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时代观”与知识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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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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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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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时代观”与知识经济

从社会认识的表层上看,“时代”是人们对一定的重大社会历史事件及其所引起的一系列社会关系变动的度的范围的一种称谓,但从社会认识的深层上看,“时代”是人们认识社会发展的时空坐标系。这样,就产生了历史哲学视野中的“时代观”。然而,“时代观”有科学与非科学之分,正因为如此,在人们认识社会历史发展和现实重大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才有不同的“时代观”碰撞。在对知识经济的认识上也概莫能外。近些年来,学术界有不少关于知识经济的“时代提法”,如:“知识经济时代”、“网络时代”、“数字化时代”、“虚拟时代”、“新经济时代”等等。我以为,这类“时代提法”,如果仅用于具有“普及”意义的一般宣传上,或仅用于对我们所处时代一定阶段上科技和经济生产发展的某些特征及其趋势的称谓上,似乎还无可厚非,但若将其泛化,视为时代性质的根本变化或时代性质即将发生根本变化的标志,那就值得推敲了。本文拟通过对马克思“时代观”的考察和对有关知识经济的种种“时代提法”的辨析,试图说明我们在现时代应确立和发展什么样的时代观。

科学的时代观有两个重要且相互联系的方法论功能:一是从静态上把握人类社会在其不同历史时代中的最根本、最深层的社会层面与其他社会层面间的内在逻辑联系,揭示人类社会不同发展阶段或时代的性质;二是从动态上把握人类社会在其不同历史时代中的最根本、最深层的社会层面与其他社会层面间的内在逻辑联系的演变发展,揭示较低一级的历史时代向较高一级的历史时代演变发展的规律。但科学的时代观是如何实现其方法论功能的呢?我以为,必须首先认识和把握科学时代观的基本逻辑框架。科学的时代观的基本逻辑框架集中地体现在马克思的社会历史发展“图式说”中,搞清楚马克思社会历史发展“图式说”,也就明确了科学的时代观的基本逻辑框架,从而也就探明了科学的时代观是如何实现其方法论功能的。

1.马克思“时代观”的主体是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统一体即生产方式为“划分标准”的“五形态”论

我曾在有关文章中指出,在马克思那里,“世界历史”与“社会形态”是属于同构的范畴。[1]“世界历史”标志着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空间规定性,“社会形态”标志着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性质,而具有特定的空间规定性和一定性质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就是所谓的“时代”。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五形态”(指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论就是从总体上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阶段性以及时代演变发展规律的逻辑论证。可以说,没有“五形态”论,就谈不上对“时代”的科学把握。当然,仅确定上述之点还不足以说明马克思“时代观”的主体是“五形态”论。笔者之所以认为马克思“时代观”的主体是“五形态”论,还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缘由。

首先,唯物史观在“时代”问题上的具体体现就是科学的“时代观”,故唯物史观最核心的理论也就是科学“时代观”最核心的理论。生产方式和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是唯物史观最核心的理论,而马克思的“五形态”论正是依据社会生产方式和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来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阶段性以及时代的演变发展的规律的。所以,只有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统一体即生产方式为“划分标准”的“五形态”论,才能构成马克思“时代观”的主体。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共产党宣言》、《雇佣劳动与资本》、《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资本论》及其手稿和《历史学笔记》等著作中早已为人们所熟知的大量有关论述中得到印证,当然,马克思对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也有其他种类的划分(见下文),但这些划分并不能构成科学的“时代观”的主体。因为,以生产方式和社会基本矛盾为基础的“五形态”的演变发展是社会历史演变发展的主线,毫无疑问,只有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统一体即生产方式为“划分标准”的“五形态”论,才能直接、全面地昭示社会历史演变发展的主线,从而在总体上把握社会历史演变发展的过程。其次,科学的“时代观”必须能够把握一定历史时代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及其作用,确定一定时代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和阶级关系(指有阶级存在的时代)。显而易见,只有“五形态”论才能把握一定历史时代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及其作用,确定一定时代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和阶级关系。再次,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学说的历史观根据也正在于“五形态”论。因此,无视“五形态”论在马克思“时代观”中的主体地位,实际上也就是在“时代观”的层面上否定了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学说在马克思整个学说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而这又等于在逻辑上否定了马克思“时代观”的价值取向。马克思全部学说的主旨就在于为人和社会的彻底解放指明道路,“五形态”论则是这一主旨的“时代观”层面上的集中体现。由上可见,马克思“时代观”的主体只能是“五形态”论。至于如何理解“五形态”论普遍的方法论意义的问题,笔者已在有关论著中作了比较充分的阐释,故不赘言。[2]

2.以“五形态”论为主体的科学“时代观”在逻辑上规定和包容了对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的多层面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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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险明.世界历史视野中的哲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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