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和”的美学——关于审美生态观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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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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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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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和”的美学

一 美学“为何”及“如何”思考生态问题

现有关于生态现象及其问题的大多数议论,大体都离不开这样两点:一是从人类现实的生活动机出发,在肯定人类自身生存意志、维护人类生活利益的前提下,把“生态”理解为人的直接生活压力,着重强调“生态危机”的社会严重性,从人的外部实践对象方面对生态领域进行社会学的考察;二是从“生态”的纯自然属性及其原初完美性上,强调“生态危机”的自然压力,强调自然环境的保护立场——就像“动物保护主义者”所坚持的那样,把生态现象归结为某个或某些物种的自然延续能力,进而以一种居高临下的“保护者”姿态表示对于生态问题的“关怀”与“爱心”。

显然,在这样两种立场上,“生态”仅仅被表述为一个客体对象的认识问题,人与“生态”之间实质上依旧是对立或分裂的:如果说,在前一种立场上,所谓“生态危机”不过是人从自己的目的、意志出发构造的一种自我实践危机的话,那么,后一种立场所表达的,就是人作为自然的控制性存在对于自然世界的另一种形式的给予——就像人已习惯于在自然面前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能动的主体”一样,它所关心的仍然是人对自然世界的控制能力与统治欲望。

因此,当我们试图以美学思考方式积极介入生态领域的时候,“为何”和“如何”思考生态现象及其问题,便成了首先需要追问的问题。换句话说,在什么意义上,美学之于生态领域各种具体问题的把握才能获得自己的思想独特性?美学的思考怎样才能真正有效地弥合一般生态观的分裂性矛盾,在理论上呈现出审美生态观的独特价值指向?在我看来,美学“为何”和“如何”思考生态问题,是确立审美生态观合法性的理论前提。一方面,美学之思并非一般地迫于自然世界的外部压力,也非在审美形态学的意义上去理解生态存在的美学形式,而是根源于人与世界关系的内在发展要求本身。在生态问题上,美学所持守的不是某种自然本质主义的诉求,它所表达的也不是基于某种自然合法性前提的价值目标,而是对于人与世界关系的整体诠释与肯定。另一方面,美学不是生态学,美学家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环境保护主义者。美学之思不仅要考虑到自然本身的存在特性,更要强调审美的人类学着眼点,即能够从人与世界关系的整体性中觉察、把握生命活动的审美指向,发现人与世界相互联系的内在审美方式。因此,与一般意义上的生态认识不同,审美生态观是在美学的维度上,通过对人与世界关系的整体把握而建立起来的,它所建构的是一种生态领域的审美意识,而不是生态意识的美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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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胜.当代处境中的美学问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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