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辨教义学派的兴起》基本教义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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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图书: 《伊斯兰教义学》

出版日期:19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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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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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教义主张

伊斯兰教历史上,穆尔太齐赖派是第一个比较系统地用理性思辨观点来解释伊斯兰教基本信仰体系的学派。故此,后世常以“思辨教义学派”或“唯理派”相称。但在该派内部,他们则自称为“正义和真主独一派”。其基本教义主张包括:

(1)坚信真主的正义性,否认真主前定之说

穆尔太齐赖学派兴起之际,由于社会动荡不安、教派纷争不已,使普通穆斯林心理上受到强烈的震动,他们经常议论社会上的善恶是非与对真主的信仰的关系问题。当时“正统派”在坚持真主前定信仰的同时,提出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而极端派贾布尔派则坚持认为,人的一切行为包括恶行,皆源自真主的意志,因而人类或从善或作恶都不取决于人类自己。而穆尔太齐赖学派则在它的前身卡达尔派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不同于二者的观点。该派认为,真主的本性是“正义”,真主只创造和认定“正义”的善行而与不义之行无关,所以人类没有理由要求正义的真主为人类自己的恶行受过。人类何以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穆尔太齐赖学派进一步指出:人类的善恶行为完全是由人类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的,人类自己不仅是行为者,也是行为的创造者;既然人类或善或恶的行为皆源自人类自己的意愿,人类如作恶事,当然要受到惩罚,这完全是咎由自取。反之,若人类自己作恶多端,却要主持正义的真主为之受过,这不是有失公道吗?穆尔太齐赖学派进而认为,善恶行为是由人类的理智判定的,而与真主无关,真主也只是根据理性原则认定善行、赋予正义之举。这样,该派在强调理性和自由意志的同时,也便断然否定了真主前定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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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云贵.伊斯兰教义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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