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现实性论证

¥3.11

购买
语音 收藏 纠错 引文

章节信息 目录
作       者:
所属图书: 《康德的相容论》

出版日期:2023-08

字      数: 7963

所属分类:
 关 键 词:
换肤
字号
×

“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当前显示为试读部分,购买后可阅读全文×

第三节 自由的现实性论证

正是由于自由是可能的,处于待定之中,因而上述相容论不够稳固,因为自由还有不存在的可能,如果它真的不存在,那么拯救自由的任务就失败了。因此,要落实相容论,必须确立自由的实在性。顺着康德的思路,本节的第一部分论述自由现实性论证的前提——理性的事实,第二部分以理性的事实为起点,证明自由的现实性。

一 理性的事实

理性的事实是自由实在性的论证的前提,确切地说,它是这个论证的起点。对于理性事实所指何物,学界意见纷纭。阿利森和罗尔斯认为理性的事实是道德律的意识;[1]杨云飞认为它是道德律;[2]易晓波则认为理性事实既是道德律,也是道德律的意识,因为道德律就是道德律的意识。[3]弄清楚这个问题,对于自由的实在性论证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因为不同的起点决定了不同的论证方向。在正式讨论理性事实所指何物之前,我们需要考察一个基本问题,即理性的事实究竟是什么意思。

(一)理性的事实的含义

理性事实的含义体现在下述两个段落中:(1)“我们可以把这个基本法则的意识称之为理性的一个事实,这并不是由于我们能从先行的理性资料中,例如从自由意识中(因为这个意识不是预先给予我们的)推想出这一法则来,而是由于它本身独立地作为先天综合命题而强加于我们,这个命题不是建立在任何直观、不论是纯粹直观还是经验性直观之上……。然而我们为了把这一法则准确无误地看作被给予的,就必须十分注意一点:它不是任何经验性的事实,而是纯粹理性的惟一事实,纯粹理性借此而宣布自己是原始地立法的(我行我素)”[4];(2)“我们首先必须把这条原理按照其起源的纯粹性甚至在这个日常理性的判断中加以验证和辩护,然后科学才能够把这条原理把握在手,以便对它加以运用,仿佛它是一个先行于一切关于其可能性的推想和一切有可能从中引出的结论的事实似的”[5],在前一个段落中,还出现了理性的事实和经验性的事实的对比。

目录
感谢您的试读,阅读全文需要 购买 章节

引文

×
GB/T 7714-2015 格式引文
胡好.康德的相容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
复制
MLA 格式引文
复制
APA 格式引文
复制
×
错误反馈
请支付
×
提示:您即将购买的内容资源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下载!

当前账户可用余额

余额不足,请先充值或选择其他支付方式

请选择感兴趣的分类
选好了,开始浏览
×
推荐购买
×
手机注册 邮箱注册

已有账号,返回登录

×
账号登录 一键登录

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
手机找回 邮箱找回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