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艺术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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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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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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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新媒体艺术综观

一 为何称之为艺术?

特定文化现象的出现与消亡总是与外界环境(包括技术)的挑战紧密相关的,当今世界网络技术、数字技术的发展引起了人类生存方式的大变革。以前,人们在工作之余读书、看报。后来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人们把休息时间更多地消耗在了看电影、看电视上。而今人们一有时间,就坐在计算机旁,或上网搜索信息,或在线看电影、看电视,还可以利用网络资源从事一些个性化的小型创作。利用影像处理技术、远程数据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创作出来的作品给人们的生活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然而,由于新媒体艺术是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新生事物,其技术含量比以往的艺术要高得多,所以,新媒体作品究竟是不是艺术品还是引起了各界的争议。

对新媒体艺术的争论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它不应该是艺术,而是一种技术,因为它投入了更多的高科技,如:必要的技术平台、特效运用或更激进极端的现代科技手法等;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它应该属于艺术门类,是一种新兴的艺术。因为作品中运用的高科技是以更人性化的诉求作为最终极的展现形式,当它超越了实用功能等既定条件而呈现时,则变成一种艺术表现。

那么,我们究竟应如何看待这种争论?为了弄清这一问题,还是先让我们来考察一下“艺术是什么”。

对于“艺术是什么”的界定有多种说法:艺术发生论者有的认为艺术来自于模仿,也有的认为艺术来自于游戏,还有的认为艺术是来自于劳动,更有人认为艺术来自于人类力比多的压抑、冲动和变形的突破;艺术形态学者却又将艺术分为时间的、空间的、时空综合的,或者动态的、静态的;而艺术本体论者或者说美在主观,或者说美在客观,或者说美在主、客观之间。因此,有人认为艺术的本体是精神的,有人却认为是物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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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放鸣.审美文化新视野[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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