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合作”机制的深化有利于稳定繁荣的欧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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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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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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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合作”机制的深化有利于稳定繁荣的欧洲发展

2012年开始启动的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迄今已五年了,在此期间,中国—中东欧国家相继联合发表了《中国关于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十二项举措》《布加勒斯特纲要》《贝尔格莱德纲要》《苏州纲要》和《里加纲要》,并在此基础上发表了指导2015—2020年双方合作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进一步将双边合作落到实处。

“16+1合作”机制是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有机组成,有助于欧盟建设一个稳定和繁荣的欧洲。在当前欧洲一体化遭遇重大挑战之际,“16+1合作”机制的深入前行正是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长期以来坚定不移支持欧洲一体化发展的具体行动。

一 欧洲一体化是欧洲维持和平与稳定发展的基础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的70年间,一个可以达成的共识就是在欧洲联盟范围内,维系了和平、稳定与发展。以欧洲联盟为形象代表的欧洲一体化,从20世纪50年代的关税同盟发展到20世纪末的内部统一大市场以及单一货币,成员国从6国发展到了21世纪第二个10年时期的28国。这从一个侧面表明了欧洲一体化是欧洲维持和平与发展态势的坚实基础。因此,维护欧洲一体化的稳定就是维护欧洲的稳定,而欧洲的稳定对于整个世界形势的稳定都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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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安.“16+1合作”机制的深化有利于稳定繁荣的欧洲发展[C]//黄平,刘作奎.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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