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在当代社会的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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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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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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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在当代社会的蜕变

冷战结束以来,宗教极端主义问题越来越引起世人的关注。尤其是“9·11”恐怖袭击事件后,开展有关极端主义的研究显得更为迫切;同时,它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宗教问题。本文拟通过对宗教在当代社会的发展和蜕变的讨论,探讨宗教极端主义及其与宗教的关系问题,力图表明宗教极端主义并非人们日常所闻所见的、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通常意义上的宗教。

一 宗教在当代社会的发展

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冷战结束后,它的发展不过是“二战”后发展的延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宗教日益重视社会参与和政治参与。“二战”以来,各个不同宗教的一个突出表现是,为与所在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相适应,宗教现代化和世俗化的发展日趋明显。一方面,宗教在个体信仰者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减弱。那些热诚并固执宗教信仰的人们显然不满于宗教的这种衰微的现状;他们无法回避更无法回答社会生活不断提出的新问题、解决日益呈现的新矛盾,尤其是因宗教现代化和世俗化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他们不满于难以尽如人意的现实生活,力求昔日宗教繁荣景象的再现。其结果导致不同国家和地区先后出现宗教复兴的现象,其中,尤以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以来的伊斯兰教向它的原旨教义复归最为明显和突出。它不仅企求宗教的复兴,还企求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领域的复兴。其他宗教同样存在不同程度的向原旨教义复归的现象。[1]另一方面,宗教以社会群体面目出现,在处世哲学和行为策略上,为适应社会的发展而权变;在具体行为上则重视并关注社会现实问题,其根本目的仍在于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不致因衰败而边缘化,期望继续维持在信众中的地位而不丧失其权威。宗教自我的发展,不管它是教民的自觉行动,还是教界的作为,不管它是国家的引导,还是信仰群体,尤其是政治反对派活跃的结果,人们看到的则是教徒个人、宗教团体日益重视参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活动,不再回避世间俗务,在社会参与、政治参与中显得十分活跃、积极、热诚,甚至极力与现代科学相调和,以现代科学知识为其经典、教义做阐释、做论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 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 宣教布道,更不必说宗教传统关注的开办学校、医院、慈善机构了。

其二,宗教日益发挥其文化的社会功能。在现实社会中,宗教以精神文化、制度文化、书本文化、伦理文化、习俗文化和物质文化等不同面目存在,并发挥其社会功能。它的精神文化主要是凝聚在教徒的信仰和思想意识中的宗教教义、主张、观念、心理、情感、思潮以及以不同形式反映其精神文化的宗教神学、哲学、文学、艺术等;制度文化主要是与它的精神文化相应的宗教律法、戒律、规章以及相关的宗教礼仪制度等;书本文化主要包含它的宗教经典、宗教报刊、著作及其所反映的宗教思想等;伦理文化主要包含与它的宗教思想、观念相应的伦理主张、道德规范等;习俗文化主要包含与它的宗教思想、观念相应的习俗风尚、生活禁忌等;物质文化主要有宗教器皿、文物、建筑、碑碣等。宗教文化所体现的这些层面,是宗教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并得到完善的,也是教徒自觉不自觉地接受并极力维护的。特别是在当今信息社会采用种种科技手段传播其宗教文化的条件下,宗教文化所具有的社会性及其特有的社会功能,是其他文化难以比拟的。任何宗教都有众多的信仰者、追随者,他们是各自文化或积极或消极的体现者或传播者。为维护其宗教文化的纯洁、存在和发展,为发挥其宗教文化的社会功能,不可避免地要建立自身相应的组织机构( 如教会、布道会、宗教协会等),以保证其宗教文化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周围可能影响的人群;那些企图利用宗教、利用宗教文化达到一定社会政治目的人,同样会组织起来,以宗教的名义建立适应其自身需要的小社团,极力发挥宗教文化的社会功能,为他的政治辩护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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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宜久.伊斯兰与国际政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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