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建设绩效评估的实践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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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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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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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服务型政府建设绩效评估的实践与问题

一 服务型政府建设绩效评估的发展演变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发展脉络

不同时期的目标转变是对所处阶段社会发展要求的回应。服务型政府构建初期,适应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是为时代主题,政府职能转变向推动经济建设倾斜,从“全能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工具理性是政府改革的价值核心,效率成为价值追求的重心。在此背景下,政府管理体制创新主要从组织机构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大方面切入,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及较为自由的发展空间。随着经济建设的持续推进,社会问题日益复杂,政府改革及管理体制的完善面临更深层次的挑战,公共服务的提供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构成为新的发展重点。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了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项职能,公共服务凸显出来,标志着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萌芽。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4年2月首次从官方角度提出了“服务型政府”的概念,并在次年的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服务型政府建设引起了全社会关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这使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得以细化。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将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标志着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步入新阶段。[1]“十二五”规划对如何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行了宏观规划与微观分解,促使服务型政府建设实现了从管理方式到制度创新,从“线性”改革到“复合”改革的跨越,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逻辑和框架基本确立。党的十八大则进一步从“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角度为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作出了部署,“人民满意”成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标准。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明确提出要“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标志着“人民满意”已由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服务型政府的特征之一,上升为当前和今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主导目标,意味着必须“以人民为中心”,把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作为一种价值观念来强化,作为一种基本能力来提高。

(二)服务型政府建设绩效评估的演变逻辑

绩效评估是现代政府治理的核心议题,并且随着政府改革的推进不断完善。改革开放后,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经过了初创、偏重GDP评价、突破唯GDP评价、科学化与顶层设计几个阶段的探索[2],凸显出诸多标志性改革事件[3]和代表性评估模式[4],从目标责任制到效能监察,再到现代意义上的绩效评估,中央层面的主管部门先从人事部转到中纪委监察部,再到中央编办,形成了多样化的推进机制。[5]而在不同的阶段,绩效评估的价值取向、目标体系、重点内容和评估形式等都会相应发生变化,也由此肩负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任。特别是在新公共管理及其之后的新公共服务理论指导下,政府绩效评估通过逐渐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民主、公正等政治价值,借助渐成共识的 “五E”(Equality平等、Equity公平、Efficiency效率、Effectiveness效益、Ethics伦理)评估基准而成为政府改进提升服务品质、赢取提高公众支持率及满意度的现代管理工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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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志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战略要点与关键环节[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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