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之经济哲学原理的唯物史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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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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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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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社会转型之经济哲学原理的唯物史观基础

在寻找社会转型的初始根据的道路上,经济决定论和观念决定论都无法真正解释社会转型的复杂性、矛盾性和冲突性,因为经济决定论既否定了人的观念的作用,也忽视了社会的、政治的要素,而观念决定论虽然强调了社会转型中的人的观念、情感、意志等主体性要素,却否认了人类在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的各种需要时所必需的“物”的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如自然条件、资源状况,等等。地理环境决定论固然过度强调了自然资源和气候条件对人的观念、情感和意志的决定作用,但也确实揭示了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转型的基础性作用。事实证明,人类任何一种形态的社会转型都是主体性要素与客体性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何构建社会转型的经济哲学原理,是研究社会转型与伦理基础变迁的第一哲学基础,构成了问题结构中的基础性问题。劳动、生产方式、交换方式、财富积累和分配方式,等等,直接决定着人们的生活状态和质量,也决定着人们的经济伦理观。

(一)方法与“原理”

既然是“经济哲学原理”,那它必是建构性的,我们既无能力也无必要给出人类全部经济活动的发生史和演变史,而是要从这些过往的和当下的经济事实中,运用康德式的先天知性呈现人类经济活动的规律,借以发见经济转型与伦理基础变迁的内在逻辑关系。在方法论上,构建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的经济哲学原理,必须充分运用马克思在论述“政治经济学方法”时阐明的哲学方法,即理论把握世界的方式。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政治经济学的方法”部分,论述了“具体”与“抽象”的方法:“具体作为思想总体,作为思想具体,事实上是思维的、理解的产物;但是,决不是处于直观和表象之外或驾于其上的思维着的、自我产生着的概念的产物。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思想整体而出现时,它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精神的,宗教精神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1]理论把握世界的方式之所以不同于甚至优越于其他方式,乃在于这种方式是第一条道路和第二条道路的有机统一。“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2]各种经济现象,如人口、买卖、生产、消费,都是我们的感觉和直观对象,它们以其自身固有的样式而不是以我们主观期望的样式在那里发生着、变化着,这便是“具体”。然而这个具体是个别的、特殊的,是没有经过思考和论证的,因而是没有获得规定的直观事实。为着获得对这些具体的说明和解释,我们就必须采取回溯的方式,沿着结果—原因的道路由果溯因,这便是马克思所说的,“第一条道路是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这是思维的逻辑。这个抽象的规定是思维对繁茂芜杂的现象进行概括、抽离、总结的结果,从而获得了似乎是主观认识结果的假象,但实质上是回到事情本身的结果,是胡塞尔先验还原和本质还原的结果。但思维运行至此尚未实现思维的目的,那就是必须从那个抽象的规定回到有生命的具体,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形成中导致具体的再现”。“抽象的规定”展开其自身为他物,并通过他物印证自己、证实自己,证实自己是他物的根源,是他物得以生成的初始性力量。这种证实和展现自身为本体的过程,绝不是认识主体之纯粹认识的结果,而是事物自身的生成与演进逻辑,表述的逻辑不过是事物自身逻辑的认识形态。马克思创造性地发现了理论把握世界的方式,而且非常娴熟地将其运用到了对经济规律、思维规律继而对社会发展规律的发现和论证上,当然,这是一个极其艰苦的探索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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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辉.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的哲学批判[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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