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新区制度建设的问题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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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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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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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国家级新区制度建设的问题表征

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国家级新区的制度设计既需要满足国家空间战略对其的空间功能预设,同时又要实现与地方既有治理体制的对接需要,在增量制度和存量制度之间的保持相对平衡。尽管历经三十余年的摸索,国家级新区的制度设计渐趋成熟,但依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面临若干问题挑战。

一 国家级新区制度设计的一般问题

除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这两类政区型新区之外,其他国家级新区在制度设计中,无一例外地都会涉及功能区、行政区等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协调问题。青岛西海岸新区现有制度设计的本质特征,就是探索实现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深度整合。因而从治理主体构成来说,透视西海岸新区制度设计所呈现出的部分问题,有助于管窥当前我国国家级新区制度设计中的共性挑战。

第一,现行新区体制机制无法弥合治理资源与政策期待之间的巨大张力。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创设过程,曾被比喻为陷入“只给牌照、不给车”的尴尬境遇:在发放国家级新区的“牌照”(即新区的“称号”与“头衔”)的同时,并没有在纵向层面获取足够的要素支撑(即政策倾斜、重大项目支持等)。姑且不考虑该新区资源的实际获取情况,但上述认知更多源于新区和黄岛区实行的“合署办公”体制的自身局限。新区与既有体制之间存在深度内嵌,因而无论省一级还是市一级,在实际体制运作过程中更多地将其视为一般行政区(即作为市辖区的黄岛区),而非作为“增量”制度设计的国家级新区。新区的特殊性并未在现有体制机制运作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尤其表现为无法更好适配于既有纵向协调体制:省级层面认为,其已协助完成“称号”的申报,新区管委会是市级派出机构,其主要指导责任在市一级;市级层面认为新区已经具有足够大的功能平台、已较其他市辖区具有更大发展空间,且在成立初期已经得到了国家、省、市的扶持,更应依靠自身实现突破发展;就青岛西海岸新区而言,其所采取的“合署办公”的体制实现了经济板块与行政区划之间的边界重合,已经在相当大程度上避免了治理空间碎片化等新区假设常见问题,并在功能区与行政区之间横向联动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由于新区管理机构与体制内既有层级实现了深度绑定,无力为纵向协调体制的优化提出可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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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棋.“唯实图新”:国家级新区制度建构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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