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斯的“文化唯物主义”意识形态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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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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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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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斯的“文化唯物主义”意识形态论研究

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1921—1988年)[1]是英国20世纪著名的“新左派”马克思主义“文化研究”理论奠基人之一。他的“文化唯物主义”(Cultural Materialism)意识形态论[2],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论提供了一幅具有英国新左派风格的绘图。本文把这种介于西方马克思主义和传统(苏联)马克思主义之间的英国式解读方式称之为“‘新左派’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观。为呈现这一新意识形态观的形成、内容与意义,本文拟从如下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即它的形成与方法论框架、内容与范畴推展,以及意义与分析评价。

一 文化唯物主义意识形态论的形成与基本方法

意识形态论是威廉斯文化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唯物主义就是要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下来考察和审视文化生产与消费的主要方式(文艺、教育与传播)与基本特征。文化唯物主义因此成为一种分析社会现象,包括意识形态现象的一个总的方法论前提。当然,在威廉斯这里,这一方法论框架,具体包括“文化研究”的主题确立和“‘新左派’马克思主义”的立场选择两个方面,前者是威廉斯意识形态论的形成逻辑和研究主题;后者是其基本方法与研究立场。它们贯穿在威廉斯毕生的系列著述之中,它们在视角和研究重点上的转换与倾向,决定着威廉斯意识形态论的基调和逻辑线索。

1.形成逻辑:文化研究主题的确立

威廉斯的文化研究包括对文化理论的概念史梳理和对具体文化实践样态(如电影、小说等)的社会影响力分析。本文的探讨聚焦于前者。其主要理论成果就是把文化区分为四个组成部分、三种定义和三种表现形式:首先,文化是由普遍的社会心理和习俗、知识发展、艺术状态乃至整个社会生活方式所构成。其次,以普遍的社会心理和习俗来界定文化概念,就是一种“理想的”(ideal)的文化定义;而以普遍的社会知识发展和艺术状态作为文化定义的主要内容,那就是一种“文献的”(documentary)文化定义;而“社会的”(social)文化定义则认为文化就是整个社会生活方式。最后,威廉斯还指出了文化的三种主要存在形式,即“主流文化”(the dominant culture)、“新生文化”(the emergent culture)和“残余文化”(the residual culture)。[3]在文化的构成、定义和表现形式等方面所做的上述区分和梳理,与其说是在做英国传统经验主义式的逻辑考察与中性描述,毋宁说是在提供一种整体性的文化观,即认为文化不仅是特定社会人们的普遍价值诉求与人类理智发展的成果,而且反映在整个社会生活方式中的人类日常思维模式与体验。因此,文化不仅是表达人类理想与理智发展的符号系统(如语言、绘画、音乐、舞蹈、建筑、服饰、礼仪等符号系统),而且更是这些符号系统的实践过程给人们带来的感受体验和社会影响。毫无疑问,威廉斯的文化概念是一种不放弃唯物主义基础的、强调文化经验与实践的整体性的文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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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琴.威廉斯的“文化唯物主义”意识形态论研究[C]//谢地坤.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第2辑·2012).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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