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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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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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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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涉及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民主与专政及其实现形式等重大问题。为了搞清楚这些重大问题,有必要重温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

一 为什么提出国家与专政问题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始终不渝地坚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就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走偏、不走样、不变色,不断取得新的胜利。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党的基本路线的一个重要原则。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然而,国家与专政问题是一个被资产阶级的学者、作家和哲学家弄得最混乱的问题。在一些人眼中,一提到国家,总是冠以全民的招牌,把资产阶级国家说成是代表全民利益的、超阶级的国家,而把无产阶级国家说成是邪恶的、暴力的、专制的国家;一提到专政,不论是无产阶级专政,还是我国《宪法》规定了的人民民主专政,总是都不那么喜欢。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一些“好心人”总是认为民主比专政好,认为“专政”这个字眼,是暴力的象征,不像“民主”那么美妙、招人喜欢;另一种情况则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反对专政的幌子,把一切专政都说成是坏的,根本不提还有资产阶级专政,只讲资产阶级民主,把资产阶级民主粉饰为“至善至美”的反专制、反一党制、超阶级、超历史的普世的民主,其实质是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

这些看法如果仅仅是一个喜欢不喜欢的爱好问题,就没必要兴师动众地长篇大论地讨论国家、专政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民主与专政实质上只不过是构成国家本质属性的两个方面。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有民主,就须有专政;有专政,就须有民主,二者有机统一于国家。那么,什么是国家,什么是专政,什么是资产阶级专政,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什么又是人民民主专政?这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需要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把这个问题说清楚,以廓清人们的糊涂认识。而要说明这些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则有必要从理论上说清楚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进而说清楚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毛泽东思想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正确观点,划清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界限。

二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观点和精神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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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王伟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C]//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普世价值”论批判文选.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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