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容论立场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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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图书: 《康德的相容论》

出版日期:2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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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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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相容论立场的辩护

笔者在上述四种立场中主张相容论立场,因为康德著作中有大量文本主张相容论,这是直接证据。而对于那些其他立场采用的理由和证据,我将采取倾向于相容论的解释。有的时候不同立场的研究者不是没有看到有利于对方的文本,他们看到了相同的文本,只是彼此的侧重点和评价不同。接下来我们先处理第二种立场,在这期间一并处理第四种立场,最后处理第三种立场。重点是对第二种立场——不相容论——的处理。

不相容论的理由1很容易处理。它说的是康德反对相容论,因而间接支持他是不相容论者。可是,相容论有很多种类,并不是唯一的一种。不同哲学家持不同的自由观,可以得出不同的相容论。休谟和莱布尼茨的相容论不同,但他们都是相容论者;法兰克福的“分层动机”学说和斯特劳森的“反应态度”理论不同,但他们都是相容论者。因此,即使康德反对一种相容论,他也可以主张另一种相容论,我们不能从他反对一种相容论就推出他支持不相容论,两者之间不是简单的非此即彼的关系。

不相容论的理由2是相容论预设了同一个世界的视角,而从这个视角看,康德主张不相容论,尤其是他明确说过从经验性品格看没有任何自由,两个不同世界的关系不属于讨论范围。针对康德文本明确表述的同一个行动既是自由的,又符合自然规律,他们会说前者处于物自身领域,后者处于现象领域,这是两个不同领域的东西,怎么能说相容呢,它们根本就跟相不相容没关系。相容论只在同一个领域来谈。还是一样,相容论有不同种类,有些相容论预设了同一个世界或同一个领域,但有些相容论却预设了不同的世界或不同的领域。一个世界还是两个世界,这不是判定相容论的必要条件。阿利森把相容论限定得过于狭窄了。谢胜建也有同样的问题,第四种立场——康德既不是相容论,也不是不相容论者,我在这里一并讨论。他认为相容论只能在经验主义传统中讨论,而康德属于理性主义阵营,因而它不适用于康德。他同样把相容论限定得过于狭窄了。相容论的核心问题是:自由和自然因果性是否相容,如果关联到对象,问题就变成同一个对象是否既是自由的,又被自然因果性规定。是就是相容,否就是不相容。对于这个核心问题,康德的回答是肯定的,这足以证明他的相容论立场。至于我们是不是非得在同一个世界中讨论,或者在经验主义脉络中讨论,这都不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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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好.康德的相容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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