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中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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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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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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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文学作品中的现实

文学创作中的“现实”问题由来已久。早在古希腊时期,主张艺术模仿说的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家要以行动中的人作为描写对象,[1]所谓行动中的人就是活生生的现实中的人。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生动地再现了古代人民的生活风貌,孔子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2]由此可以看出《诗经》具有重要的社会作用,而《诗经》社会作用的发挥跟其与现实的联系密不可分。孔子的这种诗歌反映社会生活并使人们认识现实的主张,体现了现实主义文学理论的萌芽。[3]恩格斯在《致玛·哈克奈斯的信》中首次表明了对现实主义经典式的看法:“据我看来,现实主义的意思是,除细节的真实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4]这里提到了现实主义创作中文艺真实与客观真实统一的问题。现实主义的英语为realism,realism派生自real,real的词根为拉丁语的res,意为“thing”,realism在英语中有多重含义,作为文艺的现实主义风格这个义项时,realism释义为“the picturing in art and literature of people and things as they really appear to be”[5],其中的“people and things as they really appear to be”即反映了以人和事物为代表的现实,这个解释基本上可以与恩格斯的“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相对应。早在中国的唐朝,白居易就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6],这体现了以回应现实为导向的写作原则。毛泽东认为,生活是文学艺术的唯一源泉,革命的文艺是人民生活在革命作家头脑中的反映。[7]习近平主张,作家要进行现实主义的中国书写,在发挥艺术想象的同时,“脚踩坚实的大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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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马克思主义文艺研究.2017年.第1期[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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