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农村大学生非农化过程中土地退出补偿问题研究——基于1219名农村大学生的调查
(电子科技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四川成都 611731)
内容提要:基于1219名农村大学生的调查,本文探究农村大学生土地退出的理论政策依据,界定农村大学生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的具体权利内容,对农村大学生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受偿意愿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研究发现,农村大学生土地退出的受偿意愿与年龄,婚姻状态,住房状态,家庭农业人口比重,家庭需要被照顾抚养的人数,家乡所在地人均GDP,家乡所在地城镇化率,家乡所在地地理区位,政府部门组建的土地退出机构的资金实力及盈利能力十项指标呈正相关,与家庭距县(区)中心距离呈负相关。为此,笔者认为:应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农村大学生已承包土地的相关权利,实现土地退出资产处置模式合法化;清晰界定农村大学生成员身份利益范围并科学核算,达到退地补偿涵盖所有身份利益;土地退出资产应进行科学运营管理以达到保值增值,保证土地退出机制的可持续性。
关键词:土地经济 土地退出 受偿意愿 农村大学生
一 农村大学生非农化过程中土地退出的理论政策依据
在高校扩招之前,尽管高校招生规模也稳步增长,但高校招生规模年均增长只有5.08%。自高校扩招以来,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招生人数大幅攀升,从1998年的108.40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681.50万人,年均增长率为15.19%,如果将成人本专科和网络本专科招生人数统计进去,招生总规模将再提高58.11%。据统计,目前我国高校中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占到了七成左右[1],因此,按照农村人均耕地资源推算,高校扩招以来进城农村大学生累计占有耕地的数量是非常庞大的数字。据测算,1999—2007年农村大学生土地流转的潜力为371.35万hm2,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3.05%[2]。在理论上,进城农村大学生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处置思路大致有两种:一是农村大学生带着土地权利进城落户,二是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退出机制,允许农村大学生自愿、有偿地退出土地。前者将导致城市和农村双重占地问题,后者则有利于实现城镇化引致的人口在“农村—城镇"流动与农地资源在“农民—农民(企业)"流动合理有序衔接,避免农村大学生“人走地留"、“人地分离"所导致的土地闲置抛荒和低效利用情况。因此,从经济学角度讲,显然后者更具有效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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