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法家的历史文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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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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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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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齐法家的历史文化背景

齐国(公元前1046—前221年)是西周分封的东方诸侯大国,分为姜齐和田齐两个时代,始封君为姜太公。齐国是周代举足轻重的重要封国,位于今山东半岛地区,滨海千里,富甲东方,历经八百余载而后亡。公元前11世纪,姜子牙助武王灭商后,封国建邦,齐国建立。自齐国受封建国以来,由太公望因俗简礼,重视商业发展,孕育了齐国尚富的商业文化,奠定了国基,国力不断发展;至齐桓公时,经济发展,国力增强,成为春秋首霸;战国初叶,尊贤养士,集聚百家,文化繁荣。齐国的商业经济和文化包容政策,孕育了独树一帜的齐文化,催生了齐法家。

一 先秦地域文化

西周分封诸侯国,虽然周公制礼,以周礼作为天下统一的制度基础,但由于各诸侯国境内经济和民俗不同,政治上又高度自治,因此形成了特征迥异的地域文化:鲁文化、晋文化和齐文化。齐文化与鲁文化、晋文化有着不同的特征。

(一)鲁文化

《左传·定公四年》记载了卫国大夫子鱼关于周初分封建国情况的一段话:

分鲁公……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

这段话非常有史料价值,为我们记叙了各诸侯国分封之初治国理政的宗旨以及各自典章制度的由来。

鲁文化将周礼发扬光大,重礼轻利。鲁国是周公之子伯禽的封地(相当于周公自己的封地),所以要求鲁国政治须“法则周公”,“以昭周公之明德”。鲁国也没有忘记周公遗训,以礼治国,政教昌明,成为礼仪之邦的典范,所以韩宣子访鲁时由衷发出感叹:“周礼尽在鲁矣。”(《左传·昭公二年》)

(二)晋文化

晋文化继承夏政,重利尚法。晋国是成王之弟唐叔的封地,南为夏墟,北兼戎狄,为夏族和戎狄杂居之地。故周公分封晋国时对唐叔提出了与鲁国不同的要求。

《左传·定公四年》记载了卫国大夫子鱼所说:

分唐叔……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疆以戎索。

周公要求唐叔“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即用夏政和戎制结合来治理晋国。戎索是指戎制、戎狄的法度。整句话的意思就是,用夏朝的政治和戎狄的法律结合起来管理唐国(即晋国),而夏朝以奴隶制酷刑而著名,戎狄尚功利,所以晋文化尚刑尚功。

(三)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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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辉明.齐法家源流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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