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府部门与中国能源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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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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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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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内政府部门与中国能源产业

纵观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能源产业发展的历史变迁,可以看出对能源产业政策影响最大的是政府部门,主要是中央政府部门。当然地方政府部门是许多能源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所以地方政府对中国能源产业也有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长期来看基本上是处在中央政府的控制之下的。在这一部分,本书将介绍中央决策者、国务院与能源产业相关的委员会,以及能源工业管理部级单位。

一 中央决策者

本书所聚焦的1992—2012年,一般是国务院总理负责中国的经济事务。[1]各位副总理一般都各有分工,通常都有一位副总理分管能源工作。此处主要介绍邓小平和改革开放后几位国务院总理(李鹏、朱镕基、温家宝)对中国能源产业的重要影响。

邓小平非常重视能源问题,也很重视利用外资和市场化手段来发展能源产业。首先,邓小平非常重视能源问题。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人谈长期规划问题时提到能源问题,他说:“长期规划第一位的问题是能源,把它规划好了,使它真正走在前面,就解决了长期规划一半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各项事业寸步难行。”[2]1982年他又指出党的十二大提出的社会主义建设目标的“战略重点,一是农业,二是能源和交通,三是教育和科学”。[3]其次,当时在能源方面的很多事情,邓小平起了很大作用。如中外合资的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项目(是当时中国最大的中外合资项目,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露天煤矿项目)就是邓小平一手促成的。改革开放后以石油换外汇,以外汇买技术设备的政策,也是在邓小平的过问下恢复的。在中央决定建设广东大亚湾核电站后不久,就发生了切尔诺贝利事件(1986年4月),这让很多香港人反对在深圳建设核电站(因为靠近香港)。当时主管能源领域事务的副总理李鹏不能决定是否要继续坚持建设,邓小平的意见是要继续坚持建,而大亚湾核电站项目也因此得以继续建设下去。[4]最后,邓小平也很重视利用外资和市场化手段来发展能源产业。1984年3月25日,邓小平说:“翻两番,分成前十年和后十年,前十年主要是为后十年的更快发展做准备。这种准备包括四个方面,一个是能源,一个是交通,一个是原材料,一个是智力。这需要大量的资金,我们很缺乏,所以必须坚持开放政策,欢迎国际资金的合作。”[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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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雁飞.发展与安全:中国能源产业变迁:1978-2012[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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