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派性质重新界定齐法家与晋秦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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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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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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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以学派性质重新界定齐法家与晋秦法家

要发挥晋秦法家与齐法家的这一分类框架的研究价值,首先要对两大法家阵营的代表人物进行重新界定,否则对法家的分类研究仍然只会停留在法术势三派划分的基础上,看不到晋秦法家与齐法家这一分类研究方法对重构法家研究的重要意义。

(一)以学派性质而非国籍为主要标准重新定义晋、齐法家

由于以地域标准划分晋、齐法家存在上述不足,所以本书提出从学派性质上来重新划分晋秦法家与齐法家,以揭示法家内部还存在着非常不同而且并驾齐驱的两种流派,对于深入研究法家思想具有很深的学理意义。

以学派性质来重新界定晋秦法家与齐法家。晋秦法家指晋国化的法家,是指从晋国西河儒家现实派转化而来的法家,注重功利,主张严刑峻法,或称醇法家;齐法家即齐国化的法家,是指从齐国稷下黄老学派演化而来的法家,将道家无为思想与管仲治国经验相结合,主张因道循法,或称道法家。至于法家人物的国籍则置于次要地位,甚至不问国籍。按照这一重新界定,齐法家不再是指齐国的法家,而是指齐国化的法家;晋法家不再是指三晋的法家,而是指晋国化的法家,包括秦法家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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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辉明.齐法家源流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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