,那么难道一首儿歌就是意识形态吗?这不是把意识形态泛化了吗?如此等等。在批判了别人的文学观之后,董学文教授等则提出文学是“社会意识形式”,是“审美意识形式”,或是文学“属于意识形态部门”,文学不是意识形态,但具有意识形态性,等等。从 2005年起的一两年内,仅这位“考论者”一人,在各处发表同义反复、不厌重复的批判文章就有15篇之多(后来更多)。指向我们的“考论”、“献疑”文章,颇有声势地一篇又一篇地压将过来,还有大会批判。这使我深为惊异,一个小小的文学观点,居然激发了批判者如此丰富的灵感,投入了如此特有的热情,实属罕见。说实在的,在文学理论界自1986年文学主体论文艺思想被批判以来,没有哪几位学者的观点,经受过如此规模的定点式的清除、密集型的“考论”的,因此,这让被“考论”的人也实在感到意外。

就目前所见的这位“考论者”的批判文章中摘引的观点和所做的注释表明,它们都出自我的、童庆炳与王元骧教授的著述。而且有的被批判的观点,据我所知,不过是童庆炳教授在小范围会议上的发言用语,还未公开发表,但是这位“考论者”顾不得依据文字为准的批评游戏规则,抢先拿来“考论”,进行驳斥。我虽然没有长期从事注释与阐释马列文论的工作,并非马列文论专家,但读罢这位“考论者”提出文学不是意识形态的理论,觉得极有可能是一百多年来不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一种创新之说。不过我又感到,他对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和对别人的文本的“考论”多有误解之处。

20世纪20年代,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被介绍到了我国,当时的革命作家、理论家大力张扬文学是意识形态说。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也认为文艺是一种“观念形态”,50年代以后,这种说法成了我国思想界、文艺理论界的主导思想。在后来几十年的过程中,“左”的理论、思想不断强化,文艺创作也出了不少问题,“文化大革命”更是扼杀了文化创造的生机。70年代末,提倡改革开放、思想解放,80年代初,各种外国文艺思想纷纷涌入我国,一些学者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文学本质问题的探讨,一时“文学是什么”成为一个热门问题,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文学观,其实我在那时完全可以选择一种时髦的文学观以为标榜。但是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对各种文学观作了比较之后,觉得把握文学本质而具有整体性意义的还是马克思主义文学观。问题在于我们过去将文学仅仅视为意识形态,总是在强调社会结构中的文学与其他意识形态的共同特性,把文学观念化、抽象化了,而文学是具体的意识形态,就其本质特性来说,它是具有审美特性的意识形态,也即审美意识形态。

20世纪80年代,我在探讨“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时,不是从已有的现成的意识形态作为逻辑起点,而是从“审美意识”开始的,也即从“追溯”审美意识形态“产生的过程”的源头开始的。审美意识是与意识同步生成的,是人审美地把握世界方式中的重要现象,是人的本质的确证。20世纪80年代提出把“审美意识”作为“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逻辑起点的初衷,就是想改变一下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横向思维方式,即总是凭借过去先贤的多种既定文学理论观念,或是以某种现成的学说来界定文学本质,如文学是意识形态说。把审美意识作为逻辑起点,就是试图从发生学、人类学的观点,揭示文学的原生点及其在审美反映的不断丰富与更新中、在其历史发展生成中的自然形态。讨论人类审美意识在原始形态的审美反映中如何历史地生成口头的审美意识形式——前文学,随后又融入蕴涵了民族文化精神的语言文字结构,进而历史地生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审美意识形态的,找回文学本质特性探讨与文学观念形成中的历史感。同时,“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自然不是像某些思想偏执、直线化的人那样,认为是用文字来演绎思想体系,而是在于显示文学在其自身历史的发展中,所形成的最根本的复式特性——诗意审美与意义、价值、功利之间的最大的张力与平衡。在文学创作的实践中,诗意审美与意义、价值功利两者之间可能是平衡的,但也会产生失衡,而在理论上也可能出现偏颇,这都是正常现象;但这两个方面在本质上是互为依存,难以偏废的,本文最后部分将较为详细地讨论这一问题。而且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这一观念从未奢望穷尽对文学本质的概括,它不过是我与一些学者所主张的文学观而已。

在当今的情况下,第一,什么是文学,说法很多,各个学派有各个学派的说法。比如,文学可以是感情的表现,焦虑情绪的记录,可以是对压抑情绪的发泄,内心忧伤的回忆,都有道理,或是说文学什么都不是,可以是美男、美女的下半身写作,一些作家就是这么写的。第二,谈论文学,如果是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谈,那么还是要从马克思、恩格斯提供的文本出发,尽可能准确地把握他们的原意与精神,作为我们的思想指导,进行阐释、发挥而创新。马克思并未提出过文学的定义,文学意识形态论其实只是揭示了文学本质特性的一个重要方面,而非全部。第三,如果一些人认为,过去把文学现象仅仅看成意识形态,理论阐述上错了,所以使我们的创作遭受了严重的灾难,现在要使文学与意识形态彻底脱钩,创造新说。于是想方设法到马克思那里去寻找我们对于意识形态的“误解”的根据,或是宣布我们早已陷入意识形态的“误区”,这也只能说是当今已经进入不再会有理论权威、到处弥漫不确定性时代的理论风气使然,顺应当今国际时尚使然。第四,宣称意识形态是指法律、政治、宗教、哲学、艺术的“综合思想体系”等,而“社会意识形式”则是指政治、法律、宗教、艺术等,在我国毛星先生早在1986年发表的《意识形态》[3]一文中就已提出了类似的说法,有的学者也附和过。对于这样的重要观点和详细论说,我以为在“考论者”的一批驳斥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说的文章里,不宜不作“考论”,不能以为一切都是从我开始的。

至于“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引起异议,如上所说,其中“意识形态”四个字自然受到了特别的关注,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意识形态这一理论在20世纪流行开来后,学派众多,含义各别,而其外延极为复杂。特别是当今意识形态一语,被各类政治家普遍使用而被赋予不同的、乃至决然相反的内容。例如有的外国理论家提出的“全球化意识形态”就是,那么怎么可以用它来讨论文学问题呢?或是西方政治家们与媒体把西方国家的和我国的各种分歧,都说成是意识形态的分歧,这种单一的意识形态化的提法,实际上掩盖了各种政治体制和思想意识方面不同的极为复杂的实在内容,使得意识形态一词不堪承受其重。二是一些人认定意识形态就是观念和思想的体系,是各类观念的一个“综合思想体系”,那么怎么可以用“综合思想体系”来界定文学的本质呢,文学是综合思想体系吗?三是一些人认定“审美意识形态”就是审美加意识形态,他们历来使用的思想方法就是简单的加与减,这已是几十年来流行的思维定式了。四是审美意识形态这一文学观念从理论上确实还需要进行进一步阐明,等等。我反思过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这一提法,比如,逻辑起点是审美意识,之后在其历史的发展过程的探讨,在逐步完善、多样的审美反映中,却自然地导出审美意识形态,只是目前还未能找到一个比它更有概括力的术语来重新界定。事实上,要提出一个十全十美、面面俱到、人人都能接受的文学本质观,那是十分困难的,现象比观念远为丰富得多。谁都明白真理是相对的,我们可以在生活实践中逐步地积累对于真理的认识,不断地接近真理,但是我们很难穷尽真理,一劳永逸地结束对真理的探讨。因此就这点来说,任何文学本质观念的界定,都带有时代的特征甚至局限,历来如此。特别是当今文学形式不断翻新,思想进入多元时代,学者们各有各的知识谱系,各有各的思维方法,各说各有理。而且文学接受面极宽,读罢文学作品,有所感触,谁都可以就文学是什么说上几句的。所以我也欢迎别的学者提出更为符合文学本质的整体特性、总结更为简洁的语言来界定文学。

我并不乐意参与这类无奈的论争,因为要探讨的新问题很多,但是一旦对自己的文学思想作出清理,就感到在认识上有所深化,也有了收获。

二 所谓“马克思本人从来就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说过文学是某种‘意识形态’”辨析;文学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体系中的地位

这位“考论者”董学文教授驳斥“审美意识形态论”,是从“马克思本人从来就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说过文学是某种‘意识形态’”开始的,这是一些年长的学者过去十分熟悉的典型批判方法:提出一个观点,凡马克思说过的就可以成立,马克思没有说过的就不能成立,不想这种思想方法延续至今。这里实际上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马克思讲过的、至今仍在发挥作用的理论,我们需要深入地弄清它们的原意,作为我们探讨问题的指导思想。二是,在探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在理解上可能会出现分歧,这是可能的,也是应该被容许的,何况“考论者”董教授自己在十多年间,不断地在改变自己的观点,提出了五六个马克思主义的文学观呢! 三是,马克思逝世于一百多年以前,因而对于19世纪80年代后的种种现象,无法见到,也无法论及,但我们的生活却照样在汹涌前进,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运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来努力阐释新现象、新问题。

“考论者”驳论的重点看来是“意识形态”问题。所以我不得不就我所理解的有关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形态的学说做些辩解。他考论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里的一段话,即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论述,引用了德文原文,相应的一段英译与一段俄译,考论了两种外文译法与原文意思相同,并考论中文版译文也是译得十分“精确的”。他引用三种外文加以“考论”,意在说明,在各种文字版本里,“由于‘意识形态’不等同于‘意识形式’,所以,马克思在论述的行文过程中,严格使用的是‘社会意识形式’和‘意识形态的形式’两个概念,用来指称他所要说明的对象”。因此,“认为马克思提出了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观点’,然后用《序言》的论述作为‘文学是社会意识形态’或‘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界定的理由,应该说那是缺少有力的根据的”,审美意识形态就是审美加意识形态的“硬拼凑”[4]

目录
感谢您的试读,阅读全文需要 购买 章节

引文

×
GB/T 7714-2015 格式引文
钱中文.文学理论:求索与反思[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复制
MLA 格式引文
复制
APA 格式引文
复制
×
错误反馈
请支付
×
提示:您即将购买的内容资源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下载!

当前账户可用余额

余额不足,请先充值或选择其他支付方式

请选择感兴趣的分类
选好了,开始浏览
×
推荐购买
×
手机注册 邮箱注册

已有账号,返回登录

×
账号登录 一键登录

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
手机找回 邮箱找回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