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伦理在云南蒙古族村治理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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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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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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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伦理在云南蒙古族村治理中的应用

摘要:民族伦理中的社会资本,许多情况下是在社会成员广泛的交往中自发地产生、在不经意间创造和积累起来的。这样会有更多的面对面的交往,更容易建立有效的人际关系、相互了解和熟知,也更具同质性。因此也就能更好地推进社区社会治理的建设。,奂平清:《社会资本视野中的乡村社区发展》,《河北学刊》2009年第1期。

一 云南兴蒙乡传统伦理文化

兴蒙蒙古族乡是云南省唯一蒙古族聚居乡,全乡5个自然村,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5613人,其中:蒙古族人口5406人,占全乡总人口的96.3%。该乡从1253年至今历经了761年的风雨洗礼,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沉淀了自己独特的传统社会资本,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一)传统的社区信任:历史性的地缘及血缘凝聚的民族自豪感

一方面,福山认为,中国是建立在血缘和亲族关系基础上的低信任度的国家,但又对内部的以地缘和血缘为基础的社会亲族关系网络异常珍惜和信任,通过调查发现,兴蒙乡村民对自身有血缘关系的人有很高的信任度。长期以来,兴蒙乡的蒙古族村民的生活圈子都是围绕着血缘、地缘和姻缘关系展开的熟人关系网络,他们习惯了对于亲友物质的帮助和精神上的寄托,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展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1]。因此,兴蒙乡社区之间熟人的信任,可以促进该社区之间的有机整合,提高集体行动的能力,并增强社会治理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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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慧.民族伦理在云南蒙古族村治理中的应用[C]//杨国才,李伟,王韵.民族伦理与道德生活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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