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趣的审美形态》乡村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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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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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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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乡村文学

野趣的存在当然不仅限于旅游活动中。野趣作为一种趣味形态得到肯定,这一事实首先发生在艺术审美领域,它对文化制度的突破也主要表现在这一方面,艺术作为审美活动的高级形态,对野趣的追求和审美表现也构成了一种独特的审美存在。在现代艺术中,音响、造型、画面、语言甚至典型形象都向往着打破一般规则趋向于自在、神秘、热烈。例如被大众广泛喜爱的足球、现代舞、现代插花,等等。野趣符合现代人的现代性精神,几近于现代社会文艺的先锋。如果说旅游所带来的野趣偏重于身和心的愉快,那么品味文学中的野趣,则更能品出几分人对存在的形而上的沉思。作家对野趣的感悟是清醒的。

贾平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商州》中商州山地弟子回乡考察有这么一段反思:

与省城相比,一个是所谓的落后,一个是所谓的文明,那么,历史的进步是否会带来人们道德水准的下降而虚浮之风的繁衍呢?诚挚的人情是否还适应于闭塞的自然经济环境呢?社会朝现代的推衍是否会导致古老而美好的伦理观念的体解或趋尚实利世风的萌发呢?他回答不了,脑子里一片混乱,只直觉感到在这“文明”的省城应该注入商州地面上的一种力,或许可以称作是“野蛮”的一种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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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放鸣.审美文化新视野[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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