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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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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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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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以下简称国史)研究是一门相对年轻的新兴学科。它最早的成果可以追溯到由中共中央宣传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写、人民教育出版社1955年出版的《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和新中国五年简史》,以及1958年由河北北京师范学院师生编写、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但从严格意义上说,国史研究是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开始的。1979年,中共中央在准备庆祝新中国成立30周年大会讲话稿的过程中,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及其经验教训进行了简要回顾和初步总结。[2]接着,用一年零八个月时间起草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历史决议》),在1981年的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上通过。《历史决议》讲的虽然是党的历史问题,但这些问题同时也是国家的重大历史问题;具体起草的虽然是专门的写作班子,但邓小平、陈云等一些老一辈革命家提出了许多指导性意见,在党内四千多名高中级干部和一部分党外人士中还进行过认真讨论。因此,制定决议的过程可以说是一次高层次集体研究国史的过程,为此后的国史研究指明了正确的理论方向。

接着,在胡乔木[3]的倡议下,中国社会科学院提出了关于对新中国成立以后各条战线的历史经验作出有科学价值的总结、编撰系列专著的方案,并经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中央宣传部部署,编辑出版了大型丛书《当代中国》。这套丛书按照部门、行业、省市、专题分卷,历经十余年,先后动员约十万多学者和干部参与编写,陆续出版了152卷,211册,总计1亿字,3万幅图片。它的规模之宏伟庞大,利用档案资料之丰富确凿,包含内容之全面系统,在新中国出版史上都是空前的。同时,有关方面还出版了大量可供国史研究利用的文献档案资料。其中有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云等共和国主要领导人的文选、文集、文稿、传记、年谱,有1949年至1965年的《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和自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起,历次党的代表大会的重要文献集,[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5]以及薄一波、杨尚昆等共和国重要领导人的日记、回忆录。所有这些,都为国史研究的开展提供了基础性条件。

20世纪90年代初,当时的中共中央党史领导小组借鉴中国历史上由国家设立国史馆的传统,提议并经中央批准,成立了专事编纂和研究国史的当代中国研究所。该所建立后,创办了以出版国史著作为主业的当代中国出版社和刊发国史研究成果的杂志《当代中国史研究》,成立了联系全国国史学界的学术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自2001年起,又经中共中央书记处原则批准,集中力量编写并陆续出版编年史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编年》,还建立了面向国史学界的学术年会制度,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合作创办了国史系。与此同时,中央许多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政府纷纷建立本部门或本地区的当代史研究机构,很多地方社会科学院和高等院校也把当代史列入研究课题,有的高等院校还开设了国史课程,设立了以国史为专业方向的硕士、博士学位点。如果算上各级地方志部门对新中国成立后志书的编修,各级地方档案部门对新中国成立后历史档案的整理研究,全国研究国史的机构就更多了。这些机构产生了不胜枚举的研究成果,培养了众多的专门学者,促使国史研究作为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逐步登上了学术舞台。

尽管如此,国史研究(包括国史编纂)与史学的其他分支学科相比,目前从总体上看尚处于初创阶段。多年来,国史学界的学者们在国史研究的理论探索和国史学的学科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不懈努力,但对许多问题的认识仍有待于深化和系统化。本文试图在学界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再就其中的几个主要理论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以为国史研究学科体系的构建添砖加瓦,抛砖引玉。

一 关于国史与国史研究的定义

(一) 什么是国史?

国史,顾名思义,是指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共和国960万平方公里土地和300万平方公里管辖海域范围内,社会及社会与自然界关系的历史。它是中国历史的自然延伸,是正在行进并且不断向前发展着的中国断代史,是中国历史的现代部分或当代部分,即中国现代史或中国当代史。

现代史、当代史与近代史、古代史一样,都是史学工作者对历史分期的表述。从各国情况看,有的把近代史、现代史、当代史加以区别;有的把近代史与现代史合并,只称近代史;有的则把现代史与当代史合并,只称现代史。而且,对近代史、现代史、当代史的内涵,不同国家、不同时间、不同学者的界定也不一样。就是说,这些概念都不是绝对的,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唯物史观认为,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所决定的社会形态,是人类社会不同阶段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因此,历史分期主要应当依据社会形态的变化。我国史学界正是运用这一观点,把1840年中国由封建社会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作为中国古代史和近代史的分水岭。如果仍然运用这一观点,本来应当把1949年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区分中国近代史和现代史的分水岭。然而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史学界、教育界一度把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作为中国现代史的开端。这样划分近代史和现代史,旨在突出新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区别,但却忽略了社会性质问题,混淆了革命史与国家史的界限。尽管也有学者主张近代史应延伸至1949年,但由于那时新中国刚成立不久,国史研究没有提到日程上来,这种分期在学术上的矛盾还不十分尖锐。自20世纪80年代国史研究兴起之初,人们为了避开对“现代史”的既有定义,提出了“当代史”的概念,使这一矛盾又被暂时掩盖起来。但随着新中国历史的发展和中国近代史及国史研究的深入,“现代史”原有定义的弊端日益突出,到了非改变不可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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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佳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202280[C]//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36位著名学者纵论新中国发展60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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