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法的泛化、极化与工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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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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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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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法的泛化、极化与工具化

一 伊斯兰教法的泛化

当代伊斯兰教的显著走势之一是政治化倾向明显加强,我国学术界称之为宗教思想政治化、宗教组织政党化。这种现象大体上始自“二战”结束以后,20世纪70年代后期甚为突出,而以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的胜利为重要标志。伊斯兰教何以会出现宗教思想政治化、宗教组织政党化的发展态势?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非三言五语可以解释清楚。大致说来,不外有三条原因。一是近代以来,特别是在20世纪上半叶,反对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成为世界大部分伊斯兰国家的人民面临的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历史使命。在此进程中,伊斯兰教思想不可避免地要同争取民族独立、民族解放的事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除土耳其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外,亚、非大部分伊斯兰国家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都没有脱离伊斯兰教这一大文化背景。这是伊斯兰教思想政治化的历史前提。二是独立后宗教与民族两股力量争权夺利的斗争。“二战”以后,亚、非一系列伊斯兰国家赢得主权独立,走上了建设新生活的道路。尽管各国的宗教力量几乎都不同程度地参加过反对殖民统治的斗争,但独立后未有一国的宗教力量掌握国家政权。由此而产生的政治失落感,不仅成为伊斯兰宗教思想政治化的一种动力,而且促使各国的宗教势力更加重视政党的作用。我们看到,“二战”以后一些伊斯兰教组织出现了急剧政治化、政党化的趋向。例如,在分治后的巴基斯坦,出现了与执政的穆斯林联盟党相对立的伊斯兰教促进会、伊斯兰学者联合会等宗教政治反对派组织;在多种信仰和政治力量并存的印度尼西亚,出现了马斯友美党、伊斯兰学者联合会、伊斯兰教联盟党等宗教政党,它们都是宗教组织政党化的产物;在阿富汗、伊朗和土耳其,都出现了以反对国家政权、社会生活世俗化为主旨的宗教政党或派别组织;在阿拉伯世界的一些激进国家中,战后一方面阿拉伯民族主义政党陆续夺取了国家政权,另一方面各国又都出现了企图与民族主义政党分庭抗礼的宗教政治反对派——穆斯林兄弟会组织。所不同的是,各国的兄弟会组织没有取得合法政党地位。三是在国际泛伊斯兰教组织和各国非官方的伊斯兰教组织的推动下,伊斯兰教思想逐渐形成泛化、政治化和工具化的趋势,而以教法的泛化、政治化和工具化为重要标志。鉴于这方面的情况尚未引起我国学者充分的注意,需要着力加以探讨。

所谓伊斯兰教法的泛化,指的是把教法等同于伊斯兰教并极力扩充其适用范围的一种宗教思想倾向。伊斯兰教法是以真主的名义规定的一套只适用于穆斯林的行为规范,其前提是只有在建立起理想的伊斯兰社会制度以后才能真正全面地实施教法。由于这样的社会历史条件几乎从未出现过,因此对教法一直存在着广义与狭义两种不同的诠释。广义的伊斯兰教法称为“沙里亚”,即《古兰经》中所说的真主的“大道”或“常道”,指的是真主诫命的总和。也就是说,凡真主诫命的皆为教法的内容。狭义的伊斯兰教法称为“斐格海”,指的是世人对真主诫命的参悟或理解,亦即教法学家根据自己的理解规定的穆斯林的行为准则。显然,“沙里亚”与“斐格海”之间不仅是“神圣立法”与“人为立法”的区别,而且是范围无限性与有限性、宗教理想与历史现实的区别。历史上,真正对穆斯林社会生活、对其知与行产生实际影响的不是广义的教法,而是狭义的教法。后者涉及面也相当宽泛,但主要是与穆斯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三大领域,即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和与宗教道德相关的刑法。近代以来,经过教法改革,强调狭义教法已成为主流的思想倾向,这在世界各地都没有例外。而本文所说的泛化教法的倾向,在许多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看来,正是为了“纠正”这种历史的过错,因此是一种反历史主义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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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云贵.追踪与溯源:当今世界伊斯兰教热点问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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