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体制改革的宏观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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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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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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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体制改革的宏观思考

国有资产体制改革已经取得很大成就,但也碰到了改革难以到位和难以深化的困难。造成这种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在这诸多的原因中,必有一个主要原因,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制约着改革的全局。只有集中全力,找出这个主要原因并研究出解决的对策,才能开创国有资产体制改革的新局面。

一 两种职能一体化是深化改革的根本障碍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由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构成的,宏观体制解决的是所有者职能执行主体的构造和实现方式等问题,反映的是国有资产管理者内部关系;微观体制解决的是国有资产的经营形式和产权问题,反映的是国家与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换句话说,微观体制是正确处理所有者与经营者关系问题;宏观体制是正确处理政府内部有关所有者权能关系问题。这两个层次是互为条件、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国有资产体制改革中,只有使这两个方面协调动作,即同步进行,改革方向一致,才能达到预定的目的。十多年来我国的国有资产体制改革,虽然是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同时着手的,做到了两个层次改革的同步性,但在改革方向上却出现了相背离的情况。这表现在,微观层次上根据“政企分开”、“两权分离”原则,以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进行了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的改革;宏观层次上却把所有者职能与经济行政管理职能捆在一起,进行了分权改革。这样,在国有资产体制改革上,就形成一个微观体制向政企分开目标发展,宏观体制向所有权与行政管理权一体化目标发展的相互矛盾态势。之所以说它是相互矛盾的,这是因为两种职能捆在一起是一种政企不分,并且是最基本的政企不分。可以说只要在国有资产宏观体制改革中坚持两种职能一体化原则,无论微观体制方面进行什么样的政企分离的改革,都是不可能真正达到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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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振一.中国财政制度改革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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