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主体与接受主体的时空悖离》接受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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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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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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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接受主体

审美文本传播的对象——受众,是在大众传播的流程里对审美文本进行接受和解读的主体。从符号学角度讲,如果说审美文本在实在时空的制作和向虚拟时空的传递是制码、编码的过程的话,那么审美受众对审美文本的接受与解读则是解码、译码的过程。受众作为审美文化传播环节的终端和目的,简单明了地证明了受众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缺少了审美受众这一环节,审美文化的传播活动根本不能成立。而对审美文本而言,审美受众的接受态度、接受效果的好坏则意味着一次审美文化传播活动的成功与否。在传媒时代,审美受众还因其群体之庞大而成为具有绝对意义的审美主体。

与传播主体囿于实在时空进行功利性质的审美文本的生产、传播形成鲜明对照,受众的审美行为却是在大众传媒所提供的虚拟时空中展开的精神功利实践。对于传播主体而言,他们生产、传播审美文本是在工作、在谋生;而对于审美受众而言,他们乐于接受大众传媒提供的审美文本却是在休闲、在享受。虚拟的情境为他们八小时以外呈示出有别于纷繁物质世界的另一种存在现实。虽说是虚拟的现实,却不是虚假的。因为它已对实在的时空提出了挑战,因为它所呈现的现实往往比实际生活本身更令人愿意亲近以至于乐而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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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放鸣.审美文化新视野[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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