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深圳市“罗湖教改”视域下义务教育政务公开的价值定位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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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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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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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广东省 深圳市“罗湖教改”视域下义务教育政务公开的价值定位与实践探索

摘要: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领域。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以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为契机,围绕“罗湖教改”的现实需求,秉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路径、以提高公开信息的信效度为目标的工作定位,探索在服务、支持、推进“罗湖教改”中构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实践路径,探究义务教育政务公开与区域教育改革的内在逻辑。经过试点,罗湖区义务教育政务公开质量与水平大幅提升,其中围绕“罗湖教改”的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对中国其他区县义务教育政务公开工作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关键词:“罗湖教改” 义务教育 政务公开 透明度

2016年,为了振兴罗湖教育,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委区政府提出了打造“精品教育”的战略目标,由此开启了谋划和推进罗湖教育再次振兴的序幕。经过两年多的充分谋划、论证以及部分项目的先行先试,2018年6月罗湖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发展素质教育”的罗湖行动——深圳市罗湖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8—2020)》(以下简称《“罗湖教改”方案》),并召开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了“罗湖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下简称“罗湖教改”),纳入罗湖区级重点改革项目。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将深圳市罗湖区纳入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市、区),其中义务教育是罗湖区九个试点领域之一。试点工作中,为促进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落到实处以及形成长效机制,罗湖决定以“罗湖教改”为契机,将政务公开与“罗湖教改”深度融合,实现以政务公开助力“罗湖教改”、以“罗湖教改”推动政务公开的双重目的。基于此,本文以“罗湖教改”为视域,探究义务教育政务公开如何在服务、支持、推动区域教育改革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 “罗湖教改”实践体系中义务教育政务公开的价值定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汇众智定政策抓落实。教育部办公厅2017年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教育政务阳光透明、扩大教育政务开放参与、提升教育政务公开能力、强化组织保障。结合国家以及教育的相关要求,罗湖以服务、支持、推进“罗湖教改”为目的,研究确立义务教育政务公开的价值追求与工作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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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禾,吕艳滨.中国政府透明度.2019:义务教育透明度报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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