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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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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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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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

在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导下,毛泽东破解了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长期困扰人们的“体用之争”,倡导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实现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化。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发展的飞跃。坚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本国实际情况相结合,不但成为中国人民在革命和建设中屡试不爽的真理,而且也为世界进步人民所认同,成为人们的共识。

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毛泽东把科学原理视为“共性”的东西,把表现形式视为“个性”的东西,在最高的认识层面上解决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思想路线问题。1956年8月他在与音乐工作者的谈话中,由特殊到一般,由艺术到政治,引导出哲学层面的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他指出:“艺术的基本原理有其共同性,但表现形式要多样化,要有民族形式和民族风格。一棵树的叶子,看上去是大体相同的,但仔细一看,每片叶子都有不同。有共性,也有个性,有相同的方面,也有相异的方面。这是自然法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法则。”“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原则,各个国家都是相同的。但是在小的原则和基本原则的表现形式方面是有不同的。……十月革命和中国革命,就有许多不同。苏联是由城市到乡村,我们是从乡村到城市。”[1]毛泽东还强调说:“这不是什么‘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学’是指基本理论,这是中外一致的,不应该分中西。”[2]这就破解了自张之洞提出“体、用之辩”以来,中国知识分子历来争辩的难题,科学地指明了基本理论的“共性”的指导功能,与实际情况的“个性”特殊要求之间的辩证关系。这就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提供了彻底的思想路线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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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林.毛泽东的民族精神[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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