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经》中有关原始诡辩说的一个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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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图书: 《沈有鼎集》

出版日期: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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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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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经》中有关原始诡辩说的一个材料

古代中国以惠施、公孙龙为代表的学派,近来大家都称为“诡辩学派”。但“诡辩”两字同样适用于纵横家,例如《史记》称张仪“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屈原贾生列传》)。《汉书艺文志》把惠施、公孙龙列入“名家”,但列入“名家”的也还有不务诡辩的《尹文子》。可见“名家”和“诡辩学派”两个名词用来称呼惠施、公孙龙这一学派都有范围过宽的毛病。

《战国策·赵策》(一作《秦策》)说:

夫刑名之家,皆曰白马非马也。

谭戒甫先生根据这句话,认为公孙龙所代表的这一学派的适当的名称是“形名家”。(“刑”、“形”二字古通。)但《史记》称商鞅“好刑名”,申不害“主刑名”,韩非“喜刑名”,这三人都列在《汉书艺文志》的“法家”里面,这又怎样解释呢?于是有人认为“刑名”的“刑”也有是“刑法”的“刑”,也有是“形体”的“形”,二者应当有所区别。《管子·心术上》说:“物固有形,形固有名。”这只能是“形体”的“形”。《庄子·天道篇》也说:

故书曰:“有形有名。”形名者,古人有之,而非所以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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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有鼎.沈有鼎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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