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书案”与京师社会风气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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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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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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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妖书案”与京师社会风气的变迁

一 “楚王案”“妖书案”与紫柏真可之死

1601年,即李贽在狱中自杀的前一年,旷日持久的国本之争终于告一段落,一直希望册立郑贵妃之子福王的万历皇帝,最终迫于无奈将皇长子册封为太子。但时隔不久,1603年爆发了震惊朝野的“妖书案”。刘若愚《酌中志》卷二载:

万历三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提督东厂太监臣陈矩奏称:办事蒋臣等访得《国本攸关》刊书一本封进御览,《国本攸关(续忧危竑议)》:

……夫东宫有东宫之官,一官不备何以称乎?皇上迫于沈相公(沈一贯)之请,不得已立之,而从官不备,正所以寓他日改易之意也。曰:改立谁其当之?曰:福王矣。大率母爱者子贵。郑贵妃之专擅,回天转日何难哉?曰:何以知之?曰:以用朱相公(朱赓)知之。夫在朝在野固不乏人,而必相朱者。盖朱名赓,赓者更也,所以寓他日更易之意也……文则有王公世扬、孙公玮、李公汶、张公养志,武则有王公之桢、陈公汝忠、王公名世、王公承恩、郑公国贤,而又有郑贵妃主之于内,此之谓十乱,鲁论所谓有妇人焉,九人而已。正合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之意也……或曰:蛟门公(沈一贯)独无言乎?曰:蛟门为人险贼,常用人而不用于人,故有福己自承之,祸则规避而不染……盖沈相公欲右郑而左王,故核实之时令,亲家史起钦抑其功而不录,亦王之桢有以默授之也。曰:然则子何以处此?曰:天之所兴,不可废也;天之所废,不可兴也。余止听天耳!安能反天乎?或人唯唯而退。万历三十一年,吏科都给事中项应祥撰,四川道御史乔应甲书。[1]

《国本攸关》在街头巷尾,流传甚广,宣称万历皇帝不久将废东宫,另立郑贵妃之子福王为太子,并谓沈一贯、朱赓等首辅大臣也将支持万历皇帝此举。万历皇帝震怒,要求彻查“妖书案”,一时搜捕多人,但莫衷一是,有谓是清流所作,以此攻击沈一贯;也有谓是奸人所为,以此陷害清流领袖郭正域。首辅沈一贯等人,则借妖书案打击郭正域,并兼及沈一贯在阁中的政敌沈鲤。在此过程中,多人被捕入狱,紫柏真可也被康丕扬逮捕,旋即拷打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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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松.有客西来 东渐华风:中国古代欧亚大陆移民及其后代的精神世界[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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