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与新中国妇女的政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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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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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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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党的领导与新中国妇女的政治参与

从共产主义运动的角度看,共产党领导下的妇女运动同时也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组成部分。根据共产国际的规定,不存在特殊的妇女运动,妇女运动的目标必须要与无产阶级革命的奋斗目标保持一致,因此,坚持共产党的绝对领导,成为共产主义妇女运动区别于女权主义运动的主要特色。

(一)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体制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妇女理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实现妇女解放的根本途径。因此,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对妇女运动的领导与推动更多的是通过国家层面的制度建设来进行。在苏联模式的影响下,新中国政治制度的一个明显特征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毛泽东把这种政治体制称为“党的绝对一元化领导”,即共产党作为唯一的执政党,掌握一切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权力,甚至掌握着经济管理和意识形态的所有权力。

1958年6月,中共中央明确规定:大政方针在政治局,具体部署在书记处,具体执行和细节决策属政府机构及其党组;对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政府机构及其党组有建议权,但决定权在党中央。这个规定“把宪法规定向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的政府(即国务院)变成了党中央的执行机关,因而党中央取代了国家权力机关”,同时,它又“把本来属于政府的‘具体部署’权收归党中央,因而党包办了政府的一部分事务”。[1]

这是一套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以高度集权和计划管理为特点的治理国家的模式,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权力集中在政府手中、政治权力直接介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政府的权力又集中在党的各级组织中,集中于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党通过自身的领导体系和组织体系对国家、对社会思想集中统一领导,从而把国家和社会全面整合进党的领导体系和组织体系之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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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视阈下的中国妇女解放[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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