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合理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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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图书: 《康德的相容论》

出版日期:2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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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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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回应合理质疑

有人对我的解决方案提出质疑,他们认为自发的自由无非是做或不做的双向选择能力,但康德明确反对这种看法,因而这种解决方案是成问题的。胡学源就提出这样的质疑。[1]康德的确说过,“任意的自由,却不能像某些人曾试图做的那样,被界定为一种赞成或违反规律之行动的选择能力(两可的自由),虽然任意作为现象在经验中提供了大量这方面的例子”[2]。看上去证据确凿,不过它值得仔细分析。

我以前写论文回应过这个质疑,那时的思路是诉诸严格意义的自由和宽松意义的自由的区分。在严格意义上,任意的自由不是选择能力,但在宽松意义上它可以是。[3]现在的思路略有不同。任意自由的定义不是选择能力,但选择能力可以从定义中推出来。任意自由的定义是绝对自发性。这有很多文本依据,例如《纯然理性界限内的宗教》那句引用颇多的话:“只有这样,一种动机,不管它是什么样的动机,才能与任意的绝对自发性(即自由)共存”。[4]绝对自发性和选择能力不同,前者强调独立性和自发性,独立于其他原因的规定,并自发地开启一个因果序列,后者强调在实际行动的同时,还有一种本可以不这么做的能力,简言之,前者强调自主性,后者强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二者不一样。但绝对自发性可以推出选择能力。因为任意有独立性和自发性,所以它有得选,也就是说,由于任意可以斩断一切因果链条对它的束缚,因而摆在它前面的就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康德只是告诫我们,不要以为任意有选择能力就错把它当作任意自由的定义,但他没有否认任意有选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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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好.康德的相容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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