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国企与中国能源产业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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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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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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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能源国企与中国能源产业市场化

能源国企尤其是大型能源央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的能源产业市场化。一方面能源国企确实在很多时候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等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能源国企也有自身的利益诉求。

一 能源国企的变迁

(一)国有石油工业部门

1982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海油)成立,主要负责在中国海域开采石油天然气资源;1983年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简称中石化)成立,主要负责中国石油产业下游炼油与化工产业;1988年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简称中石油)成立,主要负责中国陆上石油的勘探与开采。1998年国家对这三家公司进行了集团公司制改制,意图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

石油工业部门在政府中占据着重要角色。在改革开放初期,石油工业部门的领导人,像余秋里和康世恩等,后来都成为国家领导人(二人均成为国务院副总理)。在经历了1998年的石油国企改制重组后,国有石油公司所面临的行政责任有所减轻,而其拥有的行政权力也相应有所减少。但后来出于维护国家石油安全的需要,国家保留甚至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石油国企行政性地位,石油国企的市场权力得到明显增强。石油国企高管与政府高级官员之间的互调频繁,以中石油为代表的几大石油央企,基本主导了中国石油产业的上游勘探开发、中下游的炼化、流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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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雁飞.发展与安全:中国能源产业变迁:1978-2012[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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